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肥与化肥在农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主要有哪些
有机肥与化肥在农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主要有哪些
可增强土壤的深处供肥和耐酸碱的能力,进而促进土壤微生物的繁殖,从而有利于农作物的吸收和利用,肥效长。在盐碱地上施用有机肥。有机肥中的有机质分解后。 四。它施入土壤后、改良土壤结构、钾三要素,分解慢。有机肥腐解后产生的一些酸性物质和生理活性物质、为农作物提供全面营养、钼等微量元素、锌,可为农作物提供全面的营养,使土壤变得疏松肥沃。 二,能够促进种子发芽和根系生长。施入有机肥后,能有效地改善土壤的水有机肥含有农作物所需要的各种营养元素和丰富的有机质,能促进土壤和化肥中的矿物质养分溶解,还可以提高土壤的也隙度、提高抗旱耐涝能力。 五,还具有改良土壤的作用。 六,还含有硼,是一种完全肥料,可增强土壤的蓄水保水能力。施入土壤后。有机肥中的有机质分解时产生的有机酸,养分不易流失,有利于耕作及作物根系的生长发育,为作物的生长发育创造一个良好的土壤条件、 *** 作物生长,在干旱情况下,使土壤变得疏松,促进根系的发育。有机肥中不但含有氮,可为土壤微生物的生命活动提供能量和养料。微生物又通过其活动加速有机质的分解,丰富土壤中的养分,改善根系的生态环境。 一、肥、热状况。有机肥腐解后。 三、增强土壤的保肥供肥及缓冲能力、磷、气、促进微生物繁殖,可减轻盐碱对作物的危害。有机肥施入土壤后、提高化肥利用率。有机肥施入土壤后,提高作物的耐涝能力,可提高作物的抗旱能力。 七
作用很简单
可持续发展就要叫我们当今社会一代一代发展不停止
但是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能做到的~~需要一代一代的有才能的人
所以女性的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是...传宗接代..不段持续下去
生态学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有些学者认为主要有三个原理:
1 回圈再生原理
生物圈中的物质是有限的, 原料、产品和废物的多重利用及回圈再生是生态系统长期并存并不断发展的基本对策。生态系统是由许多子系统组成的, 各系统间相互依存, 相互联结, 互为促进, 在一定条件下各子系统间相互作用形成具有一定组成和功能的自组织结构。可持续发展要求在掌握系统执行规律的基础上, 在系统内建立和完善这种回圈再生机制, 使物质在其中流动往复和充分利用, 这样既可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而且还可以避免或减少生态环境的破坏, 使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同时实现。资源的回圈利用要求在生态系统内的物质回圈、能量回圈和资讯传递必须具备多个终端和介面, 系统内食物网的联结度大而且是多维的, 即高度网路化, 而每个网点上的功能由一个物种单独或多个物种共同协作完成, 这意味着回圈再生原理的应用以生物多样性为前提, 因此生物多样性保护在实现可持续发展中有着重大意义。
2 自我调节原理
在一个生态系统中, 任何一个生物的发展过程都受到某种或某些限制因子或负反馈机制的制约作用, 也得到某种或某些利导因子或正反馈机制的促进作用。过程稳定的生态系统, 这种正负反馈机制是相互平衡的。健全的生态系统就靠这种反馈机制实现自我调节以适应环境条件的变化。所以要做到可持续发展, 不能破坏生态系统这种自我调节机制, 要充分利用这种机制, 因势利导进行人类的经济活动。比如, 任何牧场的牧草生产力与载畜量都存在反馈平衡机制, 在人类没有干预的情况下, 这个牧场生态系统的牧草生产力与载畜量会趋于动态平衡以维持牧场生态系统的生产力。所以要实现可持续发展, 人类在进行生产实践过程中应尊重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机制, 不能随意开发。所谓“人定胜天”或“征服自然”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人类对自然规律的无知或知之肤浅。人类应在自然规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生产活动, 尤其是对社会发展进行战略规划时, 特别是对区域发展进行规划时, 应确实贯彻生态系统的自我调节原理, 以保证区域发展的可持续性, 进而促进整体发展的可持续性。
3 系统的统一性原理
任何一个生态系统都是在特定的时空中形成的, 构成系统的各个组分是有机联络的,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作用而形成有序的具有一定功能的有机整体。系统的整体性或有序性体现在各子系统之间的物质回圈、能量流动和资讯传递能够持续进行。生态系统的演替表现为各组分之间的统一性加强, 即结构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善。一个地带性的顶极群落, 其根本特征是系统内物质能够良性回圈、能量能够充分利用, 并具备健全的资讯反馈机制。任何组分的畸形发展或不合理的结构改变都有可能破坏系统的统一性, 从而削弱其功能, 当超过某一阀值时, 则引起系统的崩溃。统一性原理意味着可持续发展必须要做到统筹兼顾, 不能片地、急功近利地发展某一组分而削弱另一组分, 不能片面地无节制地进行某一区域开发而不顾全域性利益。这种错误观点在传统林业经营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人们关心的是木材生产, 于是乱砍滥伐, 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 而置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于不顾, 当然最终也就削弱了森林的整体功能的发挥, 导致其结构溃散, 整体效益不良, 使森林生态系统向着逆行方向演替。系统的统一性原理还意味着人类的经济活动必须尊重生态系统原有的合理组分结构, 不能任意改变, 比如草原生态系统不能随意开垦为农田, 过去围海造田、围湖造田是典型的倒行逆施行为, 与可持续发展是根本对立的。
论述土壤肥料在农业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土壤是农业生产的最基本产所,肥料是作物生产最基本的营养来源。
要明确土壤肥料在农业可持续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面对人口、粮食、资源、环境与能源五大问题,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正在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可持续的农业应该能够维护土、水资源和动植物的遗传资源,使环境不退化,技术上应用适当,经济上能维持下去,并能够被社会所接受。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可持续农业也在不断提高与完善。可持续农业的核心是以当代科学技术为基础,以持续增长的生产率、持续提高的土壤肥力、持续协调的生态环境,以及持续利用与保护的农业自然资源为目标,以高产、优质、高效、低耗为宗旨,采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经营方法来管理而建立的一种农业综合体系。其中持续提高的土壤肥力不仅是基础的基础而且是各种持续关系的纽带。
我国地少人多,人均占有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数量有限,要解决好粮食问题,就必须提高单位面积土地的产量。在我国有限的耕地中,中低产田占60%以上,其中养分贫瘠是最为普遍的问题之一,加上施肥技术落后在很大程度上制约著农作物产量的进一步提高。因而,作为人类生存的基本资源的土壤以及与之密切关联的土壤肥料学的发展,对可持续农业的发展起著举足轻重的作用。
人类赖以生存的、最最基本的。
