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业都需要交哪些税
1、农业养殖增值税减免所附加税减免 、
具体参见:华民共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五条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部免税项目范围限定:
()第款第()项所称农业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
农业产者包括事农业产单位
农产品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家税务总局确定
2 企业所税减半征收参见华民共企业所税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税第二十七条第()项规定企业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免征、减征企业所税指:
()企业事列项目所免征企业所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坚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选育;
3.药材种植;
4.林木培育种植;
5.牲畜、家禽饲养;
6.林产品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事列项目所减半征收企业所税:
1.花卉、茶及其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要根据程序提交减免税申请报告
增值税方面: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其中,水产品包括人工养殖和天然生长的各种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为:水产品是指人工放养和人工捕捞的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动物。本货物的征税范围包括鱼、虾、蟹、鳖、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海兽类、鱼苗(卵)、虾苗、蟹苗、贝苗(秧),以及经冷冻、冷藏、盐渍等防腐处理和包装的水产品。干制的鱼、虾、蟹、贝类、棘皮类、软体类、腔肠类,如干鱼、干虾、干虾仁、干贝等,以及未加工成工艺品的贝壳、珍珠,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企业所得税方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进一步明确,企业从事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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