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基本农田上建设10亩厂房该如何处理
作者:业奇农业网
•
更新时间:2025-02-17 08:50:40
企业在基本农田上建设厂房需要符合国家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不被允许的。
如果确有必要,在合法程序下可以按照补偿和转移原则进行处理。
具体来说,企业在基本农田上建设10亩厂房,需要参考以下规定:
1.《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耕地、林地、草地、水域及其它土地的保护,应当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坚持“三红线”划定范围内,禁止对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和退耕还林还草地等土地类型进行建设。
3.《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依法取得的土地经批准确立承包期限后,不得擅自调整土地用途;不得将承包土地整体或部分转让、转包、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处置。
因此,企业在基本农田上建设厂房需要依规办事,应征得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支付相应的补偿费用。如果不符合规定,则需拆除该厂房并进行土地复垦或恢复原状。同时,涉及到与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的问题,还需征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同意才能进行土地转让或者建设。
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news/1_6573029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