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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GMP第105条:运输条件的确认

是否有特殊要求可以根据产品稳定性研究结果确定,稳定性好就不存在特殊要求了,一般存在避光、需要冷藏或者对湿度要求高的情况就是特殊情况,应该对运输时的温度、湿度和光照进行限定,并对超出范围的情况给出处理流程。

新版GMP第105条:运输条件的确认

运输条件的确认应该采用WORSE CASE的方式来确认,比如对温度敏感的药物,需要根据国内最冷的地区和最热的地区以及在车内的温度进行考察范围的设计。运输条件的确认针对成品展开。当出现不合格的情况时,需要分析不合格原因,这个时候才需要对包装材料等各种物料分别开展研究。

问题补充:

我是制药企业的采购员,应该如何对采购回来的物料进行运输过程的确认?这个流程很难处理。因为只要不需要冷藏车运输或者易燃易爆、毒麻品的普通物料目前都无法控制其运输条件,因为大家都知道,现在都是物流配送的。普通物料当然也会有需要避光等条件,关键我们无法对其确认运输条件是真正符合新版GMP,这个很纠结。

普通物料的运输多半没有太特殊的要求,完全可以做一个物料的风险评估,对你们使用的所有物料分成高风险和低风险,甚至可以通过打分(特殊要求比如避光或者低温的分值高)设定级别,低于一定级别的物料一律给出一个宽泛的条件,例如:运输温度范围:-40到40摄氏度,湿度0到100%相对湿度,保持干燥。你自己定义好就可以啦。然后QA批准执行。

新版GMP(2010)的“确认或验证”怎么理解呢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兽药的安全、有效和质量,规范兽药研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兽药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新兽药研制管理工作,对研制新兽药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含国内尚未发现的新病原微生物)、属于生物制品的新兽药临床试验进行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其他新兽药临床试验审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新兽药研制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临床前研究管理第四条 新兽药临床前研究包括药学、药理学和毒理学研究,具体研究项目如下:

生物制品(包括疫苗、血清制品、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等):菌毒种、细胞株、生物组织等起始材料的系统鉴定、保存条件、遗传稳定性、实验室安全和效力试验及免疫学研究等;

其它兽药(化学药品、抗生素、消毒剂、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杀虫剂):生产工艺、结构确证、理化性质及纯度,剂型选择、处方筛选,检验方法、质量指标,稳定性,药理学、毒理学等;

中药制剂(中药材、中成药):除具备其它兽药的研究项目外,还应当包括原药材的来源、加工及炮制等。第五条 研制新兽药,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价。新兽药的安全性评价系指在临床前研究阶段,通过毒理学研究等对一类新化学药品和抗生素对靶动物和人的健康影响进行风险评估的过程,包括急性毒性、亚慢性毒性、致突变、生殖毒性(含致畸)、慢性毒性(含致癌)试验以及用于食用动物时日允许摄入量(ADI)和最高残留限量(MRL)的确定。

承担新兽药安全性评价的单位应当具有农业部认定的资格,执行《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并参照农业部发布的有关技术指导原则进行试验。采用指导原则以外的其他方法和技术进行试验的,应当提交能证明其科学性的资料。第六条 研制新兽药需要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的,应当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实验室阶段前取得实验活动批准文件,并在取得《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的实验室进行试验。

申请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时,除提交《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要求的申请资料外,还应当提交研制单位基本情况、研究目的和方案、生物安全防范措施等书面资料。必要时,农业部指定参考试验室对病原微生物菌(毒)种进行风险评估和适用性评价。第七条 临床前药理学与毒理学研究所用化学药品、抗生素,应当经过结构确证确认为所需要的化合物,并经质量检验符合拟定质量标准。第三章 临床试验审批第八条 申请人进行临床试验,应当在试验前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新兽药临床试验申请表》一份;

(二)申请报告一份,内容包括研制单位基本情况;新兽药名称、来源和特性;

(三)临床试验方案原件一份;

(四)委托试验合同书正本一份;

(五)试验承担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一份;

(六)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有关资料一份;

(七)试制产品生产工艺、质量标准(草案)、试制研究总结报告及检验报告;

