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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政府对公园建设的投入

根据省、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的工作要求,无锡市园林管理局领导班子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在认真学习、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就“园林绿化工作是生态建设的重要环节,是现代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我市园林绿化工作,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实现园林绿化新跨越”达成共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分析检查报告。

关于无锡政府对公园建设的投入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园林绿化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

科学发展观中“坚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在大力推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快社会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高度重视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要求,对园林绿化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局领导班子认为,科学发展观对园林绿化工作提出五个方面要求:

(一)必须正视园林绿化对于城市发展的意义和作用,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园林绿化作为城市唯一有生命的基础设施,除了具有净化空气、调节气候、防风降噪、保持水土等功能外,还能美化环境、扮靓城市,陶冶情操、丰富文化生活。一般来说,绿化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往往先进城市的绿化覆盖率高、绿化建设管理水平高,反之亦然。我市要打造“休闲名城”,华东地区的“旅游目的地”,一流的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不可或缺。对此,各级园林绿化部门必须有充分的认识,要把做好园林绿化绿化工作的认识提升到更高的高度,进一步增加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必须充分考虑市民对园林绿化的实际需求,在便民、惠民上下功夫。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园林绿化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的生态绿地、道路绿地、公园绿地、生产绿地系统,建设和保护好风景名胜区,在满足生态功能需要的同时,让广大市民充分享受绿化成果。道路绿化要成荫,公园绿地要增加,尤其是加快建设小游园和社区公园,让市民出行500米就有1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因此同时,进一步提高绿化管理水平,无论在市中心购物、还是在单位上班、在小区散步都能感受到绿意盎然、丰富多样的绿化环境。

(三)必须抓好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环节,实现园林绿化的全面发展。规划是龙头,是搞好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基础和依据,要高标准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并保证有效实施。建设中,要提高园林绿化建设水平,遵循建设的客观规律和技术要求,建设精品工程。管理上,要高度重视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保护建设成果。三者之间互相联系,缺一不可。

(四)必须抓好城市绿地的合理布局和区域、城乡统筹,实现园林绿化实现协调发展。布局合理的城市绿地不但是建立科学的绿地系统的必要条件,也是让全体市民百姓享受绿化成果的基本内容。根据绿化“天罗地网”的战略构想,绿化要形成点、线、面相统一的全方位、立体化的绿化网络,依托山体、湖泊、河流、道路和城市各节点实施绿化群覆盖。郊区要有绿化,市中心也要有绿化;城市绿化要提高,农村绿化也要上水平,保证绿化的生态、景观、社会效益充分体现。

(五)必须强化园林绿化的生态化导向和建设成果保护,实现园林绿化实现可持续发展。园林绿化建设成果需要经过较长的生长时间,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生态效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因此,要积极破解城市拆迁、建设、人为破坏等对园林绿化负面影响的难题,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民事手段,加强对园林绿化建设成果的保护。在园林绿化建设的导向上,要逐步走出“美化”、“行政化”的误区,还原园林绿化“生态化”的本质,坚持发挥园林绿化工作的生态导向,从而实现园林绿化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园林绿化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

局领导班子认为,十六大以来,园林绿化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社会公众对园林绿化工作的需求,相关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一)绿化建设持续有力推进。五年来,平均每年增加城市绿地900多公顷,到2008年底,城市绿地总量达到9000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43%,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2平方米,达到了省小康社会指标,我市于2004年被建设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2005年,宜兴市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江阴市成为首批国家生态城市,2007年,江阴市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在2008年改革开放30周年全市最具有影响力20项城建工程中,蠡湖新城、太湖广场、园林绿化工程等园林绿化项目得票位居三甲。

(二)绿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市场得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推行了市级绿地养护招标制度和考核末位淘汰制度,强化区管绿地管护力度,全面提高区管绿地养护管理质量。完善绿化监督网络,建立全方位绿化监督管理考核体系,对市级招标绿地、区管绿地及古树名木等实施全方位的监督。加强绿化施工资质管理。强化重点绿化工程管理及其善后工作,建管过渡有序。加强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占用绿地、树木修建、砍伐、移植等行为。绿化执法工作有力推进,绿化成果得到有效保护。

