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牛蛙需要办理特种养殖证吗
需要办理养殖证,目前国内没有特种养殖证。
养殖证是国家要求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水域养殖户需要办理的一种证件。凡是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办理条件:
1、国家对水产养殖海域和内陆水域实行养殖证制度。利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取得养殖证。
⑴全民所有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使用权;
⑵集体所有或者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依照《渔业法》、《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承包经营的规定,确定海域和内陆水域养殖承包经营权;
2、对已养海域和内陆水域,符合养殖规划并持有养殖证的,可简化审核程序予以换证。尚未领取养殖证应尽快审核补发。
不符合养殖规划但已持有养殖证的,限期予以调整。无证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应当进行登记,限期拆除养殖设施。
3、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扩展资料:
养殖证申报流程:
一申请。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和内陆水域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
二审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并会同有关单位人员进行现场勘验,确认标界,核实有关情况。
三批准。经审核,对符合规定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报请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颁发养殖证。
四集体所有或全民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海域和内陆水域,承包人按规定签定承包合同后,到所辖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注册登记,领取养殖证。
五登记造册、公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已颁发的养殖证应登记造册,颁证海域和内陆水域要作图标志,及时向社会公告。
牛蛙的经济和生态影响:
牛蛙体型大,可以吞食当地小型蛙类的成体和蝌蚪,甚至吞食湖、塘内的鱼苗,可能造成其他动物资源的损失,甚至有可能改变当地两栖动物区系。在广西、云南、四川等地已形成自然种群,构成当地蛙类区系的组成部分。
牛蛙为经济价值较高的蛙类,体大肉肥,体重可达0.5-1.0kg,肉可供食用,皮可以制革。牛蛙的腿肉肉质细嫩、味美,是重要的出口食品。内脏等部分可以加工成饲料。牛蛙体内存在霍乱弧菌等寄生病菌,所以作为国内市场常见的水产品,很可能通过市场流通传播霍乱弧菌,导致食物型霍乱的流行和爆发。
百度百科-牛蛙
百度百科-养殖证
随着名特优新水产品的迅速发展,有些单位和专业大户对养殖对象的市场需求、养殖技术等缺乏全面了解,把养殖特种水产当成一本万利,就盲目上马,造成决策失误。下面就从五个方面谈谈发展名特优新水产品养殖应注意的问题。
一、苗种来源及价格 名特优新水产品的苗种一般来说是比较紧缺的,这样就造成价格昂贵。有些养殖户购种心切,少数商贩趁机抬高价格,掺假掺杂从中牟取暴利。苗种价格的抬高、假种劣种的掺入,严重影响了那些购种贪便宜、图方便、急于求成的养殖户的经济效益和产品质量。
二、养殖设施配套
名特优新水产养殖品种一般对养殖池塘、进排水系等都有特定的要求,如美蛙养殖必须有围栏,河蟹、鳖不仅能在水中生活也能离水上岸爬行,这些都增加了在养殖中的投资及管理上的难度,因此要解决池塘配套,管理应跟上。
三、饲料种类来源
不少的名特优新水产品种由于其生活习性不同,它们的食性也不同于常规品种,绝大多数为肉食性或杂食性种类,对饲料的要求严格。因此养殖户在引进名特优新品种时,应事先弄情养殖对象的食性及饲料来源。
四、养殖技术及生产周期
对养殖户来说技术要求越简易越有利,养殖周期越短越好。一般来说,如美蛙、黄鳝等水产品种投资少、见效快、技术简易、管理方便,而甲鱼、乌龟等品种生产周期长、投资大、技术性强、风险大。因此,在选择养殖品种上要根据自身的技术条件量力而行。
五、信息及销售渠道
俗话说:信息是金钱,销售是关键。作为生产者,要实行产、供、销一条龙,面对变幻莫测的市场。特种水产养殖是否还姓“特”,决定在产前对市场预测的准确性。随着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的逐步完善,高投入、高产出的特种水产养殖风险性日益加大,市场价格的波动起伏不定,如果信息灵通,预测准确,销售渠道畅通,可以获利,否则就会亏本失利。因此,在发展任何一个新品种时,要对市场进行科学的调查、了解、分析,然后进行定盘。总之,发展名特优新水产养殖,要考虑自身的条件和能力,决不可一哄而上,盲目进行。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js/5_65712373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