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农户模式意义
公司+农户”模式相比不只是词序变动,同时也意味着中央“三农”工作重心发生转变,释放出强烈的改革信号。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方针,也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复杂形势下,切实稳住“三农”基本盘的政策导向。而农业农村的优先发展,必须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只有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目前,全国共有2亿多农户,其中规模经营农户仅有398万户,小农户占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的98%以上。如何让他们更好地对接现代农业市场,是关乎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严峻课题。
近年来,“合作社+农户”“公司+农户”模式在许多地区得以推广,该模式通过延长农业产业链,让无数小农户不仅参与到生产环节,甚至参与到加工环节甚至营销环节,很好地满足大市场对农产品批量化、标准化的需求,也为农民创造了一些就业机会,增加了农民收入。但是,由于小农户规模小、技术升级慢,一旦出现风险,小农户就很容易被市场淘汰。在与大公司合作的过程中,他们没有话语权:合作形式大多由公司方决定,利益分配时也会向公司倾斜,这势必会影响到农户利益。
在此背景下,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培育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为一家一户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让广大农民充分享受改革释放的红利。我国农业发展的现状决定了,不管农业经营体制怎么创新,真正的主体还是农户。在“农户+公司”模式中,农户在前,公司在后,其意非常明显,那就是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地位,公司更多是协助农户顺利衔接现代农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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