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种庄稼导致农村责任田荒了犯法吗?有什么好的管制措施吗?
民以食为天,农民祖祖辈辈辛勤耕耘着土地,往往把土地当做生命,没有钱可以不花,但没有土地是无法生存的。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农民生活压力越来越大,靠种地粮食价格反而持续走低,一家一户的一亩三分地,很难保障一个家庭的基本生活,不得以选择了抛家舍业,走上了打工之路。
粮食价格低迷,种地不挣钱,遇上灾年还赔钱,是农民产生了弃耕撂荒的主要原因。那么,农民不种庄稼违法吗?有什么管制呢?
《土地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承包经营耕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显然,农民摞荒土地只有超过二年以上,集体组织才有权收回土地。
不种地摞荒不违法,更谈不上什么管制法。也有专家说农民不种地,可以搞经济处罚,但这只是个别专家说说而已,根本行不通,也没有法理依据。
总之,随着农村大量青年人进城生活,真正种地的农民越来越少,粮食价格持续低迷,以后不种地摞荒现象恐怕更多。为保持农村长期繁荣稳定。下步深化改革实在必行。
农村人承包土地是农民的职业。过去的大集体就不说了。从包产到户开始,种粮食因价格低和自然灾害还有靠天收的农田,根本达不到解决温保的问题。
一一首先是柑橘亩产的经济价值就比粮食高出5一一6倍,再有农民引种高质量、高产量的油桃、樱桃、李子、梨子等水果种植,五至八年就可发家致富(在当时的浠缺的万元户)。十亩地心粮食也不如一两亩地的水果经济效益高。再说抗旱果树也比粮食作物简单多了。我们八、九十年代各季用船把柑橘运到湖北销售,回来就把一年的大米买回来了,还用不了多少钱呢!假如种粮食根本不够全年的生活和最简单的开销。我2000年引进的中林早甜油桃、中油五号等品种,每斤能卖10元左右。最高卖过18元一斤呢!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有谁还能继续去种粮食作物呢(山区)?
一一至于农田荒芜。在山区已很普遍了,不足为奇。原因很明白。1,农村已没有30岁左右的人了(他、她们从学校出来踏入社会就在外面挣钱去了)。因为他、她们有比当农民更轻松的方法赚钱(打工)。
2,现在的山区农村已经是接近50到70多岁的人了。并且没原先的户数多了。这些原因不荒山区农田吗?
1.请问在征地剩余200亩可以不从新分配吗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调整承包地。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26和27条
据此在征地没涉及你家承包地之时,不重新分配土地
2.请问自己责任天种树合法吗
承包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的义务。依据是土地承包法17条第1项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依据是土管法36条第3款
据此,如果你们的责任田是耕地的话要种植树苗就是违法的,在法律上不占任何优势
就本案而言建议不要为了对抗而种树,如果确实占地了可以要求依法补偿即可,不要违法行事否则最终吃苦的是自己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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