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的经济
1993年10月,花县农业委员会更名花都市农业委员会(简称“市农委”),主管花都市的农业和农村工作,以及协调农口线单位的工作,内设人秘、生产、经营管理、财务4个科及会计辅导站。1996年11月,花都市机构调整,调整后市农委内设工委办公室、行政科、生产综合科、经营管理科(与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办公室、农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合署)。2000年7月,花都市农业委员会更名花都区农业委员会,内设机构不变。
90年代,花都市深化农村体制改革,逐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健全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按照“缩粮、扩花、稳菜、提渔、改牧、调果”的方针,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在抓好粮食生产的基础上,蔬菜和花卉生产得到很大发展。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收入逐渐增加,花都成为广东的重要农业生产基地。
1993年,花都市农业总产值12.71亿元(产值按当年价、增长比例按1990年不变价计算,下同),农村经济总收入38.88亿元,农民人均收入2209元。在农业总产值中,种植业产值所占比重最大,占49.33%。农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6.79%,农业商品率75.3%。1994年,全市建立农业、蔬菜、水果、农村、林业5个市级技术研究所和四级农技推广网络,9个镇均设立农技站,123个行政村委设农技推广服务站,183个村各配备1名农民技术员,全市建立农技示范户2597个,全面开展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实施了农民继续教育“绿色证书”工程及建设种子种苗工程。18个村、社定为推广农村股份制试点。“八五”期间,花都市实现“五个五万亩”(荔枝、龙眼、柑橙、蔬菜、塘鱼)的农业发展规划,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因地制宜地发展“三高”(优质、高产、高效)农业,逐步形成优质水稻、水果、蔬菜、水产、畜牧五大产业。至1995年,农产品的优良品种率有很大提高,优质水稻品种覆盖率达90%,优质水果、优质蔬菜品种覆盖率均为50%,优质水产品种覆盖率60%。农村多种经营收入占第一产业收入的59.66%,打破了农业长期以粮食生产为主的传统格局。全市涌现了一大批一专多能种养结合的专业户,建立了一批“三高”农业基地,适度规模经营大户有6363户,7万平方米以上连片种植基地有50多个,其中70万平方米以上的基地4个,700万平方米的基地1个。培训财会人员1055名,487名农技人员取得农技师、农技员等职称。
1996年,花都市政府主持编制《花都市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全年投入发展“三高”农业资金7.8亿元,建立无公害蔬菜基地36个,面积1500万平方米,其中70万平方米以上4个。新建花卉基地2个,面积70万平方米。全市种植花卉面积达340万平方米,初步改变过去“花都无花”的状况。新增种养专业大户23户,外资办“三高”农业企业13家。“三高”农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95%。1997年,花卉、蔬菜生产迅速发展,花都市在新华镇三东村开展农业现代化试点,投入634万元,完成28个工厂化蔬菜生产大棚建设和40万平方米水稻区农田标准化建设。全市引进久保田收割机7台,开创了花都水稻收割全过程实现机械化的历史。农业结构历经几年调整后,粮食与多种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比例为1∶1.2,粮食、蔬菜、花卉、水果、塘鱼、禽畜生产协调发展。全市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总面积95%,森林覆盖率38.50%,绿化率93.75%。60个村303个经济社完成农村股份合作制工作。