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GMP车间的流程是怎样的
正确的步骤: 物料暂存室----- 称量配料室-----制粒室------烘干室-----颗粒暂存间------压片室-----半成品中转室(片子暂存间)----分装室----外包装室
兽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兽药生产企业指专门生产兽药的企业和兼产兽药的企业,包括上述企业的分厂及生产兽药的各种形式的联营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开办兽药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助理工程师、助理兽医师以上技术职务的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②具有与所生产的兽药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③具有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设施及条件;④具有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检验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⑤非专门生产兽药的企业兼产兽药者,必须有单独的兽药生产区。
开办兽药生产企业审批的程序为:
开办兽药生产企业,必须由企业所在地的县以上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审核批准,发给《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生产企业持《兽药生产许可证》和有关文件、材料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批准后领取《营业执照》。
《兽药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自批准之日算起。《兽药生产许可证》期满后需申领新证的,兽药生产企业应在期满前6个月内持原证重新申请。重新申请的程序与原申请的程序相同。《兽药生产许可证》按农业部统一制定的格式印制。
受理审查、审核的农牧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全部申报材料后的1个月内作出是否同意或批准的决定。
开办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必须由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畜牧)厅(局)审查同意,报农业部审核批准后,再由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畜牧)厅(局)发给《兽药生产许可证》。
兽药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为:
(1)拟经营兽药的单位,向市畜牧局医政药政科提出申请,填写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申请内容含申请经营兽药品种及仓库设备等内容。
(2)在受理申请后,需提供有关资料。
(3)收到《兽药经营许可证》批件后,到当地办理有关营业执照等手续,方可营业。
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经营兽药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
(二)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
(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经营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方可向市、县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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