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用完的农药废液应如何处理?
作者:业奇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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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3-04 19:41:00
未用完的农药废液属于农药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农药废弃物。对农药废液,应在遵守有关法律和管理条例的前提下,采取有效的方法进行安全处理,一般采用深埋、焚化等方式。深埋是常用的方法,但必须在远离住宅区和水源的地方。高毒农药一般要先经过化学处理,然后在具有防渗结构的沟槽中掩埋。凡是焚烧销毁的农药,应在专门的炉上进行处理。所有有机农药,无论是植物性的还是合成的化合物,均能焚烧而被破坏。而重金属无论其化学结构怎样,经焚烧后仍具有毒性,因此这类药剂不宜焚烧。焚烧要彻底,以防毒物随着烟雾释放到空气中。施用农药时,每次都要计划好用药量,配好的药液尽量用完,严禁把剩余农药倒在易污染水井、河流、湖泊和池塘的地方。
这里,指的是杀虫剂之类的农药,与有无虫眼儿相对应,关系很大。有虫眼儿的水果和蔬菜,一般未用农药,但也要具体分析。如果还有活的虫在,说明没有用过农药,或者是农药喷晒的时间已经较长,农药已挥发。如果没有活的虫,或讥叮罐顾忒该闺双酣晶者发现的是死虫,说明刚刚喷晒过农药不久,尚未完全挥发,食用这类蔬果时应先消除农药,防止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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