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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乡村兽医的营业场合面积是多少

不得低于20平方米

开设乡村兽医的营业场合面积是多少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保证兽药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兽药经营活动。

第二章场所与设

第三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经营场所和仓库应当布局合理,相对独立。

经营场所的面积、设施和设备应当与经营的兽药品种、经营规模相适应。县城所在地兽药经营企业经营场所面积不得低于30平方米;乡镇及以下兽药经营企业营业场所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设置专用的兽用生物制品展示区。

县城所在地兽药经营企业仓库面积不得低于50平方米;乡镇所在地兽药经营企业仓库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其相关设施、设备应当满足合格兽药区、不合格兽药区、待验兽药区、退货兽药区等不同区域划分和不同兽药品种分区、分类保管、储存的要求,并保证具有足够的运作空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和交叉污染。各类区域、各类品种应当设置明显标志。

兽药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动物诊疗区域应当分别独立设置,避免交叉污染。

第四条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地点应当与《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地点一致。《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当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

变更经营地点的,应当申请换发兽药经营许可证。

变更经营场所面积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备案。

第五条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具有与经营的兽药品种、经营规模适应的并能够保证兽药质量的常温库、阴凉库(柜)、冷库(柜)等仓库和相关设施、设备。

经营大批量固体消毒剂的兽药经营企业,应当设置独立的固体消毒剂专库,其面积应当与所经营固体消毒剂的品种、规模相适应,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变更仓库位置,增加、减少仓库数量、面积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向发证机关备案。

第六条在同一县(市、区)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兽药经营企业,其分支机构应当根据所经营品种、规模的需要,设置一定面积的常温库、阴凉库等,用于门店零售兽药的临时存放。

第七条兽药经营场所的货架、柜台及相关设施、设备应齐备、整洁、完好,能够陈列所经营的全部兽药品种,并应根据经营兽药的品种、类别、用途等不同,设立醒目标志。

第八条兽药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和仓库应当干净、整洁、安全。

办个兽药经营许可证就可以!x0d首先先聘请一个兽医药剂师资格证书,凭证书到医药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许可证,然后到当地工商局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x0dx0d下面是办理经营许可证得方法:x0d兽药经营项目审批告知书x0d一、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x0d二、审批标准:x0d1、兽药经营企业中从事兽药采购、保管、销售、调剂、检验业务的,应是药剂师、兽医技术员以上的技术人员。非药学、兽医技术员的须经兽药经营知识考核合格。x0d2、兽药经营企业收购、保管、销售兽药,必须建立健全质量检查和入库验收、在库保管、出库验发、销售核对等制度。兽药经营企业购入兽药,必须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内容包括:兽药名称、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号、兽用标识、产品通用名、有效成分、停药期、检验合格证、包装和外观质量等。x0d3、兽药经营企业有与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室、库房、货架、柜台,兽药存放和保管场所必须符合各类药品的理化性质要求。有防污染、防虫蛀、防鼠、防尘、防潮、防霉变等设施。需避光、低温贮藏的药品有专用设备。有消防安全设施。营业场所和库房整洁卫生,药品堆码、存放和陈列要整齐,不准露天存放药品。x0d4、有标准化的计量器具、清洁无毒的销售工具和包装物料。x0d5、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条件。x0d三、审批应提交的材料:x0d1、申办书面报告;x0d2、《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核发登记表;x0d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x0d4、聘用药剂师或兽医技术员身份证或暂住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复印件;x0d5、法人代表、工作人员兽药经营法律培训考试合格证明;x0d6、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及复印件;x0d7、经营场所和库房房屋产权证或租用协议;x0d8、经营场所和库房地点和内部布局图;x0d9、设施清单及照片;x0d10、管理制度清单及材料;x0d四、审批程序:x0d1、各区、县(市)农业行政部门受理申请人申请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认为尚待完善条件的,则按告知承诺制的规定发放兽药经营项目审批告知书、承诺书,在申请人签署出具保证按要求达到审批条件的承诺书后,核发《兽药经营许可证》;x0d2、各区、县(市)农业行政部门将自发证之日起在一个月内,按告知承诺方式领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就其是否符合审批条件进行实地查验。x0d五、审批部门及****:x0d各区、县(市)农业部门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略)x0d六、开业后应遵守的规定:x0d《兽药管理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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