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中毒的急救措施
1 农药中毒的急救措施
中毒者应立即脱掉污染衣服,彻底冲洗被污染的皮肤、粘膜、头发等,并急送医院进行抢救。具体可以参照以下急救措施:
迅速将患者脱离中毒现场,并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鞋帽等。
第二步:即刻送医
(1)口服中毒者应尽早催吐及洗胃。用清水或1:5000高锰酸钾溶液(对硫磷中毒时禁用)或2%碳酸氢钠(敌百虫中毒时禁用)溶液洗胃。
(2)有呼吸困难者应立即吸氧,或用人工呼吸器辅助呼吸,必要时行气管切开。
(3)医生根据病人的情况,选用合适的解毒剂解毒。
(4)有脑水肿者应控制液量,并及时行脱水治疗。
第三步:清洗残留农药
用大量生理盐水或清水或肥皂水(敌百虫中毒时禁用)清洗被污染 的头发、皮肤、手、脚等。
眼和外耳道污染时,亦可用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然后滴 人1%阿托品1—2滴。
2 农药中毒会出现哪些症状
有机磷酸酯类农药,如敌百虫、敌敌畏、三唑磷、乐斯本等,中毒程度不同,出现的症状也不同。
轻度中毒者会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多汗、瞳孔缩小、视力模糊等;
中度中毒者除上述症状外,尚有肌束震颤、轻度呼吸困难、共济失调、腹痛、腹泻等;
重度中毒者除以上症状表现外,还出现大小便失禁、肺水肿、呼吸麻痹、昏迷、脑水肿等。
3 农药中毒多长时间会发作
中毒者最佳抢救时间是在接触农药后半个小时内,由于个人体质,以及接触的农药分量不同,发作的时间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一般来说,农药会经皮肤、呼吸道或口服吸收。经皮肤吸收多在2至6小时发病,经呼吸道吸入或口服吸入多在10分钟至2小时发病
4 农药中毒后吃什么好
农药中毒后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刺激、香燥、温热、易上火食物,如辣椒、胡椒、牛羊肉、狗肉等。忌食咖啡、可乐、酒等刺激性饮料。多吃富含维生素、纤维素的应季蔬菜和水果。
推荐食物:白米粥,牛奶,白萝卜,大豆类食物,梨子,冬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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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磷农药中毒为什么先用阿托品后用碘解磷定
作用:
全身麻醉前给药,
虹膜炎毛果芸香碱+阿托品
各种内脏绞痛:胆绞痛阿托品+吗啡
缓慢性心律失常
休克
解救有机磷酸酯中毒
禁用慎用
(1)
对其他颠茄生物碱不耐受者,对该品也不耐受。
(2)
孕妇静脉注射阿托品可使胎儿心动过速。
(3)
该品可分泌入乳汁,并有抑制泌乳作用。
(4)
婴幼儿对该品的毒性反应极为敏感,特别是痉挛性麻痹与脑损伤的小儿,反应更强,环境温度较高时,因闭汗有体温急骤升高的危险,应用时要严密观察。
(5)
老年人容易发生抗
M-胆碱样副作用,如排尿困难、便秘、口干(特别是男性),也易诱发未经诊断的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该品对老年人尤易致汗液分泌减少,影响散热,故夏天慎用。
(6)
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
脑损害,尤其是儿童;
②
心脏病,特别是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二尖瓣狭窄等;
③
返流性食管炎、食管与胃的运动减弱、下食管括约肌松弛,可使胃排空延迟,从而促成胃潴留,并增加胃-食管的返流;
④
青光眼患者禁用,20岁以上患者存在潜隐性青光眼时,有诱发的危险;
⑤
溃疡性结肠炎,用量大时肠能动度降低,可导致麻痹性肠梗阻,并可诱发加重中毒性巨结肠症;
⑥
前列腺肥大引起的尿路感染(膀胱张力减低)及尿路阻塞性疾病,可导致完全性尿潴留。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者禁用.
用法用量:
1.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
0.3-0.6mg,一日
3次。极量:一次
1mg,一日3mg。小儿常用量:按体重
0.01mg/kg,每
4~6小时一次。
2.皮下、肌内或静脉注射成人常用量:一次
0.3-0.5mg,一日
0.5-3mg;极量:一次2mg。
3.抗心律失常成人静脉注射
0.5-1mg,按需可
1-2小时一次,最大用量为
2mg。小儿按体重静注
0.01-0.03mg/kg。
4.解毒①用于锑剂引起的阿-斯综合征,静脉注射
1-2mg,15-30分钟后再注射
1mg,如患者无发作,按需每
3-4小时皮下或肌内注射
1mg。②用于有机磷中毒时,肌注或静注
1-2mg(严重有机磷中毒时可加大
5-10倍),每
10-20分钟重复,直到青紫消失,继续用药至病情稳定,然后用维持量,有时需
2-3天。
5.抗休克改善微循环成人一般按体重
0.02-0.05mg/kg,用
5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于
5-10分钟静注,每
10-20分钟一次,直到患者四肢温暖,收缩压在
10kPa(75mmHg)以上时,逐渐减量至停药。小儿按体重静注
0.03-0.05mg/kg。
6.麻醉前用药成人术前
0.5-1小时肌注
0.5mg,小儿皮下注射用量为:体重
3kg以下者为
0.1mg,7-9kg为
0.2mg,12-16kg为
0.3mg,20-27kg为
0.4mg,32kg以上为
0.5mg。
(1)
感染中毒性休克:成人静注一次1-2mg,小儿0.02-0.05mg/kg;15-30分钟一次,2-3次后未好转可增量,至病情好转即减量或停药。
(2)
锑剂引起的阿-斯综合症:重症心律紊乱时,静注1-2mg(以5-25%葡萄糖液10-20ml稀释),同时肌注或皮下注射1mg,15-30分钟后再静注1mg,如无发作,改为每3-4小时肌注或皮下注射1mg,48小时后再无发作,可逐渐减量,至停药。
(3)
有机磷农药中毒:中度,与解磷定等合用,每次皮下注射0.5-1mg,隔30-50分中一次;严重中毒,每次静注1-2mg,隔15-30分钟一次,至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并改用皮注。单用阿托品时,轻度中毒每次皮注0.5-1mg,隔30-120分钟一次;中度中毒每次皮注1-2mg,隔15-30分钟一次;
重度中毒,即刻静注2-5mg,以后每次1-2mg,隔15-30分钟一次,根据病情逐渐减量和延长间隔时间。
阿托品(对症治疗药)可迅速有效地解除有机磷酸酯类中毒时的M样症状,可解除一部分中枢神经系统中毒症状,使昏迷患者苏醒,阿托品用量应达阿托品化;而碘解磷定(对因治疗药)是用来防止胆碱酯酶“老化”。先解毒,以免严重中毒者因呼吸中枢麻痹而致呼吸停止,故应先用阿托品,再用碘解磷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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