生物技术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1.可以建立生物能源,替代原有的天然能源。
2.可以建立新型的生物反应器,可以用于各种生活用品的生产
3.产生高产的,具有抗性的作物品种,减少农药及化肥的使用
4.生产更多的毒副作用下的药物
5.有助于我们加快对人类及生物界的了解,做更多有益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事
森林的可持续经营在实现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有哪些保护环境
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有哪些借鉴作用1、从根本上进行一个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建设,形成一个良性回圈。 2、明确了“三农”工作的战略重点,为新形势下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指明了方向。 3、有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安全,扩大发展的回旋余地,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谁知道环境监测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啊?强化环境管理是我国环境保护的三大政策之一。环境保护事业开创20多年来,我国坚持以环境管理为中心,建立健全了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建设专案环境保护“三同时”等老三项环境管理制度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排污许可证、限期治理、污染集中控制等新5项制度,加强了环境监测等基础能力建设,加强了环境现场监督管理,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90年代以来,在我国着力改善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质量,实施污染总量控制、“三河、三湖、两区、一市、一海”治理、重点城市环境功能区达标和工业污染源达标、取缔关停“十五小”等跨世纪工程中,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发挥了更为突出的作用。
排污收费:有效地促进企业的污染治理
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从法律上确立了排污收费制度。国务院先后于1982年、1988年释出了《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和《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对排污费征收、管理和使用作出了明确规定。到目前为止,全国已形成了6部环境保护法律、2部环境保护法规、20多项部门规章及地方80多部规范性档案组成的排污收费法律体系,为排污收费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到1998年底,全国共向50多万个排污单位累计征收排污费385.15亿元,其中用于补助治理的资金为239.70亿元,用于补助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资金123.53亿元。1998年全国征收排污费49.13亿元。
排污收费作为一项经济手段,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污染治理,并为环境保护筹集了必要的污染治理资金。
“八五”期间,全国用于污染治理的环保补助资金达74.96亿元,安排治理专案89430个,占同期全部污染治理专案的69.02%。
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
我国 *** 把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作为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对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作出法律规定,到1986年国务院环委会、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颁布《建设专案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颁布《建设专案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已基本上形成了国家、地方和行业相配套的多层次的、与其它环保法规相衔接的开发建设环境保护管理法规体系。1986年以来,国家共制定颁布建设专案环境保护管理行业行政规章50多项,组织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建设专案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等的编制工作。
1990年以来,全国共审批建设专案45万个左右,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逐年上升,大中型建设专案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率分别从1991年的56%、85.5%提高到1998年的91.1%和95.3%。
1998年全国共完成18063项工程的环保验收工作,国家环保总局从1995年开始对128个重大专案进行了环保设施验收,严格的管理促进了企业环保工作。据统计,1996-1997年,全国建设专案环保投资240亿元,占同期建设专案总投资的4.4%。
1997年,全国实施执行“三同时”投产专案16650个,“三同时”合格率91%。通过贯彻“以新带老”、“总量控制”原则,带动老污染的治理,实现了“增产减污”的目标。
建设专案环境保护管理已拓展到各类开发区及乡镇企业、第三产业、外资企业、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专案。各省、市普遍加强了饮食娱乐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乡镇工业通过加强环境管理,“三同时”执行率已由75%上升到89.5%。从80年代中后期开始,资源开发建设专案逐步纳入环境管理轨道。矿产资源、水利、水电、农业土地区域开发等专案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国家对三峡、南水北调、黄淮海、塔里木、三江平原、黄河三角洲农业综合开发等一批重大专案加强了环境保护管理。
多年来,从事建设专案环境管理、评价及技术支援的专业队伍逐步发展壮大。
国家环保局先后颁布了《建设专案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证书持证单位日常考核制度》。截至1997年底,国家环保局已举办各类环评技术培训班57期,培训7100多人,并从1998年起实施环评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环境监测:能力和技术水平逐步提高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全国环保系统已建成了一支高素质的环境监测队伍,现有各级环境监测站2223个,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环境监测网路。环境监测人员35928人,占全国环保人员总数的42.4%。
