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2021年12月政府电价你好
1居民生活用电:不满1千伏:峰时段为0.6083元/度、平时段为0.6083元/度、谷时段为0.6083元/度。1千伏及以上:峰时段为0.5883元/度、平时段为0.5883元/度、谷时段为0.5883元/度。2工商业及其他用电:220千伏及以上:峰时段为0.98203元/度、平时段为0.6062元/度、谷时段为0.3171元/度、最大需量为38元/千瓦·月、变压器容量为26元/千伏安·月。
大家有木有海南省2000~2012年水资源公报呢~~跪谢。
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有关问
题的处理意见为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现就整改涉 及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一、 关于未经批准擅自取水问题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 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责令取水单位或个人整改,限期依法补办 取水许可相关手续。补办取水许可证的有关程序要求,详见本意 见第七部分。二、 关于不符合水资源管控指标的取水问题 (一)编制取用水压减方案对不符合水资源管控指标的取水问题,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 部门应组织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区域取用水压减方案。 压减方案应统筹安排区域内所有取水项目,明确区域取用水量压 减目标,提出拟采用的节约用水、水源替代、产业结构调整、严 格取用水监管等措施,制定分期分批压减取水项目和取用水量的 工作计划,并明确责任主体。(二)整改要求根据核查登记发现的问题和区域取用水压减方案,统筹确定 保留类、退出类、整改类的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列为退 出类的项目,应按规定时限退出。对列为整改类的项目,已办理
取水许可证但需要核减水量的,应按照压减方案要求压减取水 量,并依法变更取水许可。对列为整改类的项目,未办理取水许 可证的,应按照压减方案的要求从严核定取水量,并按要求办理 取水许可证;需分阶段压减水量的,按相应的阶段核发取水许可 证。三、 关于农业灌溉工程和农村供水工程的取水问题对列入整改范围的所有灌区(包括大型、重点中型、一般中型) 工程,小型农业灌溉工程(控制灌溉面积在1万亩以下)和农村集 中供水工程,要明确整改范围和完成时限,最迟于2021年10月 底前全部完成整改。四、 关于取水监测计量不规范问题 对核查登记发现的取水监测计量不规范问题,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用水监测计量的意见》要求进行整改。五'关于未按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等问题(一)取水许可证逾期未办理延续取水单位或个人持有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申 请的,仍继续取水的,应责令取水单位或个人限期重新办理申请 取水手续。取水申请及审批程序按照取水许可审批管理规定执 行。如取水单位或个人的取水水源、取水规模、取水地点、取水 用途以及取退水影响等未发生变化,且区域水资源条件未发生较 大变化,可以简化材料要求,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
(二) 已取得取水许可批准文件,取水工程(设施)建成并 取水,但未按规定及时申领取水许可证取水单位或个人已取得取水许可批准文件,取水工程(设施) 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但未按有关规定向取水审批机关申请核发 取水许可证的,由取水审批机关责令取水单位或个人限期申领取 水许可证,逾期未申领取水许可证的,按无证取水处理。对于取水 事项有较大变化的,取水单位或个人应当重新提出取水申请,经批 准后按程序申领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批准文件有效期逾期失效的,取水单位或个人应当 向具有审批权限的取水审批机关重新提出取水申请。(三) 取水许可事项变更未履行手续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内,取水许可事项如取水用途、取水量 等发生变化但未履行有关手续的,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水行政 主管部门责令取水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其中,对取水量、取水 地点等变化较小或取水口数量、取水量减少,且准予取水许可所 依据的客观条件未发生变化,不影响原取水审批结论的,取水许 可审批机关可按变更程序办理,直接审批变更申请,换发新的取 水许可证;否则,取水单位或个人应重新提出取水申请,经批准 后按新申领取水许可证。