1998年,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基地化、专业化的“三高”农业企业规模迅速扩大,逐步成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是年,“三高”农业基地总产值占全市农业总产值40%以上,出口农副产品总值达5011万元,农业机械化程度为60%,按现代化水利设施标准完成水利工程308宗,造林706.67万平方米,花都成为广东省十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之一。1999年,全市190个行政村(含7个作业区)共建立184个经济联合社、1273个经济社,178个村、411个经济社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兴办龙头企业,实行企业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模式。是年,全市150多个产值超100万元的农业产业经营公司形成“公司+农户”形式的产业化经营格局,初步实现小家庭与大市场接轨。2000年,重点抓好花卉生产交易中心和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两个农业示范区的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花卉市场、农产品保鲜基地、蔬菜示范场建设,大力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至2000年末,全区有龙头企业36家,外资农业企业298家,生产基地69个(其中连片种植面积在66.67万平方米以上的15个),年产值超亿元的生产基地10个,“三高”农业专业户788个(拥有土地面积1.09亿平方米),农业总产值27.5亿元,农村经济总收入341.1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140元,分别比1993年增长1.16倍、3.95倍、1.78倍;农业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8.12%,比1993年下降8.67个百分点;种植、林、牧、渔各业产值比例为52.85∶2.38∶27.3∶17.4;农业商品率83.5%,比1993年增长8.2个百分点。
撤县设市后,花都市农业存在如下新问题:一是耕地减少。由于非农建设占用土地与人口的迅速增长,2000年与1992年相比,全市耕地面积减少5313.33万平方米,下降24.1%,平均每个农业人口占有耕地从5870平方米降至423平方米。二是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出现新问题。表现在部分水利设施多年失修,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偏高,土壤地力有所下降,务农人员老龄化等。三是各镇经济发展不平衡,北部山区比南部平原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迟缓。 1993年,花都市有工业企业500多家,总产值59.33亿元(按1990年不变价计算),占全市工农业总产值89.4%。撤县设市后,花都的工业企业所有制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乡镇工业、“三资”工业和个体私营工业产值在工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逐渐增大。
1993~2000年,花都的工业大体可分为两个发展阶段。1993~1996年是高投入和高速发展阶段。这期间,一批骨干企业如云豹汽车厂、40万吨转窑水泥厂、花都陶瓷厂等建成投产,花都基本形成建材、机械电子、轻工纺织、医药化工、食品五大工业行业,在工业发展中发挥支柱作用。1994~1996年,工业总产值平均每年递增31.61%,独立核算工业销售收入平均每年递增37.44%,大宗的工业产品有水泥、石灰石、服装、布、皮鞋、塑料制品、化学农药、饮料等,1995年增加汽车和摩托车。花都市的高新科技产品、拳头产品和名牌产品不多,工业经济效益偏低,亏损企业数量和亏损额逐年增加。1996年,全市独立核算工业企业362家,亏损企业175家,占48.3%,亏损额34302万元,比1995年的亏损额12320万元增长178.43%。村镇企业和“三资”企业迅速发展,市三级工业产值结构比重发生了很大变化。市属工业产值比重逐年下降,村镇工业比重逐步上升。1996年,村镇工业产值与市属工业产值比例为75.26∶24.16。