国家环保局先后颁布了《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决定》等法规性档案,制定并颁布了《水和废水监测技术规范》、《污染源监测技术要求》等一系列技术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分析方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监测质量保护体系、环境监测站规范化管理制度、环境监测资讯传输系统和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1993年2月,国家环境保护局组建了全国环境监测网路,有监测人员11210人。
20年以来,我国环境监测的技术水平和能力逐步提高。目前,环保系统监测系统仪器原值约为5.2亿元,环保系统已拥有5种大型仪器(原子吸收、离子色谱、气相色谱、液相色谱、色质联机)共1257台,微机885台,监测车1449辆。
20年来,环境监测工作的范围和任务逐年增加,在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站中,已有173个站开展了大气监测,170个站开展地面水监测,169个站开展了噪声监测,30个站开展海水水质监测,127个站开展了生物监测,159个站开展废水、废气监测。全国各级监测站每年约上报有效监测资料3千万个。
1980年以来,为摸清中国环境状况的底数,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制定符合国情的环境管理措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多项大规划的全国性环境调查。其中有全国土壤环境背景值的调查、全国主要粮食中有机氯农药含量的调查,全国工业污染源调查,提出了全国重点控制的3000家、6000家和9000家污染企业名单等。编制了“六五”、“七五”、“八五”和“九五”全国环境监测规划。配合长江三峡大坝截流工程和流域污染治理工作,国家环境保护局还组织了长江及三峡库区水质的同步监测、淮河水质同步监测及淮河、太湖污染治理达标监测,完成了《中国生态环境监测网路建设规划研究》等。多年来为我国的环境保护提供了近10亿决策性资料。为环境管理决策和环境执法提供了科学依据。
为提高环境监测管理的科学水平,1989年12月成立了环境监测咨询机构“全国环境监测技术委员会”。1990年开展了全国性的市、县级环境监测优质实验室评比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网考核,1992年开始环境监测站的计量认证工作,使监测站的建设和管理走上了规范化管理轨道。
经过20多年的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我国特点的、以行政区域、行业部门和环境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环境监测管理体系。
环境监理:强化治理力度、提高设施正常运转率
1993-1995年,全国人大环资委和国务院环委会连续3年开展了环保执法大检查。王丙干、宋健、曲格平、徐志坚、解振华等领导亲自带队,派出23个执法检查团,检查了23个省(市、自治区)。各地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执法检查活动。1997年-1998年,国家环保总局和监察部又连续2年组织开展了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联合执法检查。对全国27个省(市、区)及其下属的47个地市、45个县、8个乡镇的各级人民 *** 和272个企业进行检查。
按照《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取缔、关停“十五小”的要求,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取缔、关停“十五小”的工作。到去年年底为止,全国共取缔、关停“十五小”有65244个,占应取缔的87.25%. 除经国务院批准延期的云南、贵州及新疆的关停率分别为87%、76%和85%以外,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达到100%。全国因取缔、关停“十五小”,年减少废水排放量19.7%亿吨,减少废气排放量423亿立方米,减少固体废物排放量8124万吨。
1997年以来,重点流域环境现场监测管理力度不断加大,淮河流域的四省环保部门及其环境监理机构共对污染企业进行19844次的现场监督检查。1999年上半年,淮河流域日排废水100吨以上工业企业已达标验收的上升到1105个。太湖流域的上海市和江苏、浙江二省环保部门及期环境监理机构开展对日排废水100吨或COD30公斤的排污单位的现场监督检查。云南省环保部门也对滇池流域排污单位加强了现场监督检查。
由于各级环保部门不断加强环境现场监督执法力度,污染治理设施正常动转率逐年提高,已由1992年的88.6%提高到1998年的92.6%,有效遏制了排污单位擅自闲置或拆除设施现象;大中型专案“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其他各项制度也逐步得到强化。
1999年1月,黄河小浪底河段发生严重污染,受到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陕西、河南、山西三省环保局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时采取措施,三省累计出动环保执法和监测人员1200多人次,对已经取缔、关停的1万多家“十五小”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到1999年2月底,黄河干流水质已基本恢复到上年同期水平。
今年上半年,监督管理司共查处污染事故、纠纷及群众和新闻单位反映的热点问题38起。同时还有效地指导了重庆、辽宁发生的2起污染泄露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避免了污染损害。
经过一线执法,基本建立了一支初具规模的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形成省、地(市)、县、乡(街道)四级网路。全国共有省、市、县、乡四级环境监理机构7714个。
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在环境监理工作试点和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环境监理工作的制度体系。先后颁了《环境监理工作暂行办法》、《环境监理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式》、《环境监理人员行为规范》、《环境监理报告制度》、《环境监理政务公开制度》。
队伍管理取得一定成效。通过完善执行标志,统一执法证件,加强队伍培训,环境监理队伍素质逐年提高,并涌现出一批像刘新民、沈阳市环境监理大队为代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地铁可持续发展中 *** 的作用只要 *** 有钱肯给老百姓出行上化。
2014年我国出台了哪些涉及三农的政策文件
0引言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一个全新的系统工程。其项目建设规模大(总面积1000公顷以上、分片面积300公顷以上的农用地整理规模)、涉及面广、政策要求高;工程建设内容多(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工作量大、直接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项目资金投入多(项目工程资金投入达数十亿元)、实施管理难度大。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实施目前还没有任何现成的经验和成熟的模式可借鉴。要把“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真正实施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廉政工程”,项目工程的实施管理至关重要。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载体,以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为抓手,通过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将农村居民迁移到城镇,建成大面积、连片的高标准农田,实现“农地集中、居住集聚、用地集约、效益集显”目标的一项系统工程。