对于未经原取水审批机关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的,由原取水 审批机关责令转让方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持法定身份证明文件和 有关取水权转让的支撑文件,按照《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水政法〔2016〕156号)等有关规定补办取水权转让申请审批 手续;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应依法办理 取水许可证或者取水许可变更手续。(四)超许可水量、超计划水量取水对超许可、超计划取水的,有关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地方水行政 主管部门应责令取水单位或个人限期依法整改;确需增加取水规模 的,对增加取水规模较小,且准予取水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条件未发 生变化,不影响原取水审批结论的,取水单位或个人可向取水审批 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否则应重新申请取水。六、 其他违反取水许可监督管理规定的取水问题(-)取水单位已取得取水许可证,应开展水资源论证但未 开展的,应按规定补充开展水资源论证;对拒不开展水资源论证 的,作出审批决定的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应撤销取水许可。上级取 水许可审批机关要责令取水许可审批机关进行改正。(二)对越权审批的取水许可,不符合法定条件发放取水许 可证、且撤销取水许可不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由作出 该行政许可决定的取水许可审批机关撤销取水许可。对可能造成 公共利益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由上级取水许可审批机关予以 纠正。七、 关于补办取水许可证的有关程序要求(一)取水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
收管理条例》,取水申请人应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非法人 组织)。其他组织界定原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执行。1 .关于农业灌溉工程和农村供水工程的申请人按下列原则确 定:1对政府投资建设的大中型灌区,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管 理单位提出取水申请;对未设置管理单位的,由地方水行政管主 管部门确定申请人,待管理单位确定后,办理取水权移交手续。2对国家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建设并交由村民委员会管理的取 水工程,或者村民委员会负责建设管理、农民共同使用的取水工 程,由村民委员会提出取水申请;对交由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实际 使用管理并取水的,由该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取水申请手续, 并提供工程使用协议等有关证明文件;对尚未明确管理权属及取 水权人的,暂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水管单位办理取水申请手续, 待工程管理权属或取水权人确定后,办理取水权移交手续。3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负责建设管理或者受托管理的取水工 程,可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提出取水申请。4对于两个以上取水单位或个人共同取水,拟共同享有取水 权的,可以共同提出取水申请。5对属于同一取水单位或个人,取水规模较小、取水用途相 同且具有上下游、左右岸等一定关联性的小型农村集中供水工 程、小型农业地表水灌溉工程,以及取水规模较小的农业灌溉取
水井(群),可一并打捆提出取水申请。2.从水库取水的建设项目,视为直接从江河、湖泊取用水资 源,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 外,都应当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施行前(2002年5月1日前)已建成取水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时应对项目的主要的用 水环节、用水指标、节水情况及近五年取水量进行说明。(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申请人在提交取水申请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自行或 委托有关单位对其建设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 告书(或者水资源论证表),作为申请取水许可的要件。根据“放 管服”改革要求,结合本次整改提升的工作实际,对部分建设项目 的水资源论证作出如下规定。