(八)试制单位《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九)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的,还应当提交农业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属于生物制品的新兽药临床试验,还应当提供生物安全防范基本条件、菌(毒、虫)种名称、来源和特性方面的资料。

属于其他新兽药临床试验,还应当提供农业部认定的兽药安全评价实验室出具的安全性评价试验报告原件一份,或者提供国内外相关药理学和毒理学文献资料。第九条 属于生物制品的新兽药临床试验,应当向农业部提出申请;其他新兽药临床试验,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农业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收到新兽药临床试验申请后,应当对临床前研究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临床试验方案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派至少2人对申请人临床前研究阶段的原始记录、试验条件、生产工艺以及试制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形成书面核查报告。

新版GMP确认与验证的章节共12条

确认:证明厂房、设施、设备能正确运行并可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

验证:证明任何操作规程(或方法)、生产工艺或系统能够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

验证和确认本质上是相同的概念,确认通常用于厂房、设施、设备、检验仪器,而验证则用于生产工艺、操作规程、检验方法或系统。

厂房、设施、设备的确认包括设计确认、安装确认、运行确认、性能确认,在此意义上,确认是验证的一部分。

●确认与验证是GMP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应建立和维护验证主计划,明确验证职责,确定技术要求,以保证验证方法的一致性和合理性。

●企业应根据药品生产的工艺要求、复杂性、技术实现性等因素选择系统、合理的确认和验证方法对设施、设备、工艺、清洁和灭菌方法、检验方法、计算机化系统进行确认与验证实施,保持验证文件的相关文件。

●通过产品系统回顾、生产过程控制、变更控制、在验证管理等方式界定工艺和设备,保持持续的验证状态。

解读:

1)新版GMP提出的新概念:确认、验证状态维护、验证主计划等

2)验证周期:新版GMP增加了确认。

3)引入了通过风险评估确定确认和验证的范围。验证应该通过风险分析确定哪些步骤和

具体操作是决定产品的关键质量属性。验证过程中应注意这些关键的步骤和操作,通过进

一步分析识别关键参数。

4)明确提出要进行工艺验证、清洁验证(含清洁方法)

●提出验证的目的,明确验证范围和程度的确定原则,提出验证状态维护的理念。

●按照验证生命周期的划分,规定验证的内容包括设计确认、安装确认、运行确认、性能确认、工艺验证等五个阶段。

●对验证的时机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

●对验证结果的控制进行了规定

1)新版GMP要求确认和验证的范围和程度要经过风险评估来确定。

2)验证和确认的范围扩大:由98版GMP规定的“产品的生产工艺及关键设施、设备”扩大为“企业的厂房、设施、设备和检验仪器应当经过确认,应当采用经过验证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检验方法进行生产、操作和检验”。

3)新版GMP提出了验证状态保持的概念。

4)验证内容应包括厂房设施、空气净化系统、工艺用水系统、生产工艺及其变更、设备清洗、主要原辅材料变更。关键设备及无菌药品的验证内容应包括灭菌设备、药液滤过及灌封(分装)系统。分析方法及其检测设备和仪器。

确认与验证明确目的:企业为了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有关操作:是指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厂房、设施、设备、检验仪器及系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检验方法或系统等。

2、确认和验证范围:厂房、设施、设备或工序的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的所有因素及其重要变更都应当要进行确认和验证。

3、确认和验证范围和程度的确定:

确认或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当经过风险评估来确定。

例:(1)列出注射剂的质量风险:

a.微生物污染

b.热原的污染

c.不溶性微粒

d.原料纯度

e.其他风险:安全性(组织的刺激性,毒性反

应),渗透压,PH。

(2)进行风险评估

1、对生产工艺的深刻理解;

2、识别,评估各工艺步骤对无菌性、热原、微粒等质量因素及其影响程度;

3、在工艺过程中针对注射剂的质量风险,采取有效控制手段;

4、对这些手段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3)确定验证范围和程度

例:无菌冻干粉针工艺的验证:

从配液开始至轧盖结束,验证范围包括:

配液工艺、过滤工艺、储液工艺、洗瓶工艺、灌装工艺、冻干工艺、轧盖工艺、灭菌工艺、无菌工艺。

一般设备需进行设计确认,安装确认,调试确认,试运行确认等等,然后再验证其性能

不知有否帮助,共同探讨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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