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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农村土地纠纷找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农村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根据相关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农村土地纠纷解决的措施如下:

1、双方当事人可先进行协商解决,争取和平解决纠纷。能够协商解决的最好协商解决,否则走法定程序都会占用时间,这点对承包方是十分不利的;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找村委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找当地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再次进行调解,争取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解决纠纷;

3、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到当地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的方式进行仲裁解决;

4、还是没能解决问题或不愿意进行仲裁的,可以直接至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农村土地纠纷应该找哪个部门

现在很多关于土地纠纷的案件,因为大多农村土地都是属于集体所有的,作为使用人,只可以将其用于耕地或者建房,没有转卖、继承的权利,一旦出现就不好处理。那么,土地纠纷究竟应该找哪个部门呢?土地纠纷处理办法有哪些?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

当遇到农村宅基地的土地纠纷时,可以先找村委会帮忙调解,调解不成再找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出面处理。如果还是调解不清楚,当事人还可以到当地的土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土地纠纷处理办法有哪些

1、小纠纷,因地制宜

在农村非常容易出现一些小纠纷,比如隔壁邻居建房的范围超出了一些,或者多种了我一垄菜地等等。如果遇到这种问题都要闹到法院就太没有必要了,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切合实际情况,找一个当地比较有威望的人出来说句话,既顾及了双方的面子,有让纠纷得以解决。

2、复杂纠纷,多管齐下

所谓多管齐下,就是在解决纠纷的同时,又完善了解决纠纷的有效手段和政策。有资料统计,比较复杂的土地纠纷案件,大多都是经过当地的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配合解决的,尤其是基层的乡(镇)人民政府,只有尽快完善好土地纠纷的解决机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编辑总结:农村很容易出现土地纠纷,如果让双方自行调节,很容易出现错上加错的情况,所以碰到这种问题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找村委会帮忙调节。以上关于土地纠纷找哪个部门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欢迎关注齐家网。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农村土地纠纷争议,到村民委员会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一、引起土地纠纷的主要原因有:

①相邻单位或个人之间权属界线不清;

②实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

③用地手续不完备;

④有关补偿、安置等措施未落实;

⑤国家政策体制变动;

⑥土地租赁、借用或重复征用、划拨等引起土地权属紊乱;

⑦农田基本建设造成的土地原有状况的改变和地界变更而又无原始记载,以及其他历史原因遗留问题等。

二、、土地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

1、和解:和解是依纠纷主体自身的力量,在平等和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通常无须第三方的介入,无须严格遵守实体法规范和程序规范,和解协议也没有强制力。

2、调解(非诉讼调解或民间调解):调解,即纠纷主体将争议提交第三者,由其协调、说服并帮助双方进行协商交流,以达成解决纠纷的合意。这是一种运用比较广泛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过程中,属于这类调解的主要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和乡(镇)政府的调解

3、行政裁决及复议:行政裁决,即行政机关依法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相关的争议进行处理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即上级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不服下级行政行为的审查及决定行为。

4、诉讼:诉讼是解决土地纠纷的法律机制中最正式、最权威、最规范的一种方式。因土地纠纷引起的诉讼通常是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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