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灌溉井打井不给批手续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打给自家饮用的不需要审批,如果是村里边饮用的需要找村委写申请,村委再给上边打报告就可以。农村打井不用审批。前提是不侵犯他人的土地使用权。目前农村还没有法律规定不能打井,毕竟农村还有很多地方没有通自来水。农村打井不用申请,直接联系打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本法。本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第四条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水资源宝贵,但国家更知道水是农业和命脉,向农民取水灌溉不收取水资源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池塘和水库的水,应临时取水,以抵御农业干旱,保护生态和环境,无需申请取水许可证。这两项政策是为了保护农民的灌溉和干旱。
自己打的是灌溉井,井有2英寸,深有20米,这应该算是深井。那么问题来了。为了抵抗干旱,挖井,打20米的深井,会被认为是临时应急物吗?如果你的水井是暂时的,为了抵抗干旱,钻井并不违法,水井灌溉是我国人民自古以来的灌溉方式,也积极倡导过。我以为农民打水不倒庄稼的都是不吃饭的人,没必要无视他。但是,如果你永久地、经常地从井里打水,损害当地的地下水资源,就必须得到批准。如果不私下申报钻井,那就违反了条件,条例和法律有同样的约束力,那就可以说是非法的。
根据我的理解,农民在自己的土地旁打一口井,只用于灌溉,不用于其他用途,不违反任何条件和法律,只是在条例的边缘,要根据执行政策的方法来理解。水利部门依法调查的私人取水一般是工业用水、养殖用水、每天抽取地下水。但是农民们在打水的时候一年浇几次水?调查抗旱农民,让农民交什么罚款,真的有故意和农民过不去的意思。
据我个人理解,为了防止水资源被盗用,挖这口井的农民打井,但平日不倒地的时候,用一定的方法封井,必要时再打开水,可以被认为是抗旱的临时应急用水。
根据实施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进行修订。利用取水工程或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采集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申请取水许可证,缴纳水资源费。农民在农田里挖井灌溉田地,即从地下取水,当然在本条例的监督下,通常需要取得取水许可证。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js/5_65711966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