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建设是保证农业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持续发展是组织成功的关键
农田水利建设关系到我国社会的发展,为适应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田水利建设必须不断探索新的发展机制,着力解决当前我国农田水利发展存在的问题,不断改革和完善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方式、组织形式,促进农村农田水利建设持续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是保证农业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文章介绍了湖南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现状,深入细致地分析了湖南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和意见。水利是农业发展的命脉,是属于国民经济基础设施的基础产业,也是农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有效解决农业发展中洪涝灾害和干旱缺水问题,是保证农业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根据世界银行的分类,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是属于基础设施中的公共工程类,包括农田灌排渠系统设施、截留提水设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等。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农业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和水资源总量不足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生产效率提高的主要因素。
1 当前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缺乏资金。农田水利建设投入的资金大,短期回报率低,所以许多政府愿意把资金投在回报率高的行业上,再是在农田水利建设中存在着随意性,没有相关的规划,导致在工程技术、合理开发和社会经济效益等诸多方面不能互相兼顾。
二是水利设施体系构成不合理。农田水利设施是一个有机的系统,只有科学的规划,合理的布局,才能保证各项水利设施之间的互补,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有效配置和高效利用。农民没有秩序的用水行为,也导致了农田水利设施的反复建设,这不仅浪费了水资源,还在无形中提高了用水的成本。
三是管理体制落后。现在农村基层的水利部门呈现解体的趋势,因为长期以来农村水资源短缺的问题政府都是借助工程的技术的手段来解决,对管理制度来解决问题还缺乏相关的认识。因为没有有效的管理体制,许多农田水利设施建成后无人管理,使其过早的失去了使用价值。如河道淤积、防洪堤坝被占用、泵站毁坏严重等现象经常发生。四是工程建设缓慢。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以及过程建设中的纠纷问题,导致建设进度缓慢甚至长期拖延。对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都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的措施重视农田水利科学研究现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所要解决的问题和面对的挑战,无论从技术的广度或深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国家应加大农田水利科学研究、示范与技术推广的资金投入。
2 全面加强现有水利工程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一是安全管理。加强《水法》的宣传。在防止水利工程受到洪水等自然灾害侵袭的同时,也要防止人为破坏;工程建设工程没有主次。每个环节都很重要。特别是工程配套设施的建设质量一定要保证。二是内业资料管理。关于工程管理的标准、规定、法律等资料必须齐全;设计图纸及文件、施工记录、检测结果、竣工验收报告等应立项建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的结果以及工程管理的各项检查记录资料也应当妥善保存。三是工程设施管理。对小型水利工程设施,等级造册,绘制工程分布图分类进行排列对重点工程实施挂牌,设专人重点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确保已有工程项目特别是重大型项目的设施管理安全。四是经费管理。制定合理的工程维修养护费标准,根据受益面积和各地的具体情况,向受益者和收益单位征收一定的费用,用于工程维护;利用水利发展基金等形式对工程进行维修和养护;推行义务工制,接受受益人或者单位的义务工。五是技术推广和人才培养。水利工程建设是效益期长的工程。因此建设规划必须具有发展的眼光。地方水利部门可以采取派出去,请进来,实行短期培训等方法,抓好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要抓好工程建设中的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让农田水利建设与日益发展的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相适应,使已有的、在建的和规划中的水利项目都能充分发挥其自身的效益。服务于民。
但是,作为基础设施的农田水利,投入多,见效慢,管理难,本身直接经济效益不明显,多表现为间接的社会效益,在一些地方易受忽视。对农田水利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需要不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具有垄断性,需要政府加强宏观管理按受益农户多少区分,小型农田水利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农户自用的微型工程,如水窖、水池、浅井等;另一类是几十户、成百上千个农户共用、规模相对较大、具有农村公共工程性质的泵站、水库、引水渠等。受地形、水资源等条件限制,多数公共工程具有天然垄断性,不能像乡镇企业那样搞市场竞争、破产倒闭。灌溉所用水资源,属国家或集体所有,是公共资源。所有生活在当地的农户都有公平用水的权利。用水权是农民生存权的组成部分,为农民生存条件服务的公用水源和公用设施不适合由私人垄断。
(作者单位:150700黑龙江省延寿县加信灌区管理站)
农村停水了找谁投诉
《农田水利灌溉管理办法》是国务院发布的规范农田水利管理和灌溉用水行为的法规,重点关注水资源节约、科学配置与高效利用,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切实保障农业生产。
《农田水利灌溉管理办法》于2003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规共分五章24条,从改进农田水利制度、合理安排用水、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方面对农田水利进行规范和管理。其中,办法第一章指出了管理的宗旨和任务,办法第二章规定了农田水利的利用与保护原则、计划与实施等内容,办法第三章明确了水权的取得与管理机制,办法第四章则对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办法第五章则主要是附则和法规实施日期的说明。在农田水利的管理中,《农田水利灌溉管理办法》对水的节约利用和水资源的科学配置等方面提出了若干要求和规范。此外,《农田水利灌溉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的来源和程序,强化了水务管理制度和责任主体。
如何保障农业用水权的合法性?《农田水利灌溉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的农业用水权应当登记备案,并授予其使用证书。未经许可使用农业用水的,应当依法承担违法用水的法律责任。
《农田水利灌溉管理办法》为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持,在农村水利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和水资源的合理配置等方面提供了具体规范。需要农业从业者和相关管理部门共同遵守,并积极推动该法规的有效实施。
法律依据:
《农田水利灌溉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水权制度,水权是农田水利的法律地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享有依法取得的农业用水权,水权受法律保护。
水务局。
农村自来水投诉可以找水务局投诉。水务局负责统一管理本市水资源,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资源中长期和年度供求计划,并监督实施。
水务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市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发布市级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大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县(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权限范围内的水利工程、河道采砂、水库、移民工程、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等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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