(三)风景名胜管理全面加强。明确在太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对建设活动的前置审批权限,对相关建设活动的审批内容和局内流程进行整理,明确了项目分类和内部审批工作流程。注重风景资源保护,对风景名胜区进行综合整治,并统一设置风景名胜区标志和界桩。配合省建设厅太湖风景名胜区规划进行修编,合理确定景区和核心景区范围。加大对风景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活动的执法力度,对违法建设活动进行现场查勘、及时制止,并依法予以查处。协调、组织公园景区景观建设、举办花事及文化活动增强发展活力,丰富游园内容,提高公园景区管理水平。

(四)改革工作取得突破进展。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全市园林绿化系统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从上世纪末的锡惠索道公司改制,到本世纪初的下属八家事业单位的改企;从近年来公园景区酝酿推行的管养分离,到2008年初市园林总公司的整体划转;从2008年上半年城市绿化管理的事权下放,到去年底完成的“管办分离”。通过不断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政管理,逐步实现了“强化行政职能、加大管理力度”的目标和要求,从而为进一步实现对园林绿化工作的有效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我局领导班子认识到,虽然园林绿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标准和实践本质衡量,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理念方面,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认识不够。

未能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同我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在园林绿化建设中,片面追求园林绿化美化效果,而忽视生态效益,如大面积种植草坪、过多使用常绿树种、搬古树大树进城、乡土树种运用不足、反季节种植、树木种植过密等,出现一些违背科学发展和植物生长客观规律的现象,导致养护成本大,生态效益不明显等结果,影响了园林绿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方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力度不够。

——规划引导建设不够。城市绿地规划未全面实施,不能根据实际情况实现科学建绿;绿线制度落实难以到位,违反绿线制度侵占规划绿地的现象时有发生;风景名胜区的规划滞后,需要根据现有情况进一步加强与省建设部门沟通,重新修编详细规划。各级园林绿化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以及验收环节介入力度不足。

——园林绿化发展不均。绿地分布不均,城西明显优于城东;新老城区园林绿化差别大,新城区建绿成效显著,老城区的绿化进展缓慢;新老景区发展不平衡,结合生态建设,新建景区发展迅猛,形成一些新的热点景区,但传统景区突破不多。

——设计建设水平不高。绿化设计理念更新不快,表现手法不新,未能紧扣“园林生态化”要求,缺乏无锡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部分道路绿化及游园设计,想象力和表现力不够丰富,植物配置单一,层次不够丰富,季相不够明显;行道树树种较少,道路绿量较小,景观色彩不够丰富。

——城市公园建设不足。城市公园建设规划不足,尚未形成深入调研、科学规划、有效实施的工作局面;城市公园分布不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足;现有区级、社区级游园功能设施不全,景观服务功能较差。

(三)保护方面,运用综合手段保护园林绿化成果不够。

——城市绿化成果保护不够。对城市绿化建设成果保护面临新的困难,未形成有效的护绿新机制;对老城区绿化管护面临的问题研究不够,未能形成系统的工作方案;对毁绿现象,未能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予以纠正。

——风景名胜区保护有待提高。对太湖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与管理制度尚未健全,未形成有效的监管和信息系统;对风景名胜区的监管不足,对各类风景名胜区的管理主体指导和督促力度不大,尚未形成上下联动、严格保护的工作局面。

——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不足。城市绿化管理方面,随着城市绿化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对破坏城市绿化行为的监管力度有所降低,对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除了行政处罚外,具体整改措施难以到位。风景名胜区保护方面,太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各类活动的许可工作刚处于起步阶段,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尚未全面推进。对基层园林绿化工作指导不够有力。

这些问题的存在,局领导班子认为,根本原因是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和实践不足,表现在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

主观方面:

——重心偏移。多年来,我市园林绿化管理体制一直是“管办合一”,在负责城市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同时,还负责市属公园景区的行业和业务管理,两者的财政保障体制也不同,城市绿化的建设和管理体制由市财政保障,市属公园景区的建设和管理体制实行“自收自支”,因此局领导班子的工作重点往往侧重于市属公园景区的管理,以解决“吃饭”问题,相应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精力投入受到限制,不能发挥对园林绿化工作的主动性,导致园林绿化工作的被动局面。

