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农田水利条例7月1日起施行
6月2日电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69号国务院令,公布《农田水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7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发展农田水利,要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水高效、建管并重的原则。
《条例》对农田水利规划的编制程序作了规定,要求编制规划要统筹考虑农业生产需求、灌溉排水发展需求、环境保护等因素,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条例》明确,工程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要求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竣工验收邀请有关专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民代表参加,并建立工程档案。《条例》指出,要按照不同工程类型和投资主体,确定农田水利工程相应的运行维护主体,明确运行维护职责,加强对履行管护责任的监督,完善工程设施保护要求。《条例》规定,农田灌溉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农田灌溉用水有偿使用并合理确定用水价格,鼓励推广应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鼓励采取先进适用的农田排水技术和措施,粮食主产区和严重缺水、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以及地下水超采地区应当优先发展节水灌溉。
《条例》明确,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行政府投入和社会力量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经营,引导金融机构推出符合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特点的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支持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田灌溉、排水和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工作。
解读: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国务院2日公布《农田水利条例》,明确发展农田水利,要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水高效、建管并重的原则。专家们认为,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农田水利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有助于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基本制度和长效机制,为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规划引领 统筹协调
条例明确,经批准的农田水利规划是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教授级高工李原园表示,近年来,水利部门牵头编制了一系列农田水利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全国96%有农田水利建设任务的县编制完成了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这些规划在协调上下游、左右岸、现在和未来等关系,整合支农涉水项目,加快建设和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规划的法律地位不明、一些地方存在无序建设、重复建设的问题,也存在该建未建的现象,影响了农田水利整体协调推进和预定目标的实现。
“条例的出台确立了农田水利规划的法律地位和作用。”李原园表示,根据条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该编制农田水利规划;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必须以经批准的农田水利规划为依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农田水利规划。
