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资源计算
9.3.3.1 地下水天然资源量计算
研究区天然条件下地下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渗入补给、灌溉水回渗补给和侧向径流补给。其中,研究区天然条件下地下水资源总补给量扣除降水与灌水重复量为地下水天然资源量。即
Q天然=Q降+Q灌+Q侧-Q重 (9.21)
式中:Q降为降水入渗补给量;Q灌为灌溉水回渗补给量;Q侧为地下水侧向径流补给量;Q重为降水与灌水重复计算量。
(1)大气降水入渗补给量
Q渗=λXF/10 (9.22)
式中:Q渗为大气降水入渗量,万m3/a;λ为大气降水入渗系数;X为大气降水量,mm/a;F为计算区面积,km2。
计算结果见表9.12及图9.25。
表9.12 大气降水入渗补给量计算表
续表
图9.25 大气降水入渗补给量统计图(2002~2006年)
(2)灌溉水回渗补给量
Q水田=βBF/100+βXF/10 (9.23)
Q菜田=βBF/100 (9.24)
式中:Q水田为水田回渗量,万m3/a;Q菜田为菜田回渗量,万m3/a;β为灌溉水回渗系数;B为灌溉定额,m3/hm2;F为灌溉面积,km2;X为灌溉期大气降水利用量,mm/a,按同期降水量的70%计算。
计算结果见表9.13及图9.26。
表9.13 灌溉水回渗量计算表
续表
图9.26 灌溉回渗量统计图(2002~2006年)
(3)地下水侧向径流补给量
利用达西断面法计算,
Q侧入=365BKIH/104 (9.25)
式中:Q侧入为侧向径流补给量,万m3·a-1;B为计算断面宽度,m;K为含水层渗透系数,m/d;I为垂直计算断面水力坡度(无因次);H为含水层厚度,m。
计算结果见表9.14及图9.27。
表9.14 地下水侧向径流补给量计算表
续表
图9.27 地下水侧向径流补给量统计图
1—牤牛河北岸;2—牤牛河南岸;3—江北;4—龙潭山区;5—江南;6—白山;7—温德河区;8—老市区;9—哈达湾;10—七家子
(4)降水与灌水重复计算量
由于研究区只在牤牛河北岸、温德河区和白山区存在水田灌溉区,故本次大气降水入渗与灌溉水入渗重复计算量只计算了3个区,并且白山区在2006年没有种植水田,所以2006年白山区没有降水与灌水重复计算量。
计算公式如下
Q重=λXF/10 (9.26)
式中:Q重为大气降水入渗与灌溉水入渗重复计算量,万m3/a;λ为大气降水入渗系数;X为灌溉期大气降水量,mm/a,按年降水量65%计算;F为水田灌溉面积,km2。
计算结果见表9.15及图9.28。
研究区地下水天然资源量为3009.1514万m3/a,其中大气降水入渗量(扣除重复量)为2122.2668万m3/a,占71.7%,灌溉水回渗量为107.3700万m3/a,占3.6%,地下水侧向径流量为776.5489万m3/a,占24.7%;中等枯水年地下水天然资源量为2667.2992万m3/a;枯水年地下水天然资源量为2434.9040万m3/a(表9.16)。研究区地下水平均补给资源模数为21.52万m3/(a·km2),其中牤牛河沿岸资源最为丰富,模数值大于30万m3/(a·km2),哈达湾、白山及温德河沿岸补给资源模数20万~30万m3/(a·km2),其他地段补给资源模数为10万~20万m3/(a·km2)(图9.29、图9.30)。
表9.15 降水与灌水重复计算量表
图9.28 降水与灌水重复计算量统计图(2002~2006年)
图9.29 地下水天然资源量统计图(2002~2006年)
图9.30 地下水天然资源分布图
表9.16 地下水天然资源计算表 单位:万m3·a-1
续表
研究区地下水资源量按行政与流域分区统计结果见表9.17、图9.31及图9.32。其中,牤牛河流域地下水资源量为551.3809万m3/a,松花江流域资源量为2195.7167万m3/a,温德河流域资源量为259.0881万m3/a,龙潭区资源量为1237.9215万m3/a,昌邑区资源量为634.6360万m3/a,船营区资源量为391.6595万m3/a,丰满区资源量为741.9687万m3/a。
表9.17 地下水天然资源汇总表(按行政与流域分区)
图9.31 地下水天然资源统计图(按流域分区)
1—牤牛河;2—松花江;3—温德河
图9.32 地下水天然资源统计图(按行政分区)
1—龙潭区;2—昌邑区;3—船营区;4—丰满区
9.3.3.2 地下水储存量计算
研究区地下水储存资源丰富,可以充分发挥储存资源的调节作用,使大部分地区可按以丰补歉疏干补偿的原则开发利用地下水。储存量计算公式如下:
Q储=100μFH (9.27)
式中:Q储为地下水储存资源量,万m3;μ为含水层给水度;F为计算区面积,km2;H为含水层平均厚度,m。
计算结果见表9.18及图9.33。
表9.18 地下水储存量计算表
续表
图9.33 地下水储量统计图
1—牤牛河北岸;2—牤牛河南岸;3—江北;4—龙潭山区;5—七家子;6—哈达湾;7—老市区;8—温德河区;9—白山;10—江南
农作物的灌溉制度是指作物播种前(或水稻栽秧前)及全生育期内的灌水次数、每次的灌水日期和灌水定额。灌水定额是指一次灌水单位灌溉面积上的灌水量,各次灌水定额之和,叫灌溉定额。灌水定额和灌溉定额常以m3 /亩或mm表示,它是灌区规划及管理的重要依据。充分灌溉条件下的灌溉制度,是指灌溉供水能够充分满足作物各生育阶段的需水量要求而设计制定的灌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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