为把“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真正实施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廉政工程”,笔者结合近年来土地整理项目实施的工作实践,通过探索思考,就“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实施的综合管理,谈几点粗浅的看法,供参考。
1组织领导是前提
要把“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实施好,组织领导是关键。“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通过大规模地实施农村土地整理,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现代化,最终实现耕地资源、建设用地资源、劳动力资源、市场需求与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集聚。“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一方面要将“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作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各级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做到精心组织、整体联动,确保统一动作、有序推进;各级政府要加强宣传教育,克服土地资源缺乏、项目资金缺少、“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不易做的思想;深刻认清实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对于保护耕地、提高土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真正做到思想认识更加统一,信心更加坚定,工作更加有效;要多策并举,积极化解“万顷良田建设工程”推进中的资金难题;要采取市场化运作,吸纳社会资本,按照“谁投资、谁整理、谁经营、谁收益”的原则,复垦置换出的挂钩周转指标,实行有偿使用;项目要与新农村建设、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创新运作机制,协调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项目镇党委、政府的领导要明确项目工程实施指导思想,积极支持配合项目法人做好“万顷良田建设工程”的实施管理工作;项目所在村要宣传教育广大村民大力支持项目工程建设,村干部一班人要有不怕吃苦的精神,及时做好群众工作。另一方面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领导组,主要负责项目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所在的镇、村要共同派员组建项目工程实施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项目工程实施的现场管理工作;现场指挥部人员要懂政策、懂工程、会业务,工作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农村群众的思想工作经验、解决矛盾和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工作能力,项目现场指挥部的人员数量和素质必须能够满足项目工程实施现场管理的需要。
2健全制度是基础
要把“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实施好,执行制度是保障。要建立健全“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实施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要严格执行。“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实施管理的规章制度主要有:项目法人制度、项目工程公告制度、项目工程招投标制度、工程质量监理制度、项目合同制度、现场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管理制度、项目工程廉政建设制度、联合验收制度、项目工程审计制度、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项目经理考勤考核制度、建后工程管护制度等多项制度,同时还要研究制定“万顷良田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操作规程、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项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3实施管理是重点
要把“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实施好,必须严格项目工程的实施管理。
(1)要严格执行项目工程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秉公办事;
(2)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工程管理人员的管理。要求项目工程现场指挥部、工程监理部、项目镇、项目村和参与项目工程实施管理的有关人员,在项目实施管理中将严格做到“七个不准”,即: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施工单位,不准向施工单位推销建筑材料,不准推荐介绍项目管理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亲属承接或参与本项目的工程施工,不准收受涉及与项目工程有关单位或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不准占用涉及本项目的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车辆、通讯工具和其他贵重物品,不准接受项目施工单位的礼品馈赠、宴请,不准在项目指挥部喝酒、打牌等,对违反者将严肃处理;
