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制药企业名录
江苏制药企业:江苏欧克动物药业有限公司、江苏同泰药业有限公司、江苏省云阳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灵峰药业有限公司、江苏晨牌药业、江苏帝益药业有限公司、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扬子江药业集团。
1、江苏欧克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欧克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于2003年09月30日在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仇明生,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兽药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加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等。
2、江苏云阳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创建于1974年9月,是一个以生产制剂为主,兼生产合成原料药的综合性制药企业,生产片剂、胶囊剂、滴眼剂、滴鼻剂、酊剂、搽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流浸膏剂、合成原料药十大类,90多个品种,现有占地面积7.3万M2,总建筑面积21000M2;资产总额一亿多元,2004年通过国家GMP认证。
3、江苏晨牌药业
江苏晨牌药业集团座落于长江与黄海交汇处的国家级卫生城市--海门市,在这里曾诞生过中国民族工业的先驱张謇。晨牌人正秉承张謇先生坚韧不拔的创业精神,致力于民族药业的振兴。
4、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是宜兴市综合性专业制剂的龙头企业,现有职工300多人,拥有一支年富力强、积极进取的专业管理队伍。
5、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是天津天士力集团公司和江苏淮阴华新集团在原江苏帝益药业有限公司基础上实行股权转让,于2003年4月组建成立的集医药研究、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制药企业。
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总资产2.79亿元,净资产8631万元,是天士力集团的控股公司。公司前身为国营淮阴制药厂,始建于1958年,是江苏省医药行业重点骨干企业。
百度百科-江苏欧克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百度百科-江苏云阳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百度百科-江苏晨牌药业有限公司
百度百科-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百度百科-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全市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
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
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九条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全市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根据《XX市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政办发〔2020〕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2%;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点位达标率不低于81%。
二、重点任务(一)深化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配合省上、XX市完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补充设置土壤环境质量省控监测点位。(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自然资源局、住建局配合)
2配合省上、XX市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0年底前基本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配合)
(二)加强农用地分类管理。
3.完成耕地分类划定,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分别负责)
4.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通过农艺调控、种植业结构调整、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措施确保耕地安全利用,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加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2020年底前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自然资源局配合)
5.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园地的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完善生物农药、引诱剂管理制度,加大使用推广力度。加强对重度污染林地、园地产出食用农(林)产品的质量检测,发现超标的,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市林业局负责,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配合)
(三)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6.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及时上传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并向社会公开。严格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腾退用地的土壤环境监管。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地块的土壤污染环境调查;确定有污染的,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要求。(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自然资源局配合)
7.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充分利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提升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生态环境局配合)
8.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调查评估结果向市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部门备案。(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生态环境局、住建局配合,各镇、街道负责落实)
(四)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
9.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并向社会公布。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督促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按年度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超标排放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坚决依法关停。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报市生态环境局和工信局备案并实施。(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10.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集中的区域严格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信局配合)
11.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或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布。完成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完成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指标任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信局配合)
12.加强固体废物监管,持续开展?清废?行动,巩固2019?清废?成果。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的监管和打击力度,严防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信局、自然资源局配合)
13.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巩固较大规模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成效,防止出现反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以上;推进?垃圾围堰?整治;加快农业生产废弃物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市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分别负责)。
14. 控制化肥农药污染,推广应用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渗控等措施,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试点示范。推进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积极推广高效施药器械。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推广化肥减量增效,积极推广配方施肥技术,化肥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生态环境局配合)
15.优先在设施栽培面积较大、农膜使用较多的区域推进降解农膜应用示范和废弃农膜回收处理试点。结合农业项目实施,示范推广0.01毫米厚度农膜,提高残膜回收率。创新农膜回收机制,推进农膜回收处理试点,积极落实农膜生产经营者回收处理责任。(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16.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饲料、兽药等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生产使用饲料添加剂和抗菌药物行为。深入开展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培训,继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全市推进项目和健康养殖项目。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0%。(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生态环境局配合)
17.开展灌溉水水质定期监测和评价。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对使用污水灌溉导致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土地,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市水利局负责,农业农村局配合)
18.减少生活污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及餐厨垃圾处理。(市城管局、各镇、街道分别负责)
(五)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
19.开展化工行业等典型污染源周边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信息共享。(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自然资源局、水利局配合)
20.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监管,依法依规落实相关管理要求,工程实施中要防止土壤挖掘、堆存造成二次污染,转运污染土壤前要提前报告,工程完工后开展风险管控或修复效果评估并向社会公开等。(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分别负责)
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要制定本行业、本领域年度专项工作方案,强化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完善政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2020年12月10日前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及佐证资料报市生态环境局。
(二)加强宣传力度。加大《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途径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培训,努力营造保护土壤环境良好氛围。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大资金协调保障,支持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及责任主体缺失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推动全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通过?12345?热线、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超标排放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加大土壤污染打击力度,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办理相关案件。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js/5_65711617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