——自我满足。存在“小富即安”的自我满足意识,认为我市园林绿化工作在全国还处于领先地位,缺乏危机意识。

——形式主义。往往满足于统计数据和局面地区的工作推进,对基层群众困难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考虑不够。

客观方面:

——理念不新。园林绿化的建设、养护、技术规范、指导,与十年前相比,未能实现与时俱进,与先进理念存在距离。

——人才不多。园林绿化行政管理、技术人才缺乏储备,层次不高,难以适应园林绿化迅猛发展的现状。

——制度不全。园林绿化建设、养护、行政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滞后,不能针对新问题提出有关管理制度。

——执行不力。对现有的一些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缺乏有效的执行手段,导致制度不能落到实处。

三、园林绿化工作实现科学发展的主要方向、思路和工作措施

局领导班子认为,从存在的问题、原因和社会公众需求出发,园林绿化工作实现科学发展的主要方向和总体思路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规划布绿、科学建绿、依法护绿,推进风景资源保护和利用,满足社会公众对园林绿化不断增长的需求,为打造生态文明先驱城市再建新功。

工作要求是:

适应“管办分离”需要,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抓手,突出园林绿化工作的规划性、指导性、协调性和宏观性,依法行使城市绿化、风景名胜资源、城市公园的保护和管理三大职能,实现对全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政策引导、规划先导、技术指导和行政督导。

从上述工作方向和工作思路出发,局领导班子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园林绿化工作。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园林绿化工作,做到“五个转变、五个加强”:一是由重视环境建设向重视生态建设转变,加强绿化美化的宣传教育;二是从单纯绿化造林向创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环境的转变,加强百姓身边的绿化美化工作;三是逐步实现从重绿轻管向管理服务转变,加强对全社会绿化美化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创新服务理念;四是从注数量的增长向注重质的提高转变,加强养护管理,提高绿化养护水平;五是从传统绿化管理方式向科学绿化管理方式转变,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绿化责任制。

(二)以建章立制为前提,切实强化行政职能。

一是加强建章立制工作。以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制定《无锡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无锡市公园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太湖风景名胜区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定,为依法管理提供依据。同时,出台《无锡市绿化工程验收管理办法》、《无锡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和标准》等行业管理和技术标准,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是加快形成城区绿化管理新模式。形成全市统一规划、市区共同建设、区日常管理、市宏观管理的体制。进一步强化对全市绿化工作的检查考核和监管,适应绿化管理体制调整和绿化管理权下放的新特点,建立健全全市绿化养护管理招投标平台,强力推动促进区级绿地养护管理的社会化、市场化运作。

三是加强对全市公园景区的行政管理,适应“管办分离”的需要,转变对公园景区的管理模式和重点,依法对公园景区的建设、活动、保护进行行政指导和执法检查,确保国家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对市(县)、区行政管理的指导:实现管理重心的下移,对市(县)、区城市绿化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加强业务指导,明确管理规范和要求,形成上下联动的管理新局面;加强委托到区的审批项目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提升区审批部门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以行政执法为突破,强化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人员,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太湖风景名胜区的执法网络,形成执法、监督全天候的执法体系;加强对城市绿化的保护,依法征收绿化赔偿费,保障被破坏绿地的恢复率;强化对社会的服务,切实履行社会职能。

(三)以规划建绿为龙头,提升设计和建设水平。

建立科学合理的绿化规划体系,引进“城市森林”概念,形成点线面相统一、水陆空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化的绿化网络。强调绿化的生态功能,贯彻“自然为主”、“硬质软化”、“有助健康”的绿化规划新理念。

进一步创新设计理念,以道路为重点,加大公园绿地建设力度,增加植物品种、丰富植物层次,提高城市绿化整体水平,在增加绿量、完善层次、丰富景观、适地适树上下功夫。在道路绿化上,以乔木为主,乔、灌、花及地被植物相结合,体现植物多样性,发挥最佳生态效益。道路绿化充分展示植物的色相和季相变化,形成一路一景一特色。根据立地条件和植物生物学特性,因地制宜选择树种,突出乡土植物。

坚持规划建绿,有效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同时,以破墙透绿、见缝插绿、垂直绿化等手段为辅助,实现城市绿化工作的均衡发展。