L《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施行前( 2002年5月]日 前)已建成取水的建设项目,可不进行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水 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施行后(2002年5月1日后)新建、改建和 扩建的建设项目,应依法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论证 表。2.对在建项目,建设项目施工期施工生产和生活用水,项目运 行期生活和消防、绿化等其他辅助用水等儒要单独建设取水工程 (设施)取水的,应与主体工程一并提出取水申请并进行水资源论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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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有关问
题的处理意见
为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现就整改涉 及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 关于未经批准擅自取水问题
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 理机构按照管理权限,责令取水单位或个人整改,限期依法补办 取水许可相关手续。补办取水许可证的有关程序要求,详见本意 见第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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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不符合水资源管控指标的取水问题 (一)编制取用水压减方案
对不符合水资源管控指标的取水问题,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 部门应组织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区域取用水压减方案。 压减方案应统筹安排区域内所有取水项目,明确区域取用水量压 减目标,提出拟采用的节约用水、水源替代、产业结构调整、严 格取用水监管等措施,制定分期分批压减取水项目和取用水量的 工作计划,并明确责任主体。
(二)整改要求
2000年海南省水资源公报一、水资源量(一)降水量
2000年全省降水量2170毫米,即736.84亿立方米,相应频率16%,属偏丰水年,比常年(多年平均,下同)多23.4%,比上年多18.6%。
各行政分区当年降水量的丰枯情况是:保亭、澄迈、琼海、屯昌、琼山、定安、临高、属丰水年,降水量比常年多3~5成;陵水、通什、乐东、白沙、海口、万宁、三亚、琼中、文昌属偏丰水年,降水量比常年多1~3成;儋州、昌江、东方属平水年。
南渡江流域片年降水量2280毫米,即331.12亿立方米,属偏丰水年,比常年多29.7%,比上年多32.8%;万泉河流域片年降水量2522毫米,即256.78亿立方米,属偏丰水年,比常年多25.5%,比上年多16.5%;昌化江流域片年降水量1611毫米,即148.43亿立方米,属偏丰水年,比常年多8.5%,比上年少1.8%。
降水量年内分配不均,主要集中在5~11月份,各代表站汛期水量占全年降水量的87~94%。
(二)地表水资源量
地表水资源量指地表水体的动态水量,即天然河川径流量。全省2000年地表水资源量443.30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1306毫米,比常年多44.0%,比上年多35.8%。
各行政分区当年地表水资源量与常年比较,乐东、海口、万宁、三亚、文昌、琼中、琼海、保亭、临高、琼山、屯昌、澄迈、定安较常年多30.6~85.6%;白沙、儋州、通什较常年多6.7~29.2%;昌江、东方较常年少9.9~10.4%。
三大流域片地表水资源量情况是:南渡江流域片197.68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1361毫米,比常年多63.3%,比上年多70.7%;万泉河流域片174.20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1711毫米,比常年多42.3%,比上年多28.7%;昌化江流域片71.02亿立方米,折合年径流深771毫米,比常年多10.9%,比上年少5.3%。
全省入海水量为396.74亿立方米。其中,南渡江流域片170.19亿立方米,万泉河流域片168.69亿立方米,昌化江流域片57.46亿立方米。
三大江河控制站控制面积占全省面积的43.3%,实测年径流量199.47亿立方米,其中南渡江龙塘站91.65亿立方米、万泉河加积站73.56亿立方米、昌化江宝桥站34.26亿立方米;三大江河控制站天然年径流量227.15亿立方米,占地表水资源量的51.2%;三大江河控制站连续最大4个月实测径流量分别占年径流量的68.5%、58.5%、55.1%。
(三)地下水资源量
地下水资源量指源于当地降水和地表水体补给的动态水量。全省2000年地下水资源量99.18亿立方米,其中平原区32.31亿立方米,山丘区66.87亿立方米,比常年多25.2%,比上年多21.0%。