李原园表示,此前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农田水利存在多头管理、统筹协调不够、资金使用效率低、工程重复建设等问题,必须以农田水利规划为统筹,整合利用好各类涉水项目和资金。根据条例,编制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等规划涉及农田水利,应当与农田水利规划相衔接,并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编制农田水利规划时,要征求同级有关部门意见,保证了各规划间的协调一致;下级农田水利规划应当根据上级农田水利规划编制,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管并重 确保效益
农田水利工程“三分建,七分管”。然而,由于农田水利工程量大面广,运行维护一直是个难题。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主任李仰斌表示,条例就有效动员组织各种资源,通过一定的投入保障,使工程得到良好的维护,保障良性运行作出了规定。明确了不同类型工程运行维护的主体,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由政府确定的单位负责运行维护,也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进社会力量参与运行维护;政府投资建设或者财政补助建设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交由受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等使用和管理的,由受益者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个人负责运行维护。
同时,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合理负担机制,并且规定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所有权人对工程运行维护的监督责任。受益者发现问题有权向监督主体报告,监督主体接到报告后必须督促负责运行维护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处理,解决工程损坏没人管、没人修的问题。
“条例还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进行了规定。”李仰斌说,有助于解决城市和工业发展无序、无偿占用农业水源和工程设施的问题,更有利于保护农田水利工程和农民的合法用水权利。
节水优先 提高效率
条例明确,国家鼓励推广应用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渠道防渗输水灌溉等节水灌溉技术,以及先进的农机、农艺和生物技术等,提高灌溉用水效率。
“节水高效是新时期农田水利工作的根本指针。”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邢鸿飞表示,我国水资源严重紧缺,农业用水矛盾日渐凸显。条例一方面规定了农田灌溉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并鼓励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另一方面,强调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明确指出水资源短缺地区要限制发展高耗水作物,地下水超采区要禁止农田灌溉新增取用地下水。
条例还指出,农田灌溉用水应当合理确定水价,实行有偿使用、计量收费。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冠军表示,长期以来,我国农业供水价格仅为供水成本的35%左右,水费收取率并不高,严重影响工程正常运行和效益发挥。应当综合考虑农田水利工程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合理制定各环节水价并适时调整,探索实行分类水价与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渗灌是一种地下节水灌溉方法,也有人称之为地下滴灌。具有显著的节水、节能、省工、增产和提高产品品质的优点。其主要问题是淤堵严重,难以克服。其实施方法很多,大致可以分为点式和线式两种,点式(又称孔口式)就是用不透水的塑料管将水送到作物根部,然后通过一种埋在地下可以慢慢渗出水的渗头进行灌溉。线式(又称全壁型)是采用埋在地下可慢慢向外渗水的管道直接进行灌溉。而这种渗水管又分为多孔管和微孔管两种。多孔管是在管壁上打很多小孔(孔径为1-2mm)或5~10mm长的纵缝,微孔管是用特殊的材料(废旧轮胎回收的橡胶、塑料等)拉成的管道,管壁上有无数泡沫状的微孔。当管内充水时就会逐渐象出汗一样渗出,进行灌溉。本文着重介绍线式的微孔渗灌管的发展概况。
美国从七十年代初期开始进行地下渗灌研究。1984年利用废旧轮胎回收的橡胶和聚乙烯及一些特殊的添加剂,经过科学配方和特殊加工工艺(不是加发泡剂和吹塑剂)制成了新型的Aquapore多孔渗灌管[8],管壁上分布许多肉眼看不见的细小弯曲的透水微孔,质地柔软,这种管子可用10-15年,在0.1~0.2MPa压力下水便从透水微孔中渗出。每米管上可供给流量1.5m3/h.供水后不久,渗灌管周围的土壤便达到饱和状态。此后,渗灌管周围土壤毛细管力将成为影响渗灌管渗水量的主要因素之一。美国格亚公司委托的试验结果表明,100m长的渗灌管首端和尾端渗水量几乎相同,而与铺设在地表的测试结果差别很大,其主要影响因素是土壤毛细管力的作用。八十年代,美国各地分别进行过用地下渗灌种植棉花、小麦、西瓜、黄瓜、玉米、西红柿等作物的可行性研究,从1980年至1992年之间Phene等人在美国的加利福利亚州,对地下渗灌能否节水或高效利用水等基本问题,作过系统的研究和论证。美国亚利桑那州Sundance农场进行20多年的农业地下渗灌研究[3]。