贯彻节约建绿原则,降低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成本;提升城市绿化建设的文化品味,增加文化内涵;大力推广城市绿化新技术,提升建护水平;重视绿化的生态防护和防灾减灾功能。

(四)以城市重点绿化工程建设为重点,大力增加城市绿量。

实施公园绿地建设工程,通过城市公园、小游园以及森林公园的建设,全面推动公园绿地建设,提高我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实施生态湿地建设工程,推进湖滨生态景观带建设。实施绿色通道工程。实施城市道绿增绿工程。实施河道绿化工程,推进河道水涵养林建设。实施绿色家园建设工程,组织和动员村民利用村边隙地、房前园地、屋后空地开展植树增绿,开展园林小城镇创建活动。实施军营绿化建设工程,组织实施驻锡部队军营绿化,通过开展双拥共建活动,积极促进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和提高。

(五)以保护与利用并重为原则,加强太湖风景名胜区管理。

加强太湖风景名胜区规划的修编工作,密切与省建设厅的沟通,加快制定完成太湖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

加强对太好风景名胜区的活动引导工作,根据风景名胜区的特点,保护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开展健康有益的游览观光和文化娱乐活动,普及历史文化和科学知识。健全风景名胜区的旅游设施,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置风景名胜区标志和路标、安全警示等标牌。

加强太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建设活动等行政许可工作,形成与市相关部门有效沟通的体系,确保在风景区范围内从事的建设等各类,都能由园林绿化部门依法予以审查把关。

(六)以人才和科技为支撑,增强园林绿化持续发展的动力。

加强园林绿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有计划地引进生态学、行政管理、园林规划设计等专业的高层次人才,积极推进人才培养计划,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技术等级考核,建设适应园林绿化跨越发展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加强园林绿化科研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在规划设计、花卉培育、景观建设等方面实现突破,争取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七)以健全行业组织为突破,促进园林绿化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在对现有园林绿化行业组织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行业协会管理的规定,对现有行业组织进行重组,形成宗旨明确、机构健全、工作有力的新局面。

二是加强对园林绿化行业组织的业务指导,发挥行业组织的行业代表、牵头作用,切实起到园林绿化行业自我规范、自我发展作用。通过行业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竞赛评比、参观考察、合作交流,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四、市园林局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具体措施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局领导班子提出加强自身建设四个方面的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用党的基本理论和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重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理论等重要思想的学习,在掌握理论的基本立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上下功夫,在领会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上用力气。健全学习制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是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列出学习书目。带着责任学,每季度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汇报会,汇报学习情况,交流学习经验和体会,以加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二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实际和全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开阔思路,注意从理论上和宏观上分析和总结一些带有规律性的经验,更好地指导面上的工作,增强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和自觉性。

(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按议事规则和程序办事。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管全局,议大事。班子成员既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工作分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又要关心全局,积极参与,维护集体领导和“一把手”的权威,凡重大决策应坚持由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对党组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一般要提前告知党组成员,进行充分准备和酝酿;讨论任命干部应遵循群众基础、严格考察、充分沟通、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不搞临时动议;若在重大问题上出现较大意见分歧,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在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讨论决定;决议一经形成,即是集体意见;所有党组成员包括持不同意见的,都必须服从,积极贯彻落实,不允许在党组会外出现与决议不一致的声音,更不得向外泄漏党组会内部讨论情况。

(三)高度重视党风和廉政建设,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带头做到“两个务必”,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廉洁自律,站在反腐败斗争的前列,自觉抵制和反对消极腐败现象。认真执行各项反腐倡廉的规定,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园林绿化执法的良好形象。从党的利益出发,不断增强党性,看问题、想事情,要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园林绿化事业发展放在第一位,不争权争位争名利,自觉克服个人主义;牢固树立党性观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反对自由主义。

(四)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大局意识,服从大局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处理和解决问题。要善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班子成员要按照“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要求,互相尊重,相互理解,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平时多沟通、多谈心,增强信任,加强团结。当好人民的合格公仆,做群众的忠实代表。树立为基层服务的思想,注意听取基层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局领导班子要在客观条件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努力解决对全局有重大影响、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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