三大流域片地下水资源量情况是:南渡江流域片50.26亿立方米,其中琼北台地32.31亿立方米;万泉河流域片30.39亿立方米;昌化江流域片18.53亿立方米。
(四)水资源总量
水资源总量指当地降水形成的可供开发利用的地表、地下产水总量,不包括地表水与地下水相互转化的重复水量。全省2000年地表水资源量443.30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99.18亿立方米,扣除重复计算量84.34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458.14亿立方米,比常年多43.2%,比上年多35.7%。全省平均产水系数0.62,平均产水模数134.9万立方米/平方公里。
三大流域片水资源总量情况是:南渡江流域片212.52亿立方米,万泉河流域片174.20亿立方米,昌化江流域片71.02亿立方米。
二、蓄水动态
(一)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
根据全省6座大型水库和67座中型水库统计,2000年末总蓄水量47.27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12.05亿立方米。
大型水库当年末总蓄水量35.80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10.79亿立方米,其中松涛水库增加4.00亿立方米,大广坝水库增加6.27亿立方米,牛路岭水库增加0.74亿立方米。中型水库当年末总蓄水量11.47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1.26亿立方米。
按三大流域片进行统计:南渡江流域片大型水库1座、中型水库32座,当年末总蓄水量22.60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4.18亿立方米;万泉河流域片大型水库2座、中型水库23座,当年末总蓄水量16.71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8.06亿立方米;昌化江流域片大型水库3座、中型水库12座,当年末总蓄水量7.96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减少0.19亿立方米。
(二)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动态
根据地下水位动态监测及含水层岩性资料,对2000年琼北台地平原中1100平方公里区域(海口、琼山一带,包括澄迈县小部分,以下称海府平原区)的浅层地下水位变幅和蓄水变量进行了分析。
海府平原区地下水均为矿化度小于2g/l的淡水。
比较当年末、上年末浅层地下水埋深情况:今年海府平原没有下降区;美安镇、石山镇至老城地区为上升区(地下水位上升超过0.5米),上升区面积512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6.5%,平均水位变幅3.28米,上升区地下水蓄量增加0.924亿立方米;地下水位升降在0.5米以内的相对稳定区面积588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53.5%,平均水位变幅0.315米,相对稳定区地下水蓄量增加0.233亿立方米;当年末与上年末比较,海府平原区浅层地下水蓄量共增加1.16亿立方米。
(三)平原区地下水位降落漏斗
海口漏斗(第二层承压水漏斗) 2000年末面积为784平方公里,占海府平原区总面积的71.3%,漏斗面积比上年末增加16平方公里;海口漏斗中心位于海口市解放路至秀英间,其水位埋深19.59米,比上年末下降0.65米;漏斗中心水位比漏斗周边水位低24~30米;漏斗周边埋深15~90米左右,其中龙塘、石山、老城分别为15.39米、90.31米、18.23米。
三、供用水量
(一)供水量
供水量指各种水源工程为用户提供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供水量。全省2000年总供水量44.61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40.654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91.1%,地下水源供水量3.958亿立方米,占总供水量的8.9%。此外,海水利用量5.362亿立方米。
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占71.5%,引水工程占21.1%,提水工程占7.4%。地下水源供水量中,浅层水占59.7%,深层水占40.3%。
三大流域片的供水量是:南渡江流域片23.70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占88.4%,地下水占11.6%;万泉河流域片11.203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占93.2%,地下水占6.8%;昌化江流域片9.70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占95.4%,地下水占4.6%。
(二)用水量
用水量指分配给用户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用水量。全省2000年总用水量44.021亿立方米。