1996~2000年,是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非公有制企业迅速发展阶段。1994年7月市政府成立企业转制领导机构后,围绕落实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公有制企业实行了全面改革。全市进行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和对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加快公有制企业的改制,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社会保险、要素市场的建设,使企业逐步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1996年,企业转制工作全面铺开并取得重大突破,成立了市公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立办公室(简称市公资办),组建政企分开的9大控股经营(集团)公司(1997年发展为11个),其中原属市经委的市属工业企业改归兴都工业控股公司管辖。1997年,市属工业企业除供销、粮食系统的外,均归11个控股经营(集团)公司管理。至2000年底,区属174家应转制企业中实现转制企业164家,转制率94%,其中转股份合作制企业87家,租赁16家,抵押承包29家,关闭15家,其他17家。实行股份制企业占已转制企业的53%。村镇集体企业改革工作全面铺开,803家应转制企业基本完成转制工作。2000年末,花都市各类工业企业总数6443家,其中规模以上(年销售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716家。全年工业总产值(现行价,不含广州市属企业)311.15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91.9%。工业总产值超亿元的企业25家。花都工业形成以建材、机械制造、电子电器、轻纺制衣、皮革皮具、食品、塑料化工为主的行业结构,主要工业产品有94种。其中,风神汽车、狮岭皮革、粤花水泥、花都陶瓷、乐高食品、飞达音响等“拳头产品”畅销全国。2000年,花都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5.4%。花都市工业经济发展呈现4个特点,一是规模以上企业大幅度增加;二是行业门类比较齐全;三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占主要地位;四是新兴行业发展加快,比重增大。2000年比1993年,工业总产值(按可比价计算)增长3.48倍,市属工业和镇村工业产值分别增长2.57倍和4.44倍。1993年工业总产值中,轻重工业的比例74.95∶25.05,1995年后随着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轻重工业的比例也发生较大变化。2000年,轻重工业产值构成为66.18∶33.82。
撤县设市以后,花都市委、市政府鼓励、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重点扶持合资、合作、独资企业和民营、私营企业。1996年以后,非公有制工业发展迅速,企业数量和工业产值有较大幅度增长。至1999年,非公有制企业有5854家,占全市企业总数91%;非公有制工业产值2235478万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79.7%。
2014年上半年,我区经济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上半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428.78亿元,同比增长10.6%;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961.34亿元,同比增长12.