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工作,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我国境内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研究、生产、经营、进出口、监督、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兽用生物制品是应用天然或人工改造的微生物、寄生虫、生物毒素或生物组织及代谢产物为原材料,采用生物学、分子生物学或生物化学等相关技术制成的,其效价或安全性必须采用生物学方法检定的,用于动物传染病和其他有关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的生物制剂。包括疫(菌)苗、毒素、类毒素、免疫血清、血液制品、抗原、抗体、微生态制剂等。其中疫(菌)苗、类毒素为预防用生物制品。
农业部根据需要可以增减预防用生物制品的种类。第四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兽用生物制品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牧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辖区办兽用生物制品的管理工作。第二章 生产管理第五条 开办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含科研、教学单位的生物制品生产车间和三资企业)(下同)的单位必须在立项前提出申请,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省级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农业部审批。第六条 经批准开办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的单位必须按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MP)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
农业部负责组织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的GMP验收工作,并核发《兽药GMP合格证》。省级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凭《兽药GMP合格证》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兽药GMP规定进行技术改造,并在农业部规定期限内达到兽药GMP标准。
禁止任何未取得生产兽用生物制品《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第七条 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必须设立质量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质管部),负责本企业产品的质量检验及生产过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质管部应当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质管部人员不得兼任其他行政或生产管理职务。
质管部应当有与生产规模、品种、检验项目相适应的实验室、仪器设备和管理制度等。第八条 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兽用生物制品必须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第九条 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兽用生物制品国家标准或农业部发布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和检验。第十条 兽用生物制品制造与检验所用的菌(毒、虫)种等应采用统一编号,实行种子批制度,分级制备、鉴定、保管和供应。第十一条 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与检验所用的原材料及实验动物等应符合国家兽药标准、专业标准或标准化管理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第十二条 兽用生物制品的说明书及瓶签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农业部标准的规定。第十三条 国家对兽用生物制品实行批签发制度。
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兽用生物制品,必须将每批产品的样品和检验报告报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产品的样品可以每15日集中寄送一次。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在接到生产企业报送的样品和质量检验报告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可以销售的判定,并通知生产企业。
对于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认为有必要进行复核检验的,可以在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或其指定的单位、场所进行复核检验。复核检验必须在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接到企业报送的样品和质量检验报告2个月内完成。复核检验结束后,由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作出判定,并通知生产企业;当对产品作出不合格判定时,应当同时报告农业部。
生产企业取得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的“允许销售通知书”后,方可按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进行销售。第十四条 国家提倡和鼓励研究、教学单位通过技术转让、有偿服务或技术入股等形式与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进行合作。第十五条 用于紧急防疫的兽用生物制品,由农业部安排生产,严禁任何其他部门和单位以“紧急防疫”等名义安排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第三章 经营管理第十六条 预防用生物制品由动物防疫机构组织供应。第十七条 供应预防用生物制品的动物防疫机构应当具备与供应品种相适应的储藏和运输条件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必须取得省级农牧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可以经营预防用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许可证》。
食品安全措施有哪些
合理使用药物性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的措施:
(1)针对性使用 药物添加剂用于所处卫生条件较差的畜禽。应根据饲养目的、饲养条件以及畜禽营养状况、生理状态、年龄、体重等情况,有目的、有针对性地选用,切不可滥用。
(2)混匀 添加剂必须准确均匀地混合到饲料中去。建议首先应该将添加剂(假设重2kg)混合到50kg饲料中,然后再进行最后的混合,亦即采用逐级混合法。
(3)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 必须遵从预混料包装上的说明,特别要注意数量说明和混合次数说明。大多数产品还标有正确的储存方式,应该加以注意。对适用对象、剂量和注意事项等严格控制。
(4)做好使用记录 记录有助于保护使用者的经济利益,确保添加剂量,并且可以减轻公众对在动物中滥用药物的忧虑。
(5)小心储藏 药物产品理想的储存室应该只有一个可上锁的出口,并且应该远离人和动物频繁活动区。
(6)避免不同批次饲料间的交叉感染和混杂 保证饲料生产的干净、次序合理和易于辨认。
食品安全是当今世界上人们所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每年食源性疾病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使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全球公众健康优先考虑的问题。下面就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防范措施,供大家参考。
食品安全:三大措施防控“毒大米”
针对近年来发生的“毒大米”等粮食安全事件,中国国家粮食局副局长卢景波26日在北京介绍说,官方将从分类收购处置、检测关口前移、强化食品安全三方面严加防控。
近年来,镉超标大米和真菌超标小麦先后曝光,4月份国家临储还组织过真菌超标小麦的竞价交易。如何防止这些粮食进入中国公众的口粮市场引发关注。 “粮食污染成因复杂,与环境污染、高本底土壤、异常气候、品种选育、化肥农药使用不当等各方面因素有关”,卢景波强调,这部分粮食的收购直接关系到农民利益和公众食品安全,官方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
就防控的具体措施,卢景波介绍说,首先将做好分类收购的处置。对于收购环节污染的粮食,将按照定点收购、专仓储存、定价销售、全程监管的原则进行收购处置,对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要严格限定用途,不得流入口粮市场。
此外,监测关口将前移。政府部门将提前掌握污染粮食状况,加大检验监测力度,在全国范围内采集样品,检验监测结果将与有关部门实行信息共享,加强污染粮食管控。
“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卢景波强调,按照国务院要求,各级政府均已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形成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史上最严”的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也已通过。
“随着国家对重金属污染地区的土壤整治,探索实行轮作休耕等制度,重金属严重超标的粮食会越来越少,‘舌尖上的安全’会得到保障”,卢景波说。
春节食品卫生安全预防措施
注意保质期 春节期间,想要吃到安全的食品,首先要在选购时候就避开那些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尤其是购买包装食品的时候,一定要记得看生产日期,对于保质期过了一半的要少量购买哦,最好是购买最近日期的为好,这样就从源头上解决了食品安全的问题哦。
注意新鲜度 注意食品的新鲜度,譬如春节家家户户都少不了新鲜的畜肉,牛肉吧。
4注意吃生冷食品 春节期间我们也会选择一些熟食来切盘之类的,这时候一定要禁忌生肉与熟食在一个案板上哦。
注意食物相克 春节期间不要只顾着大吃大喝,一定要要注意食物的相克性哦。
春节购买食品注意事项
一、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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