农业用水量35.437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80.5%,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30.662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69.7%;工业用水量3.708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8.4%,其中国有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量2.894亿立方米,规模以下工业用水量0.814亿立方米;生活用水量4.876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1.1%,其中城镇生活用水量2.196亿立方米,农村生活用水量2.680亿立方米。
按城乡进行划分:农村用水量38.931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88.4%;城镇用水量5.090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1.6%。
三大流域片的用水量是:南渡江流域片23.804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54.1%;万泉河流域片11.596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26.3%;昌化江流域片8.621亿立方米,占总用水量的19.6%。
(三)重要城市城、近郊区供用水量
重要城市为海口市、三亚市。海口市统计范围为该市全部面积。
海口市地表水、地下水供水量合计2.032亿立方米,生活、工业及农业用水量合计2.029亿立方米。
三亚市城、近郊区地表水、地下水供水量合计0.304亿立方米,生活、工业及农业用水量合计0.303亿立方米。
(四)耗水量
耗水量指在输水、用水过程中通过土壤吸收、蒸腾蒸发、产品带走、居民和牲畜饮用等各种形式消耗掉而不能回归到地表水体或地下含水层的水量。全省2000年总耗水量22.806亿立方米,耗水量占用水量的百分比(简称耗水率,下同)为51.9%。其中,农业耗水量19.442亿立方米,占总耗水量85.2%,工业耗水量0.778亿立方米,占总耗水量3.4%,生活耗水量2.586亿立方米,占总耗水量11.4%。
各类用户的需水特性和用水方式不同,因而耗水率存在差别:农田灌溉耗水率为53.0%,农村生活耗水率为80.0%,林牧渔耗水率为66.7%,国有及规模以上工业耗水率为21.4%,规模以下工业和城镇生活耗水率均为20.0%。
三大流域片的耗水量情况是:南渡江流域片耗水量11.824亿立方米,占总耗水量的51.8%;万泉河流域片耗水量6.198亿立方米,占总耗水量的27.1%;昌化江流域片耗水量4.816亿立方米,占总耗水量的21.1%。由于各流域片的地理位置、气候因素、水源条件、用水组成及管理水平有所不同,故其综合耗水率有所差异:南渡江流域片为49.5%,万泉河流域片为53.3%,昌化江流域片为55.7%。
四、水资源利用分析
全省2000年降水总量736.84亿立方米。
地表水资源量443.30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99.18亿立方米,扣除重复计算量84.34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458.14亿立方米。
全省大中型水库当年末总蓄水量47.27亿立方米,比上年末增加12.05亿立方米。
全省总供水量44.61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40.654亿立方米,地下水源供水量3.958亿立方米。
全省总用水量44.021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量35.437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量3.708亿立方米,生活用水量4.876亿立方米。
全省总耗水量22.806亿立方米,耗水率51.7%。其中,农业耗水量19.442亿立方米,工业耗水量0.778亿立方米,生活耗水量2.586亿立方米。
根据来水、用水和社经指标统计资料,对全省2000年的主要用水指标进行分析计算。
全省2000年人均拥有水资源量为6021立方米,人均用水量580立方米,水资源利用系数0.096。
万元GDP(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为845立方米;农业亩均用水量为:水田1003立方米,水浇地446立方米,林果灌溉150立方米,鱼塘补水710立方米;万元工业产值(不含水电)用水量为142立方米,其中,国有及规模以上一般工业为150立方米,规模以下工业为130立方米,火电为54立方米;人均生活用水量:城镇为310升/人·日,农村为129升/人·日(含牲畜用水)。
五、湖库水质调查评价
(一)废污水排放量
废污水指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对国有及规模以上一般工业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进行统计,全省2000年废污水排放总量为3.982亿吨。其中,工业废水2.227亿吨,占排放总量的55.9%;生活污水1.755亿吨,占排放总量的44.1%。