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3.54亿元,同比增长14.3%;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91.73亿元,同比增长14.6%;固定资产投资100.67亿元,同比增长5.6%;外贸出口总额20.58亿美元,同比增长34.96%;实际利用外资1.36亿美元,同比增长14.97%。通过审议,区人大常委会认为,上半年区政府积极应对困难,转型升级成效明显,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并建议下一步要建立重大项目建设信息系统平台,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监管。同时,通过科学决策研究,培育新的支柱产业,扶持高科技实体经济,形成新的产业增长点。
美国诉墨西哥新鲜西红柿和铃状椒倾销案例
作者: admin 来源: 中国贸易信息网 日期: 2006-8-19,2:6
一、 案件背景
1996年3月11日,美国新鲜西红柿和铃状椒种植者及相关利益代表团体,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受墨西哥冬季蔬菜进口的冲击,美国种植者希望获得美国联邦政府的价格补贴。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按照1974年《贸易法案》第202条款规定组织了一次调查,以确定墨西哥新鲜西红柿和铃状椒进口是否对国内同类产品构成了严重危害或威胁。与制造业产品倾销调查相比,美国对有关容易腐烂的农业商品方面的倾销调查案件极其稀少,不过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以及北美自由贸易圈的形成,这类案件的调查逐渐多了起来。由于农产品倾销案件的独特性,美国-墨西哥关于冬季蔬菜倾销与反倾销诉讼及结果显得非常重要。首先是很少有法律方面的先例;其次是由于气候、库存限制、土地与家庭劳动力的定价问题等因素,使农产品生产成本与制造业产品具有不同意义;有关农产品的倾销调查使人们开始认识到相对没有限制的调查方法会使结果显得毫无预测性。
二、案件调查和裁决经过
(一)美国对新鲜西红柿倾销调查
1996年~2000年1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新鲜西红柿的进口状况进行监控,范围覆盖了新鲜西红柿的使用及其加工。委员会调查数据包括西红柿产业的全部信息:消费、进出口贸易数据;美国生产数量、总价值、单位价值、种植区域,美国生产成本估计、出货量、一周的最大出货量以及美国的平均零售价格与运输价格。这些数据来自于美国农业部、商务部、佛罗里达西红柿行业委员会、佛罗里达州立大学服务合作机构与多家州政府机构,主要覆盖1996~2000年的数据,以及2000~2001年的部分数据。
1.美国新鲜西红柿的进出口状况
1998~2000年,美国对西红柿的消费量为220万吨,比1996年的210万吨增加了7%;2000年消费总价值为16亿美元。2000年进口量与消费量的比例为0.33,比1996年下降了35%。美国新鲜西红柿产量从1996年的153万吨增长到2000年的168万吨,增长率为10%。产量价值从1996年的9.47亿美元增加到2000年的12亿美元,2000年的每千克价值为0.69美元。
自1996年以来,佛罗里达与加利福尼亚是美国最大的西红柿生产地,分别占到2000年美国西红柿生产总量的42%和30%。美国生产新鲜西红柿的面积由1996年120640英亩增加到2000年的128720英亩,增长了7%。2000年,加利福尼亚和佛罗里达州的生产面积相同,它们分别占美国西红柿总种植面积的33%。1996~2000年,美国西红柿种植面积呈现增长趋势,从1996年的120 640英亩增至2000年128720英亩。
美国新鲜西红柿出口量从1996年的134011吨增长到2000年的186052吨,增长了39%,总价值从1996年的9.97亿美元增长到2000年的16.23亿美元,增长了63%。与2000年同期的出口量相比,2001年1~6月出口量下降了7%。
1996~2000年,加拿大是美国最重要的西红柿出口市场,2000年占到了出口总量的78%(占总价值的75%)。
1996年,美国新鲜西红柿进口为737150吨,2000年下降到730063。2000年进口总价值为6.403亿美元,在1996年的基础上下降了5%。与2000年同期相比,2001年1~6月的进口总量增加了27%。墨西哥是1996~2000年美国西红柿最主要的提供商,2000年占了美国进口新鲜西红柿总量的81%。美国从加拿大的进口在1996年虽然只占了很小的份额,但从1996年到2000年增长了366%,在2000年占了美国总进口量的14%。加拿大西红柿主要是温室西红柿。
