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后置许可在哪办
可以参考以下资料
养殖户到地方水产站提出申请;填好申请表报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盖章;水产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审核;实地绘制池塘图纸;报请渔业主管部门审核;报请地方人民政府审核、发证;水产站通知办证人员领证。
一、办理事项名称:水产养殖的许可证
二、办理依据:《渔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国家对水域利用进行统一规划,确定可以用于养殖的水域和滩涂。单位和个人使用国家规划确定用于养殖业的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本级人民政府核发养殖证,许可其使用该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核发养殖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水产养殖证办理流程
1、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
2、需要提交的材料(养殖使用证申请表、水域滩涂开发使用情况证明材料、水域滩涂界至图)。
3、受理人员审核。
4、主管部门组织人员现场勘查确认标界。
5、主管部门填写养殖使用权审批表。
6、符合条件发养殖许可证(不符合条件出具退办通知书)。
在肥东需要条件
1、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⑴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
⑵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
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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