海口市2000年废污水排放总量为1.374亿吨,其中,工业废水占56.7%,生活污水占43.3%。
三大流域片的废污水排放量情况是:南渡江流域片2.755亿吨,其中,工业废污水1.623亿吨,占55.9%,生活废污水1.132亿吨,占44.1%;万泉河流域片0.684亿吨,其中,工业废污水0.274亿吨,占40.1%,生活废污水0.410亿吨,占59.9%;昌化江流域片0.543亿吨,其中工业废污水0.330亿吨,占60.8%,生活废污水0.213亿吨,占39.2%。
(二)河流水质
根据2000年的水环境监测资料,对全省12条河流进行评价,按照《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分全年期、枯水期和丰水期水质进行分类评价,评价总河长1335公里。结果表明,全年期属Ⅰ类水的河长48公里,占评价总河长的3.6%,属Ⅱ类水的河长1061公里,占评价总河长79.5%,属Ⅲ类水的河长156公里,占评价总河长11.7%,污染河长(指Ⅳ类、Ⅴ类和超Ⅴ类,下同)70公里,占评价总河长5.2%;枯水期属Ⅰ类水的河长48公里,占评价总河长的3.6%,属Ⅱ类水的河长984公里,占评价总河长73.7%,Ⅲ类水河长238公里,占评价总河长17.8%,污染河长65公里,占评价总河长4.9%;丰水期属Ⅰ类水的河长48公里,占评价总河长的3.6%,属Ⅱ类水的河长962公里,占评价总河长72.1%,Ⅲ类水河长286公里,占评价总河长21.4%,污染河长39公里,占评价总河长2.9%,丰水期水质劣于枯水期水质。
南渡江下游儒房至出海口河段、支流海甸溪、文昌河水闸河段、北门江侨植河段、三亚河妙林河段水质较差,评价期水质均超Ⅳ类,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总体来看,2000年度我省河流水质保持良好态势,较上年水质有所上升。
三大河流的水质状况是:
南渡江评价河长334公里,全年期属Ⅰ类水的河长48公里,占评价总河长的14.4%,属Ⅱ类水的河长236公里,占评价总河长70.7%,Ⅲ类水河长36公里,占评价总河长10.8%,污染河长14公里,占评价总河长4.1%;丰水期水质劣于枯水期水质,总体上保持良好态势,与上年相比,水质有所上升。
万泉河评价河长156公里,全年期属Ⅱ类水的河长156公里,占评价总河长100%,水质良好,与上年相比,水质有所上升。
昌化江评价河长231公里,全年期属Ⅱ类水的河长200公里,占评价总河长86.6 %,Ⅲ类水河长16公里,占评价总河长6.9%,污染河长15公里,占评价总河长6.5%,与上年相比,水质基本持平。
(三)湖库水质
2000年度共收集了我省9座主要水库水质监测资料进行评价。松涛水库白沙库区、万宁水库、春江水库和高坡岭水库局部水体水质为Ⅲ类水标准外,其他水库水体水质均符合Ⅱ类水标准。除高坡岭水库为中富营养外,其他水库处于贫营养状况。海口市区的东、西湖污染严重,水质长期劣于Ⅴ类水,主要污染指标为:磷、氮营养盐和耗氧有机物。与去年相比,水质有所上升。
六、重要水事
2000年9、10月间,我省遭受第16号台风“悟空”和“2000.10”洪灾的袭击,损失惨重。
2000年9月9日11时30分,第16号台风“悟空”在我省陵水县黎安镇登陆,受台风影响,我省南半部陆地出现11~12级大风,其中陵水、三亚、保亭三个市县的风力达12级。通什、陵水、琼中、保亭、三亚、琼海、定安等市县出现暴雨、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陵水河、南圣河水位猛涨,洪峰水位超警戒水位,工农业生产遭受较大损失,尤其是树木、橡胶、香蕉等农作物损失惨重。这次台风全省16个市县223个乡镇238万人受灾,因灾死亡5人,倒塌房屋0.37万间,直接经济损失13.861亿元。
10月14日,受南海热带低压和冷空气的共同影响,全省大部分地区连降暴雨到大暴雨,东、北部地区降特大暴雨,日雨量超过200毫米的有海口、文昌、琼海、琼山、万宁、儋州、定安、屯昌8个市县。由于降雨时间长,强度大,覆盖面广,且降雨集中,受洪水影响,万泉河、南渡江的洪水位大大超过警戒水位。万泉河加积站洪峰水位10.4米,超警戒水位1.4米,洪峰流量为6900立米/秒;南渡江金江站洪峰水位29.6米, 超警戒水位2.1米,洪峰流量为5500立米/秒;三滩站洪峰水位31.49米,超警戒水位3.99米,洪峰流量4250立米/秒,达到70年一遇的洪水;定安站洪峰水位18.56米,洪峰流量为8750立米/秒,达到50年一遇的洪水,龙塘站洪峰水位15.98米,洪峰流量9300立米/秒,达到100年一遇的洪水,分别超过警戒水位3.56米和4.48米,是建国以来最高水位。全省有15个市县230个乡镇296.5万人受灾,有742个村庄21.6万人被洪水围困,因灾死亡10人,倒塌房屋4.09万间,直接经济损失39.144亿元。
今年台风洪涝灾害给我省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失。据统计,全省19个市县301个乡镇447.16万人受灾,倒塌房屋4.46万间,因灾死亡15人,直接经济损失58.18亿元,其中农林牧渔业40.417亿元,工业、交通运输业6.700亿元,水利设施5.06亿元。
资料来源: 海南省水务厅水资源水土保持处(因字数有限,百度有,你自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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