2000年7月~2001年6月,美国从墨西哥进口新鲜西红柿711817吨,比上年同期的593766吨增长了20%。近年来,从墨西哥进口的新鲜西红柿总量的约2/3是从Nogales Customs地区进来的,其余大部分是通过San Diego地区进来的。1998年7月~1999年6月至2000年7月~2001年6月的种植年期间,每年从墨西哥进口西红柿的一半以上是在1~4月期间进口的。从历史上看,美国从墨西哥的西红柿进口在这4个月中数量最大。
2000/2001年度,美国从加拿大进口的新鲜西红柿从1998/1999年度的69478吨增至105165吨,增长了51%;总价值增加了57%。2000年7月~2001年6月,从加拿大进口的西红柿有61%来自Detroit和Buffalo Customs地区,其余大部分来自于Seattle地区。2000年7月~2001年6月,从加拿大进口总量的46%是在3~6月进口的,与佛罗里达州正常西红柿采摘时间后半段一致。
2000/2001年度,美国从荷兰进口的新鲜西红柿从1998/1999年的36941吨下降到28106吨,下降了24%;2000年7月~2001年6月从荷兰进口的西红柿价值约为5120万美元;这一时期约有49%的荷兰进口西红柿通过纽约和波士顿地区进入美国,每年进口总量的1/3集中在3~6月,与佛罗里达州正常采摘西红柿时间的后半段一致。
美国从欧盟进口的新鲜西红柿从1998/1999年的45850吨下降到2000/2001年的34420吨,下降了25%。
2.美国新鲜西红柿的价格走势分析
美国新鲜西红柿每月的平均销售价格在近几年呈现显著上升趋势,由1996年7月~1997年6月的每磅1.21美元上涨到2000年7月~2001年6月的每磅1.37美元。平均每月采摘时的价格从1996/1997年的每磅0.30美元上升到2000/2001年每磅0.38美元。这些价格在整个季节通常有很大变动:1998/1998年到2000/2001年期间,佛罗里达西红柿采摘时的价格在1998/1999~1999/2000年一直呈现稳步下降态势。
(二)美国对铃状椒的倾销调查
1996~2000年1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铃状椒进出口等状况进行监控调查,以便为实施反倾销措施提供依据。
美国对新鲜铃状椒的消费从1996年的865382吨上升到2000年的101万吨,增长了17%;2000年消费的总价值为8.002亿美元,在1996年5.885亿美元的基础上增长了36%。2000年进口量与消费量的比率是20/100,与1996年相同;进口总价值与消费总价值的比率从1996年的29/100上升到2000年的32/100。
美国铃状椒的生产量从1996年的约754733吨(4.662亿美元)增长到2000年的885640吨(6.144亿美元),增长了17%;单位价值从1996年的0.62美元/千克上升到2000年的0.69美元/千克,增加了11%。加利福尼亚与佛罗里达州是1996~2000期间最主要的铃状椒生产地,其产量在2000年分别占美国总产量的46%和33%。1996~1999年,美国的铃状椒种植面积逐渐下降,主要是因为加利福尼亚、佛罗里达、新泽西、北卡罗来纳和得克萨斯州的种植面积减少。2000年,种植面积70650英亩,在加利福尼亚、北卡来罗纳、俄亥俄和密歇根等地全面增加。
美国铃状椒出口量从1996年的60474吨不规律地增长到2000年的71478吨,美国铃状椒出口价值在1996~2000期间稳步上升,从1996年的0.484亿美元增加到2000年的0.676亿美元。加拿大是美国近年来新鲜铃状椒的最主要出口市场,占到了出口总量和总价值的98%。其他主要市场则包括墨西哥、英国和日本。与2000年同期相比,2001年l~6月,美国出口量保持同等水平;但是出口价值比2000年同期高29%。
美国新鲜铃状椒进口也出现增长,1996年为171123吨,2000年为198187吨,增长16%;1996年进口总价值为1.707亿美元,2000年进口总价值为2.534亿美元,增长48%。与2000年同期相比,美国进口量在2001年1~6月出现轻微下降。2000年从墨西哥进口的铃状椒占进口总量的72%,其他国家包括加拿大和荷兰。虽然从加拿大和荷兰进口的铃状椒比例很小,但是1996~2000年期间有很大比例上升,上升比率分别为20.9%和9%,两国向美国的出口量在2001年1~6月继续上升,不过这些都是温室种植的铃状椒。而且从墨西哥以外国家进口的铃状椒单位价值要比从墨西哥进口的高2~3倍,因为墨西哥的铃状椒是在田野生长的,成本较低。
