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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水产养殖有补贴吗?多少亩才会有?

渔业柴油补贴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渔业生产,造福渔业而颁布的一项重要政策。它是渔业历史上资金规模最大、效益范围最广的对渔民的中央财政补贴,是中央政府“三农”政策在渔业中的具体体现。中央财政安排渔业柴油补贴资金728.78亿元,占补贴资金总额的81.66%,在多个补贴行业中排名第一。然而,应该指出的是,在淡水渔业中,只有淡水渔船才能享受这项政策,而一般淡水水产养殖行业很少能享受这一政策。该项目涉及散装淡水鱼,以促进水生生物的增殖和释放。

2022年水产养殖有补贴吗?多少亩才会有?

该项目将由省和规划单位资助,为水生生物资源严重衰退或生态荒漠化的水域以及具有成熟放流技术、充足苗木供应、,扩散效应明显,渔民受益匪浅。在中央政府出台一系列促进农业政策性保险发展的指导方针的背景下,渔业保险的探索不断加快。农业部启动了一个试点项目,向中央政府补贴渔业相互保险费。飞行员保险被确定为渔船全损互保和渔民人身安全互保。

中央财政将分别补贴25%的保费,渔民人身安全互助保险最高补贴为每人20万元。渔船全损互助保险试点地区是辽宁、山东、江苏、福建、广东和海南省的一些重点渔区。渔民人身安全互助保险试点地区为浙江省岱山县。水产种子补贴的出发点是《水产养殖产业增长模式行动实施方案》,该方案提出“开展国家水产种子场运行机制调查,探索水产种子补贴方式”。

农业部健康养殖政策和改良水生种子补贴研究小组前往各地进行研究和取证。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对改良水生鱼种进行补贴,但大多数涉及经济价值较高的淡水鱼。山东省进一步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建设项目。计划用5~8年时间改造350万亩老鱼塘,开发150万亩新鱼塘,形成500万亩现代渔业生产基地。目前,水产养殖业的贷款贴息仅在当地自行实施,主要是为了减少灾害造成的繁殖能力,以及为了满足当地发展要求的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固定资产投资。

承包鱼塘国家有没有补贴?

法律分析:水产养殖有扶持政策,根据农业部去年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表示,以下五种模式是受到国家扶持的:1、稻渔综合种养模式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就是充分利用光、热、水、气、土、肥、种等自然资源,生产出优质稻米和各种名优水产品等,比如种水稻时,在稻田里养殖一些稻花鱼、小龙虾,青蛙等,使效益最大化。目前农业农村部已开始推广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工作,并给予部分示范区政策倾向和扶持,2020年相关政策将继续,具体的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2、智能渔场的智慧渔业模式智能渔场的智慧渔业模式就是支持发展深远海绿色养殖,鼓励深远海大型智能化养殖渔场建设,引导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水产养殖生产深度融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1、各类鱼苗补助标准。

水产养殖中,并不是所有鱼苗都可获得补助,需满足一定条件,且各地政策不同,补助标准也就不一样。

2、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

农业农村部启动渔业互助保险保费补贴试点工作。试点险种确定为渔船全损互助保险和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中央财政分别补贴保费的25%,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最高补贴保险金额每人20万元。目前试点区域有辽宁省、山东省、江苏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部分重点渔区。渔民人身平安互助保险试点区域:浙江省岱山县。

3、发展水产养殖业补贴。

包括水产养殖机械补贴和水产良种补贴。

4、渔业贷款贴息。

水产养殖业贷款贴息目前只在局部地区自行开展,主要对灾害造成的再生产能力下降、对符合地方发展要求的企业技改、新产品开发、固定资产投资等给予贷款贴息。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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