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器牛耕出现与商鞅变法有什么关系
作者:业奇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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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2-19 08:48:25
商鞅变法中有一条是“废井田、开阡陌”,就是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私有制,这是战国时期各国中唯一用国家的政治和法令手段在全国范围内改变土地所有制的事例。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而其实质是一种土地私有制度(夏商西周,一切土地属于国家)。所谓“阡陌”,指“井田”中间灌溉的水渠以及与之相应的纵横道路,纵者称“阡”,横者称“陌”。“开阡陌封疆”就是把标志土地国有的阡陌去掉,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法令规定,允许人们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此后秦政府虽仍拥有一些国有土地,如无主荒田、山林川泽及新占他国土地等,但后来又陆续转向私有。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
商鞅变法,第一个从国家法律制度上废除了井田,促成这一变革的物质因素,是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是当时生产力水平提高的标志。牛耕起源于商代。甲骨文有“犁”字。用牛拉犁启土,在商代就发明了。《国语·晋语》上提到,范氏、中行氏将宗庙的牺牲用来耕田。孔丘的弟子司马耕字子牛,冉伯牛名耕。晋国有个大力士叫牛耕。牛与耕相连,用作人的名字,反映出牛耕方法在春秋时期得到普遍推广。总体来说 铁制农具和犁耕技术普及,促使井田制崩溃、私田出现,土地私有制逐步确立,奖励军耕,农业的发展,促进手工业和商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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