法国生产的渗灌管是由废塑料(低密度PE)加发泡剂和成型剂混合后挤出成形,称为TURORZX管。管壁内有无数个泡状微孔。管径有几种,用于农业上的管径多为13mm,壁较厚,约2-3mm.使用时可以埋入地下,也可以铺设于地表,当系统供水时,水沿泡孔状的管壁渗出或沿管壁均匀地喷出极细的水流,渗水量的大小及渗水均匀度主要取决于运行压力,泡孔的孔径和材料的均匀性。包括全部自动化系统每公顷投资约85500元。管道的使用寿命可达10年以上。目前,法国的渗灌管在日光温室和一些经济作物方面得到了广泛应用。日本、以色列、意大利、澳大利亚、中东等国也对渗灌做了大量研究和广泛应用。
我国很早就开始采用渗灌。河南省济源县的地下暗管灌溉至今已有一、二百年历史了。七十年代山西省运城地区万荣县就让水无压通过瓦管的微孔,从管周围缓缓渗出浸润附近的土壤进行渗灌。80年代北京塑料研究所和北京水利科学研究所对法国1987年4月赠送的渗灌设备进行了田间试验和水力性能测试,同时进行了聚乙烯渗灌管的研究和仿制,并于1989年通过了试验成果鉴定,但由于技术和设备等客观因素的限制,仿制产品出水均匀度低,难以投入生产使用[5]。1993年河北省石家庄市农业局和辛集市农业综合服务协会、郊区农业局合作引进日本渗灌设备,用于灌蔬菜、果园,得到了节水增产的效果。但存在投资大,购买运输不方便等问题。1995年沈阳泓侬应用技术研究所根据美国的经验,开始研制微孔渗灌管。1997年6月20日通过了沈阳市科委组织的专家鉴定[4]。以后就在沈阳市郊区用于灌溉绿菜花、蕃茄、黄瓜、草莓、甜瓜、芹菜等,得到了农户的称赞。大棚试验结果表明渗灌比滴灌可节水73%以上,增产11.7%,棚内地温平均提高2℃;番茄晚疫病病株率少80%,而且省工省时,明显减小病虫害。
1996年以后新疆自治区人事厅智引办公室对引进美国渗灌技术给予了热心的支持。曾补助经费组织多批人员到美国参观学习,资助经费先后在石河子、吐鲁番、鄯善、阿克苏建设多处试点进行示范(面积有数百亩),但据了解均告失败[9]。
河北省也于1993年引进并在日光温室内使用了美国的渗灌管,多次请国外渗灌专家进行技术交流和指导。1996年石家庄塑料总厂曾派人到美国去考察,没有引进生产线,只是曾骋请美国专家到厂指导,研制成功了发泡塑胶微孔渗灌管。1997年获国家新产品称号,并已形成批量。现在每米售价1.20元,每年产量只有十余万米。主要由于市场需求不足,这是因渗灌管堵塞较严重,农民倾向于使用滴灌带“[6]。据厂家说一般农民不重视水的过滤,一般只用一年就堵塞了,而科研单位则可用五年以上。除此之外,山东莱芜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河南济源市渗灌设备厂、山西候马市第二塑料厂、北京北航润土科技有限公司等也都生产微孔渗灌管,由于市场不大所以都是以销定产。产品多数售给研究单位,作为试点与试验之用。[NextPage]
中国灌溉排水技术开发培训中心于1994年通过与日本国际协力事业团从日本间接引进美国的此项技术。当时从美国引进了三、四千米微孔渗灌管,安装在平谷县节水灌溉试验场的日光温室内试用,并做了地面流量测试,但结果不理想,该管不同段落不同时刻流量都在变化,没有任何规律可循,所以此一项目无疾而终。
北京水利局曾经做过了100多亩的小麦田间灌溉试验,效果还好,北京郊区的顺义林场等地一共有2000亩左右各种作物做了试验。外地也有一些地方连续用了五年,效果还好。几年前北京有关单位曾要求将引进国外生产渗灌管(发泡胶管)技术的项目列入948的项目,都已经过专家论证,但是水利部认为该项目国外也不之成熟而不同意引进。
1997——1999年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小麦研究所在山西省浮山县张庄乡东郭坡曾用候马市第二塑料厂生产的塑料渗灌管进行了旱地小麦渗灌研究[7]。管子埋在地表下35-40cm处,管子间距为80-100cm.试验证明采用渗灌比不灌可增产19.4%。
1998年11月20日中国灌排技术开发培训中心等七个单位联合编制的《渗灌管企业标准》通过专家审定并己报请北京市技术监督局批准,于1999年10月20日正式发布实施。
有些人认为渗灌是一种最有发展前途的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其关键技术是研制微孔渗灌管。微孔渗灌管适合于温室、果树、蔬菜、庭院草坪和一些免耕的大田经济作物(非免耕地区大田作物采用微孔渗灌技术的适宜性需进一步试验)。但是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最主要问题是淤堵,经对淤堵物的分析,渗水孔除了固体微粒堵塞外,主要是生物堵塞。美国的渗灌管已具有较好的抗泥沙堵塞性能,主要的堵塞威胁也是生物堵塞。对此首部采取了细致的过滤,使用前后进行高压冲洗,但是,仍然不能完全解决生物堵塞问题。其次是亩投资较大,一般为喷灌的四倍。第三是检查、维修都比较麻烦。因此,使其应用推广的速度较慢,但科技含量愈来愈高,许多理论实践问题相信会在不久的将来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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