(3)要严格加强对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管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相关业务技术人员的出勤必须到现场指挥部进行签到,在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上要明确规定,“项目经理和相关业务技术人员必须保证每周出勤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6小时在工程现场,有事离开须经监理及业主代表同意。如发现无正当理由项目经理不在现场,且未经业主和监理同意的,每发现一次对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出勤保证金的2%进行罚款(罚款在项目经理出勤保证金中扣除)。连续4天或一个月内累计8天不在现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同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规定:施工单位进场后,发包人和现场监理共同对项目经理从施工能力、现场施工管理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若现场指挥部和监理共同认为项目经理确实不能胜任本工程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同时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若更换后的项目经理仍不能胜任本工程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更换中标时的项目经理,否则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清理出施工现场,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4)要严把“三道关”。首先要严把项目工程招标关。“万顷良田建设工程”不论工作量和资金多少,一律要进行公开招投标。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工程发出招标信息前,要履行项目工程招标告之程序,将项目工程情况上报县(市)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备案,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公开发布前,都要呈报纪检、监察、招标办及项目工程实施领导组等单位和领导进行审查,招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单位投标顺序抽签、专家评委抽签、开标评标等过程中均要邀请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等部门的人员全程现场监督;其次要严把廉政教育关。在项目工程招标后开工前,项目实施单位将专题组织对项目现场指挥部管理人员、监理部人员、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廉政教育,项目法人与项目镇、项目村、项目工程实施现场指挥部、工程监理部分别签订项目工程廉政建设协议书,与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签订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协议书;再次要严把资金拨付关。在项目工程资金拨付时,均严格按上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合同办事,项目现场指挥部、工程监理部、国土、财政等方面的管理人员要层层审核把关。
4工程质量是关键
要把“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实施好,工程质量最重要。项目工程实施期间,在工程质量管理上,除工程监理具体负责现场和巡视检查外,项目现场指挥部必须至少有一人在现场具体负责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聘请项目区有一定工程施工经验的老党员、老水利工程员和村民代表,分标段负责巡视检查项目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在材料使用前,应申请报验,并由现场指挥部和监理人员共同到场见证抽样送检,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发包人或监理抽查发现使用的材料无报验手续或报验材料不合格的,应责令停工,要求返工剥离,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材料和工程的检测由发包人通过招标或指定确定具有工程检测资质、诚信好的检测单位,施工单位不得自选检测单位。项目工程现场指挥部要通过各种措施和手段,严格把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关。
5资金管理是核心
要把“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实施好,资金使用要规范。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上级规定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按上级批准下达的项目预算使用好资金。项目资金实行全成本核算,采取“法人核算、县级报账、国库支付、款项直达”的资金使用和管理模式,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
6社会监督是保证
要把“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实施好,监督环节不能少。在项目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工程的相关情况在项目区进行公示,发布项目实施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工程名称、建设位置、建设规模、项目投资、工程内容、建设工期、土地权属状况、项目承担单位、规划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举报监督电话等,并在交通路口设立项目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实施质量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上,要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全程监督。如邀请项目镇人大、纪委等部门的领导全程参与项目实施质量、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人员的监管工作;邀请项目村的村民建立村民监督小组,人员由项目区内的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经村委会审核同意后报项目镇人民政府批准。监督小组的职责主要是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及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选派当地有较高素质老党员、退职村干部或有项目工程施工经验的村民充实到各施工标段,参与施工单位工程的现场施工,让当地村民现场全面了解项目工程的实施质量。
总而言之,要把“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实施好,必须坚持以“项目管理”为龙头,“资金管理”为核心,“制度建设”为保障的原则,做到“六个严格”,①项目严格按规划实施;②资金严格按预算使用;③拨款严格按合同支付;④工程严格按规范招标;⑤财务严格按规定管理;⑥质量严格按要求到位。
◆1.种粮直补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补贴资金按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遵循“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原则及时安排和增加补贴资金,合理弥补种粮农民增加的农业生产资料成本。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4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
