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地区主要农作物
青藏高原地区为河谷农业,一般选择种植春小麦、青稞、大麦、豆类、马铃薯、油菜等耐寒、耐旱的作物,而牧业类型为高寒畜牧业,大多饲养牦牛、藏绵羊、藏山羊等耐寒能力较强的牲畜。
一、青藏地区主要农作物
1、青藏高原地区主要为河谷农业,农作物主要为耐寒、耐旱的春小麦、青稞、大麦、豆类、马铃薯和油菜等,其中青稞是藏区居民的主要食粮、燃料和牲畜饲料,一般在每年的3-5月份播种(海拔为2600-3000m的半农半牧区一般在3月中旬播种,海拔3000-3300m的草地牧区一般在4月上旬播种),7-9月份收割,生产期为100-130天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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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青藏高原地区畜牧业为高寒畜牧业,所饲养的牲畜多为耐寒能力较强的牦牛、藏绵羊、藏山羊等。
二、青藏高原地区农业生产优劣分析
1、优点
(1)海拔高,云层稀薄,日照时间长,太阳辐射强。
(2)年温差小,昼夜温差大,有利于作物营养物质的积累,作物单位面积产量较高。
(3)青藏高原农业区主要分布在河谷地区(比如雅鲁藏布江谷地,湟水谷地等),其海拔相对较低,地势平坦,土壤肥沃,风速较小,气温相对较高,且灌溉水源充足。
2、缺点
(1)海拔过高,大多数地区气候寒冷,可种植农作物种类较少。
(2)无霜期较短。
(3)除开河谷地带以外,广大的高原面上仅能发展高寒畜牧业。
西藏自治区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部,地跨北纬26°50'~36°53'、东经78°25'~99°06'之间,面积120.2189万平方千米,约占中国陆地总面积的1/8,在中国各省区中,仅次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居第二,相当于英国、法国、德国、荷兰和卢森堡5国面积的总和。
北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相邻,东面和东南面同云南省、四川省接壤;南部与西部自东而西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等国以及克什米尔地区毗邻,国境线长约3842公里。
青藏高原是世界上隆起最晚、面积最大、海拔最高的高原,因而被称为“世界屋脊”,被视为南极、北极之外的“地球第三极”。西藏高原位于青藏高原的主体区域。
青藏高原总的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地形复杂多样、景象万千,有高峻逶迤的山脉,陡峭深切的沟峡以及冰川、裸石、戈壁等多种地貌类型;有分属寒带、温带、亚热带、热带的种类繁多的奇花异草和珍稀野生动物,还有垂直分布的“一山见四季”、“十里不同天”的自然奇观等。地貌大致可分为喜马拉雅山区,藏南谷地,藏北高原和藏东高山峡谷区。
1、喜马拉雅高山区,位于藏南,由几条大致东西走向的山脉组成,平均海拔6000米左右。其中位于中尼边境、地处西藏定日县境内的珠穆朗玛峰,海拔8844.43米,是世界最高峰。喜马拉雅山顶部长年覆盖冰雪,其南北两侧的气候与地貌有很大差别。
2、藏南谷地,位于冈底斯山脉和喜马拉雅山脉之间,即雅鲁藏布江及其支流流经的地域。这一带有许多宽窄不一的河谷平地和湖盆谷地,地形平坦,土质肥沃,是西藏主要的农业区。
3、藏北高原,位于昆仑山、唐古拉山和冈底斯山、念青唐古拉山之间,约占全自治区面积的2/3。由一系列浑圆而平缓的山丘组成,其间夹着许多盆地,是西藏主要的牧业区。
4、藏东高山峡谷区,即著名的横断山地。大致位于那曲以东,为一系列东西走向逐渐转为南北走向的高山深谷,其间挟持着怒江、澜沧江和金沙江三条大江。山顶终年不化的白雪、山腰茂密的森林与山麓四季常青的田园,构成了峡谷区三江并流的壮丽景观。
扩展资料:
西藏自治区土地资源丰富,总面积122万多平方公里,其中牧草地65万公顷;耕地集中分布在藏南河谷及河谷盆地中,东部和东南部也有少量分布,总面积达36万公顷。西藏土地资源的最大特点是未利用土地多,占土地总面积的30.71%,可利用潜力很大。西藏天然草地面积超过内蒙古和新疆,位居全国第一,是中国主要的牧区之一。
西藏自治区拥有宜农耕地680.57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42%;净耕地面积523.43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31%;牧草地96934.8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56.72%。林地10716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27%。
居民及工矿用地50.45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03%;交通用地32.92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02%;水域8291.96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85%;未利用土地54354.8万亩,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31.8%。
西藏自治区土地以牧草地和尚未利用的面积最大,合计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88.52%,再依次是林地、水域、耕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耕地、牧草地、林地等合计面积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3.3%。西藏现有的粮食作物、果树、蔬菜、茶叶、青饲料等种植业用地均属耕种土壤范畴。耕种土壤面积最大的是日喀则市,占全区耕种土壤面积的37.79%。
其次是昌都市,占19.86%。山南市和拉萨市的耕种土壤面积基本相近,分别占15.65%和15.48%;林芝市占全区耕种土壤的8.65%;那曲市和阿里地区耕种土壤面积较小,分别占1.99%和0.58%。全区74个县有耕种土壤分布的占62个,为总数的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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