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禹城市引黄供水改革
为打破禹城市农业灌溉"大锅水"机制,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促进节约用水。山东省禹城市水务局经过科学论证,决定实施引黄供水测水量水工程,实行计量用水,按方收费。
黄河水是禹城的重要灌溉水源,多年来该市引黄供水实行按亩平均收费,用多用少一个样,农民缺乏节约用水积极性,浇地大田漫灌,农业灌溉利用率低,浪费严重,全市80万亩耕地每年浪费2400万立方米的水;加之近年来黄河水限量供应,上下游争水抢水的矛盾十分突出,干群关系紧张;同时,现行的农业用水体制管理环节多,水费征收不规范,容易出现搭车收费等问题,加重农民负担。因此,推行计量用水势在必行。
一个思路:按照"三级送水、三级管理、分清事权、分级负责"的思想,市水务局负责计量到乡镇,实行市场化动作,商品化用水;乡镇水利站受法人代表委托,签订委托书,负责本乡镇的计量收费工作;村里由用水者协会负责引水灌溉问题。一纸合同:大力推行计划用水、合同用水,每个乡镇逐月向水务局报送用水计划,经水务局供水公司批准后,与供水公司签订用水合同,谁用水谁买单,谁少用谁少缴,谁多用谁多缴。实行按合同供水、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制度。一个渠道两个测流点:在每个乡镇送水主渠道的出入口分别设立测流点,一条主渠道的设两个,两条的设四个,最多不超过六个。测流点的设置要在市水务局的指导下,选择一个比较规整的断面,能与闸、桥等建筑物相结合的尽量结合,安装测流仪测水量水,上下游乡镇认可,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变。三方签字:放水时,上下游乡镇和水务局三方现场量水签字,并作为征收水费的依据。
2022年山东黄河水费标准是收费2-3元的标准。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减负办《关于公布我省引黄灌区农业用水终端水价最高限价的通知》规定了征收农业水费的最高限价,其中德州地区的齐河、禹城每亩次9.5元,平原、陵县、临邑每亩次10.5元,德州的其他县市区每亩次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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