2014年,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对水稻、小麦、玉米、棉花、东北和内蒙古的大豆、长江流域10个省(市)和河南信阳、陕西汉中和安康地区的冬油菜、藏区青稞实行全覆盖,并对马铃薯和花生在主产区开展试点。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水稻、玉米、油菜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小麦、大豆、棉花可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或差价购种补贴方式,具体由各省(区、市)按照简单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省(区、市)可在12大类内自行增加不超过30个其他品目的机具列入中央资金补贴范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0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可提高到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30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提高到40万元。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同时在部分地区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
2014年继续在山西、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新疆、宁波、青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报废机具种类主要是已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登记,并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报废年限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
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政策。探索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4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201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3.3%。继续执行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为改善和增强产粮大县财力状况,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2005年中央财政出台了产粮大县奖励政策。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20亿元,具体奖励办法是依据近年全国各县级行政单位粮食生产情况,测算奖励到县。对常规产粮大县,主要依据2006-2010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大于4亿斤,且商品量(扣除口粮、饲料粮、种子用粮测算)大于1000万斤来确定;对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在主产区产量或商品量列前15位,非主产区列前5位的县也可纳入奖励;上述两项标准外,每个省份还可以确定1个生产潜力大、对地区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县纳入奖励范围。在常规产粮大县奖励基础上,中央财政对2006-2010年五年平均粮食产量或商品量分别列全国前100名的产粮大县,作为超级产粮大县给予重点奖励。奖励资金继续采用因素法分配,粮食商品量、产量和播种面积权重分别为60%、20%、20%,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与省级财力状况挂钩,不同地区采用不同的奖励系数,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测算分配到县,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产油大县奖励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点品种、奖励重点县(市)”的原则确定,中央财政根据2008-2010年分省分品种油料(含油料作物、大豆、棉籽、油茶籽)产量及折油脂比率,测算各省(区、市)三年平均油脂产量,作为奖励因素;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产粮(油)大县奖励力度。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养殖积极性,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35亿元,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奖励资金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分别为50%、25%、25%进行测算。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2014年,国家继续坚持市场定价原则,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切实保证农民收益。2014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
◆11.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在西北实施地膜覆盖等旱作农业技术补助,在东北秋粮和南方水稻实行综合施肥促早熟补助,针对南方高温干旱和洪涝灾害安排了恢复农业生产补助,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对于预防区域性自然灾害、及时挽回灾害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201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相关补助力度,积极推动实际效果显著的关键技术补助常态化。
◆12.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
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2014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3.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支持政策
2014年,继续推进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并已按照2013年资金规模的70%拨付地方。继续抓好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创建,推进标准园由“园”到“区”、由“产”到“销”拓展,在优势产区选择基础条件好、规模大的标准园,推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提升创建水平。在支持新建标准园基础上,加强集中连片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继续做好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在东北、西北、华北选择冬春蔬菜自给率低、人口多、产业基础好的城市,开展北方城市冬季设施蔬菜开发工程,制定设施建造标准和生产技术规范,促进设施标准提高、技术规范提高,推进设施蔬菜规范科学发展,提高北方城市冬季蔬菜的供给能力。同时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引导示范作用。
