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申请农业项目扶持资金
一、项目扶持原则和范围
我市按“自愿申报、竞争评选、扶优扶强”的原则,对列入扶持范围的农民合作社给予项目补助。农民合作社申报扶持项目范围须符合以下要求(如同一项目市财政已补助不再重复安排):
(一)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设施。
(二)开展科技知识、营销知识和新技术应用培训。
(三)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联合供应服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
(四)农产品加工场地建设。包括基建工程和农产品加工设备购置。
(五)生产基地标准化建设与农产品“三品”认证。
(六)商标注册。
(七)农产品联合销售网络建设。
(八)印制农产品统一包装箱、标签、标识等。
(九)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建设项目和经营活动支出。
二、申报资料要求、程序
(一)项目申报
农民合作社依照《管理办法》扶持项目的申报条件,如实详细填写《东莞市农民合作社扶持项目申报表》(附件),具体说明项目实施内容、进度安排、项目效益、资金用途等,连同如下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后一式两份上报镇街农林水务局:
1、获得的名特优产品证书,国家及省级商标名牌证书。
2、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或相应生产基地认证证书,地理标识认证证书。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产品注册商标证书。
4、省、市表彰的相关文件。
5、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情况的账本、生产设施等材料。
(二)项目审核
镇街农林水务局对各合作社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出具审核意见,并连同相关证明材料(见《管理办法》附件3第10、11、12、15项内容)报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审核。
另外,申报扶持资金的合作社需准备以下资料,以备市镇部门现场查验:内部规范化管理证明材料,如合作社章程、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账册、成员账户、会议记录等;生产经营服务证明材料,如标准化生产证明材料、生产记录、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制度、社员培训记录、统一购买农资和销售农产品的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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