从墨西哥进口的新鲜铃状椒在收割年份的次年6月进入美国市场,2000年7月~2001年6月达到134590吨,比1998年7月~1999年6月的155880吨低了14%。1998/1999到2000/2001期间,从墨西哥进口的铃状椒主要通过Nogales、AZ等关卡进入美国市场,时间基本集中在12月到次年的5月,正好与佛罗里达州的生产高峰期一致;2001年1~4月从墨西哥的进口(通常是进口量最大的月份)比2000年同期有所下降。近几年,从加拿大、荷兰和欧盟的进口在6~10月(当佛罗里达生产量最低的时候)最多。2000年7月~2001年6月从加拿大的进口量在1998年7月~1999年6月的基础上增长了63%。
美国新鲜铃状椒每周价格变化幅度,佛罗里达和Nogales新鲜西红柿的离岸价格对于佛罗里达而言,在2000年11月~12月很低,但对墨西哥而言,在2001年1~3月期间的许多星期比较低。
(三)倾销分析与结果裁定
1996~2000年对国内外市场销售的新鲜西红柿与铃状椒价格、价值与单位价值、种植面积变化等基本信息的监控调查,委员会裁定:尽管美国的新鲜西红柿和铃状椒的进口有所增加,但该类农产品的零售价格一直呈现一种不规则的上升态势。由于新鲜西红柿和铃状椒的产品特性,如容易腐烂、库存成本较高等,决定了生产商和销售商不能采取耐用消费品那样的销售方式与库存方式,它们需要尽可能地在产品出现腐烂征兆之前尽快出售。
进一步而言,尽管美国从墨西哥、加拿大、欧盟等国进口的新鲜西红柿与铃状椒总量有所增加,但同时期美国向国外出口的新鲜西红柿和铃状椒也在逐渐增加;需要注意的是,美国新鲜西红柿与铃状椒进出口的主要地区是北美。众所周知,美国较周围国家的劳动力成本要高得多,这一点决定美国出口获得的价值要大于进口所付出的价值。因此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美国进口新鲜西红柿数量的增加并不是构成对国内同类产业受到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的主要原因。具体判决如下:
根据《贸易法案》202条款的调查,国际贸易委员会必须查明以下三项标准:标的产品进口数量的增加;国内产业受到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进口产品的增加是导致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的主要原因。
在本案件中:
(1)标的产品--新鲜西红柿和铃状椒进口数量
资料显示,1991~1995年,新鲜西红柿进口增加了72%。仅1994~1995年,进口增加了50%以上。1996~2001年,美国新鲜西红柿进口由1996年的737150吨,下降到2000年的730 063吨。2000年进口总价值比1996年下降了5%。
同西红柿一样,美国新鲜铃状椒进口也出现增长:1996年为171123吨,2000年为198187吨,增长16%;1996年进口总价值为1.707亿美元,2000年进口总价值为2.534亿美元,增长48%。
不过,如新鲜西红柿与铃状椒的信息资料显示,这类产品进口数量的增加或减少无规律可循,1995年进口一度下降然后又上升至记录水平,1996~2000年也有升有降。
(2)国内产业是否受到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严重损害”是指“国内产业状况受到重大而全面的损害”。在评估产业是否严重受损时,国际贸易委员会考虑如下因素:产业生产设施严重空置、大量公司不能在合理赢利的水平上运营,产业中存在严重的失业和就业不足的情况。
能支持严重损害威胁裁定的事实包括:产业销售额或市场份额下降;产业或进口商存货量居高不下或不断增加,以及产业产量、利润、薪资、生产能力或就业呈下降趋势。
对于新鲜西红柿行业而言,关于是否构成对国内产业的严重损害威胁,种植者的资料很混乱。一方面,在整个被检期间,种植和收获面积、产量、货运和就业均呈现积极上升态势;另一方面,1992~1995年,货运价值稳步下降。1996~2000年,货运价值又出现回升,单位价值受多种因素影响,但也呈现小幅上升。1996~2000年,有些州减少种植面积,但在佛罗里达等州出现全面上升。1993~1995年,净销售额下降;1996~2000年,销售额又上升。在整个调查期间,经营费用呈现波状起伏,1992~1997年处于增加状态,1998/1999年达到顶峰,此后开始下降。种植者的净收入在1992年达到高峰,约有4416.1万美元,此后不断下降,至1995年损失达2280万美元以上;但在1996年之后又出现新变化。
