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投资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农业投资的稳定增长和合理使用,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身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业投资,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业劳动者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农业科学技术的开发与推广等方面的资金投入。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多方筹集资金,逐步提高农业投资的总体水平。第四条 农业投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宏观调控、统筹安排、保证重点、严格管理;
(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结合;
(三)无偿投入和有偿投入相结合;
(四)谁投资、谁受益。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农业投资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财政、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科学技术、审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农业投入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第六条 对贯彻实施本条例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资金来源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广辟资金渠道,多方筹措资金,逐步建立健全农业投资体系。除各级财政继续增加对农业的投入、确保足额到位外,基本建设投资应当适当向农业倾斜。第八条 省本级财政预算对农业总投资应当做到:
(一)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和用于农业的科技三项费用应当逐年增加;
(二)支援农业生产支出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三)国家财政投资和外国政府援助的农业项目,要求地方财政安排配套资金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予以安排。
特大自然灾害、森林防火以及大范围动植物病虫害防治、重大疫情扑灭等突发性、临时性事件所需资金另行安排。第九条 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对农业投资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农业投资。鼓励引进外资,扩大农业利用外资的范围和规模。鼓励发展外向型农业,支持农业产品出口创汇。第十一条 金融机构应当拓宽信贷领域,及时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农业贷款的发放工作。农村政策性贷款按照批准的计划和要求执行。
农村信用合作社应当坚持为农村、农业和农民服务,其资金使用情况应当严格进行年度审计。第三章 资金使用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投入的农业资金应当明确投资方向,确保投资重点,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执行,并及时足额拨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用。
农业贷款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和原则使用。引进用于农业的外资,应当按照项目合同规定使用。第十三条 农业基本建设投资重点用于以下方面:
(一)防洪、排涝、引水、节水、灌溉等水利工程建设;
(二)优质农产品良种基地、种苗工程、品改工程、畜牧水产基地建设;
(三)林业生产基地、防护林工程、自然保护区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四)农业教育、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基础设施建设。
主要为城市和工矿区生产、生活服务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的建设资金,应当专项安排,不得挤占当年农业基本建设投资比例。第十四条 支援农业生产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水土保持和中低产田改造;
(二)农业技术的改进与推广;
(三)农业新品种引进和繁育及畜禽水产养殖;
(四)林木保护、农村草场保护和动植物保护;
(五)农村造林和各项造林工程;第十五条 农业部门的事业费,用于农业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和事业发展。第十六条 科技三项费用用于农业部门的资金,主要用于农业新品种培育、新技术研究和开发、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重点科学研究项目补助及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第十七条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用于农业生产基本条件的改善、农产品品种改良和农产品加工系列的项目的开发、水土资源的开发治理、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农业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及其他农业经营开发项目。
湖南农业概况
今年起,农村出现“四不准”,村干部带头严查!看看你中了几条
随着2020年的到来,1号文件的发布明确了今年"三农"工作的重点,以及目标和方向。
作为决胜小康社会最重要的一年,今年不仅要稳定粮食生产,保障重要农产品供应,还要在提高农民收入、推进绿色农业、加强设施农业建设、强化农村治理等方面下功夫。
当然作为农村基层管理者的村干部,是落实上述惠农政策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逐步完成,《土壤防治法》的实施,以及农村"四不"政策的迎来,村干部主动进行了严格的调查,我们农民好想法。
一、不得污染土地资源。
大家都知道从2019年1月开始,《土壤污染防治法》将正式实施,污染土壤的行为是不能容忍的,等待我们农民的将是重罚和拘留!我们农民在日常耕作中要注意,选择可降解的地膜,及时清理。
在使用化肥时必须及时清理包装废弃物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并交给有关部门进行环保处理。
如果不遵守规定,作为农业投入的个人将被处以200-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当然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不能污染土壤,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
二、不允许承包地长期荒芜!
在2020年的"一号文件"中,第一章第一节明确提出"不要放松对粮食生产的琢磨",相信大家都注意到了,明确了保证粮食生产丰收的重要性!"1号文件"是指"粮食生产"。
当然土地资源对生产好粮食也是极其宝贵的!近年来许多农民外迁,面临着承包地"无人种地"的现象。
这不仅是对宝贵的土地资源的浪费,而且对土壤造成破坏,如果长期不处理,是《土地管理法》所不允许的。
今年村干部还将对村里的荒废土地现象进行调查。
如果村民坚持长期闲置土地,村集体有权收回他们的土地经营承包权。
三、不能随便烤稻草。
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我们进入了春耕季节,仍有一些地方的人在随意焚烧秸秆,这是不允许的。
这意味着。
焚烧秸秆不利于环境保护,对大气造成污染,也容易破坏地面,看似减少了劳动量,但对环境和周围村民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甚至会引发火灾,所以我们农民要注意,小心不要失去这么多!不要焚烧秸秆!燃烧的稻草。
四、不允许私人改变土地性质。
今年,将逐步完成安置点的确定工作,并完成土地鉴定工作。
一旦土地所有权得到确定,管理将更加严格。
不仅'一户几宅'的问题将得到清理,而且不再允许非法占用农田和建造'窝棚'等永久性建筑。
今年村干部还将走访各村,宣传这一问题,劝阻违规行为,否则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综上所述2020年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农村管理将不允许更加严格,由于以上四种行为,我们农民一定要有好的想法,不要因小失大,否则将悔之晚矣!这将是太晚了!这一点非常重要。
湖南农业基础较好,农业资源十分丰富,历史上曾有“九州粮仓”、“鱼米之乡”的美誉。盛产稻米、牲猪、棉花、油料、茶叶、淡水产品、麻类、棉花、烤烟、中药材等,这些农产品产量均居全国前列。其中稻谷、牲猪产量居全国首位。湖南只占全国3%的耕地,产出了占全国6%的粮食、8%的棉花、13%的柑桔、11%的生猪、6%的油菜、8%的水产品。湖南不仅农产品总量大,而且科技含量高,目前农业科技在湖南农业增长中的贡献率达到45%,尤其是农业专家袁农平院士研究的超级杂交水稻,为促进世界粮食生产做出了新的贡献。农业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自古有"湖广熟,天下足"之说。主要农副产品产量居全国比较领先的地位。水稻、苎麻、茶油、桐油产量居全国第一,牲猪居全国第二,茶叶居全国第四,柑桔、烤烟、淡水鱼等产量都在全国前十位以内。全省建有商品粮基地50个,商品棉基地18个,良种猪基地65个,油料基地3个,糖基地2个,商品鱼基地30余万亩。2002年全年粮食总产量2501.3万吨,棉花15.3万吨,出栏肉猪6461.24万头,出栏牛羊8130万头,水产品产量149.55万吨,油料119.07万吨,水果432.7万吨。全省活立木蓄积量3.14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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