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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棚房面积标准

《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了“看护房”继续执行“大棚房”整治整改标准,即南方地区控制在“单层、15平方米以内”,北方地区控制在“单层、22.5平方米以内”,其中严寒地区控制在“单层、30平方米以内”(占地面积超过2亩的农业大棚,其看护房控制在“单层、40平方米以内”

辽宁大棚房面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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