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四大高原耕地制度
作者:业奇农业网
•
更新时间:2025-02-20 13:21:33
井田制: 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地皮国有制度,西周时盛行。当时,门路和渠道纵横交织,把地皮分开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
屯田制:指的是使用士兵和农人垦种荒地,以取得队伍抚育和税粮.又有军屯,民屯和商屯之分.商屯亦称盐屯,明盐商为了便于在边田产区纳粮换盐而办的屯垦.这是在明朝了,而民屯和军屯便是所说的屯田.而屯田制便是以屯田为目标而创建的一种制度,由曹操创建.
占田制,西晋颁布的土地、赋税制度。从占田制的内容看,它是一种既保证政府收入,又保护士族特权的一种土地制度。占田制并不是官府授田,更不是将地主的田地授与农民,而是在屯田制破坏的前提下,允许农民占垦荒地,占田制中对于官僚士族占田、荫客、荫亲属等特权的规定,其主要精神不在于对官僚士族的特权加以限制,而在于确认和保护他们已占到大量土地和户口的既成事实。
均田制:中国古代北魏至唐中叶封建政府推行的地皮分派制度。西晋末年,中国北方在永嘉之乱之后,户口迁移,地皮荒凉,国度钱粮收入受到紧要影响。为担保国度钱粮来历,北魏孝文帝于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宣布均田制并开始执行。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js/5_6577989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