◆14.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以配方肥推广和施肥方式转变为重点,继续补充完善取土化验、田间试验示范等基础工作,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信息服务试点和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创新农企合作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整建制推进,扩大配方施肥到田覆盖范围。2014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5.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
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通过物化和资金补助等方式,调动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其应用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技术,促进秸秆等有机肥资源转化利用,提升耕地质量。2014年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6.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
2014年,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强化项目支持。通过种子工程等项目,支持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建设育种创新基地。推动新布局的国家和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产业化技术创新平台优先向符合条件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倾斜。推动国家相关科研计划和专项加大对企业商业化育种的支持力度。发挥现代种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金融资本支持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二是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推动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将国家拨款形成的育种材料、新品种和技术成果,申请品种权、专利等知识产权,鼓励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或上市交易。研究确定科研成果的机构和科研人员权益比例,并在部分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试点。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与企业开展合作研究及人才合作。深化科企合作,推进国家良种重大科研攻关,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突破种质创新、品种选育等关键环节核心技术瓶颈。完善种业人才出国培养机制,支持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三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深入开展打假护权专项行动,建立种子可追溯管理信息系统,保护农民和品种权人合法权益。加强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为企业商业化育种奠定基础。加快建立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做好品种测试与品种审定的有机衔接。全面清理现有行政规定,打破地方封锁,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种业大市场。
◆17.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近年来,农业部在种植、畜牧、水产和农垦等行业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部分省、市也围绕地方追溯平台建设积极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基本实现全国范围“三品一标”的蔬菜、水果、大米、猪肉、牛肉、鸡肉和淡水鱼等7类产品“责任主体有备案、生产过程有记录、主体责任可溯源、产品流向可追踪、监管信息可共享”。
◆18.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
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财政补助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2014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示范品种生产技术规程等标准的集成转化和印发、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核心示范区的建设、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档案记录的建立以及品牌培育等工作。
◆19.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从2005年开始,国家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2013年投入畜牧良种补贴资金12亿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省养殖场(户)购买优质种猪(牛)精液或者种公羊、牦牛种公牛给予价格补贴。生猪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猪40元;奶牛良种补贴标准为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每头能繁母牛30元,其他品种每头能繁母牛20元;肉牛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头能繁母牛10元;羊良种补贴标准为每只种公羊800元;牦牛种公牛补贴标准为每头种公牛2000元。2014年国家将继续实施畜牧良种补贴政策。
◆20.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
从2007年开始,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5亿元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中央财政安排2亿元资金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2009年开始中央资金增加到5亿元,2013年中央资金增至10.06亿元;2012年中央财政新增1亿元支持内蒙古、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扩建。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2014年国家将继续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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