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鱼许可证怎么办
作者:业奇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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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2-19 20:44:09
养鱼需要在当地县级渔业主管部门(在农业局或水务局)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办理条件:
(一)使用非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
(二)不得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中的鱼、虾、蟹、贝、藻类的自然产卵场、繁殖场、索饵场及重要的洄游通道养殖;
(三)不得在航道、港池、锚地内从事养殖;
(四)水域权属明确,符合水域、滩涂养殖规划要求;
(五)养殖规模、密度符合区域养殖容量的要求;
(六)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的,应当符合养殖证规定用途;
(七)养殖品种和生产方式不得危害水域环境;
(八)不得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肥料;
(九)不得使用国家规定的禁用药物;
(十)有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来源;
(十一)有一定的养殖技术条件;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养殖户到地方水产站提出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复印件(养殖户或企业法人)。
②提交所在村委会养殖证明。
③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
2、申请表信息填好后,报请所在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3、水产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审核;
4、实地绘制池塘图纸(填写审核表、养殖证正本);
5、报请渔业主管部门审核(某区农业局);
6、报请地方相关部门审核、发证;
7、区水产站通知办证人员领证。
小规模的个人养殖观赏性鱼类不需要办理证件;大规模的养殖经济鱼类则需要办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环保评估合格证等,由于各地政策不一,养鱼具体需要哪些证件可以去当地农业局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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