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种植什么减半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企业从事观赏性作物的种植,按“花卉、茶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项目处理。
因此,企业种植观赏性植物,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
(1)有的认为应在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20%基础上减半申报2万元(20万)所得税;
(2)有人认应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申报2.5万所得税;
(3)有的认为应在20万相比较选择最优惠的申报,不能在20%的优惠税率上再减半申报。
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
(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根据上述规定,从事唯一花卉种植业务的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并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2015年34号)第一条: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根据调节之后的应纳税所得额*25%-应纳税所得额*15%,即可计算出减半征收的税额。
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扶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纳入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2、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3、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更多运用间接方式扶持小微企业;
4、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这将对小微企业具有明显的针对性,将直接缓解这类企业生存难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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