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助剂是否需要登记
作者:业奇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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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2-20 09:00:56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化肥管理条例》的规定,助剂是农药、化肥的辅助使用物质,具有改善、增强、调节等功能,不含有效成分的化学品。助剂在使用中能够显著提高农药、化肥的效果和安全性。农用助剂有其重要的作用,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立法规定农用助剂的生产、流通、使用都需要进行登记。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农药助剂应当进行登记,已经取得登记证的农药助剂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同时,农药助剂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必须遵守《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按照登记证书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使用农药助剂。
根据《化肥管理条例》的规定,化肥生产企业在生产新品种的复混肥料时,需要将助剂的名称、用量等填写在产品说明书上,向国家质检部门提交产品检测。已经通过检测的复混肥料,需要进行登记,取得登记证书后方可销售和使用。此外,化肥经营单位在销售复混肥料时,也应严格按照登记证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进行销售。
因此,农用助剂需要进行登记,未取得登记证的农用助剂不得销售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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