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钓鱼最新规定
根据2022年1月宜昌市发布的《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宜昌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含沮漳河、蛮河、渔洋河等跨县(市、区)主要河流)全面禁止垂钓。对违反本通告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沮漳河当阳段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沙滩河当阳、远安段中华刺鳅乌鳢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等特定区域为全年禁钓区。全年禁钓期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特定禁钓区和全年禁钓期外,可以进行休闲垂钓。休闲垂钓是指以不破坏渔业资源为原则,以休闲娱乐为目的,钓具钓法和钓获物符合规定,钓获物不用于交易和食用。
休闲垂钓实行实名登记备案,需在渔政部门指定的网站或APP进行线上申请备案,或到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线下备案。备案内容和信息应当包括钓竿数量、钓竿类型、钓钩数量、姓名、身份证号码、常用手机号码等。
休闲垂钓的钓竿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3根,钓竿长度不得超过3米;钓钩数量不得超过3个且不得使用带角度抄网;不得使用视频辅助装置、探鱼设备等工具;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以及各类探鱼、射鱼、锚鱼装置。
钓获一般保护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的,应当放回原水体;钓获《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物种和其他外来水生物种的,应当留置原地或就近放生,确需带走的,应当在指定地点或就地放生。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js/5_657510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