基于上述事实,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大多数委员判定国内产业并未严重受损。他们指出,所谓的生产设施严重空置(如:种植和收获面积、产量及货运)或“严重失业或就业不足”缺乏依据。财务资料显示,1996年度有大量累计产业损失以及“在整个期间内大量种植者亏损”,但是,报告显示的亏损的种植者数目的变化与行业总体财政表现之间没有很强的联系。
不管产业总体上是否赢利,每年都有相当多的种植者报告经营损失。而且,1992年,产业总体上报告了双倍净利润,但相当多的种植者却报告其遭受经营损失,人数比1994年和1995年还要多,而这两个年度的财政资料显示整个行业出现亏损。简言之,虽然种植者的累计财政损失巨大,大多数委员仍然判定,考虑到产业其他资料,这些证据不足以证明达到严重损害时的判定标准。
大多数委员也判定不存在严重损害威胁。例如,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墨西哥种植者正计划扩展其西红柿种植面积或产量。他们查出,墨西哥1995年的种植和收获面积实际上低于1992年和1994年的水平,仅略微高于1993年的水平,而且墨西哥的西红柿基本属于露天生长、单位价值较低,因此并不足以证明墨西哥产品实施倾销造成市场价格下降,何况美国市场零售价格一直处于上升态势。
铃状椒种植者的产业资料不一致。委员会发给铃状椒种植者和批发商的调查表没有得到完整回复,也没有能从其他可靠来源获得任何显示国内铃状椒种植者和批发商受到严重损害或损害威胁的资料。在被检的大多数期间内,种植和收获面积、产量、货运和就业均呈现积极上升的趋势。1995年以铃状椒售出数额计算的销售额低于1994年,但以美元计算的销售额有所上升;1996~2000年单位价值也有所上升。但不管怎样,答复委员会调查表的铃状椒种植公司(估计占国内生产的18.5%)汇报了它们在提出申请之前三年的经营亏损。同时,出口批发公司汇报其在所有被调查年度(除1995年外)均有赢利。有关其他经济因素的资料并未显示明显的趋势。总之,虽然有证据表明许多铃状椒生产商面临经济困境,但是种植面积基本保持稳定,产量在稳步上升,出口量和出口总价值出现增加、产业就业率上升,随着气候和供求关系变化的同时,零售价格在上升,而批发价格变化没有明显规律。更重要的是,没有证据证明作为进口铃状椒主要供应商的墨西哥即将扩大其种植面积,增加产量或增加对美国市场的出口。从而,委员会不能裁定新鲜铃状椒种植者和批发商受到严重损害或遭受严重损害威胁。
(3)进口新鲜西红柿和铃状椒是否是导致国内同类产业受到严重损害(威胁)的主要原因
参照前文有关新鲜西红柿和铃状椒的各项资料,以及上文的分析,委员会认为,新鲜西红柿与铃状椒进口数量增加和国内同类产业受到严重损害(威胁)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国内新鲜西红柿和铃状椒产业并未受到进口产品的严重损害或遭受严重损害威胁,因而进口增加并非导致国内产业受到损害的主要原因。
三、案件分析依据
(一)农产品的定价问题
相对于产品价值而言,蔬菜的仓储成本较高,以及产品腐烂的特点,新鲜蔬菜储存最多只能保存1~2天。在此前提下,当蔬菜成熟可以收割时,一个理性的农民将为其产品寻求现行价格:如果该价格超过了收割成本与运输成本,他必定收割并售出其产品,这样通常能够收回其可变成本及部分固定成本。而等待能够收回所有成本的价格会增加破产的可能性。
以1968~1977年加利福尼亚的西红柿和莴苣为例。1968~1978年,加利福尼亚莴苣和佛罗里达西红柿生产商通常以低于全部成本的价格销售。农民常常以低于其全部成本的价格收割并销售其产品。佛罗里达生产商可能认为这样做的原因是墨西哥生产商侵占了他们的市场份额。解释缺乏说服力,因为加利福尼亚莴苣低于成本销售现象更为普遍,而它在美国和加拿大市场并没有遇到墨西哥产品的竞争。与佛罗里达比较,墨西哥西红柿更高比例属于成熟西红柿。
不能收回全部成本在整个生产季节都很常见,与来自墨西哥进口无关。在每个生产季节完结之时,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的研究者都会访问蔬菜生产商,以估算每种主要产品的总成本和销售收入。他们区分了两种西红柿生产,这两种西红柿与其他四种蔬菜(黄瓜、铃状椒、茄子和南瓜)是与墨西哥贸易竞争的6种商品。
大约四年中有一年,佛罗里达蔬菜生产商得不到管理技术与风险回报,也不能收回其他成本。两组商品之间净损失发生的频率没有显著区别,也就是说,是否存在与墨西哥产品的竞争与美国农产品经营状况关系不大。与墨西哥存在竞争的商品平均收益率稍微有点低,但它们的收益变动性很小。
(二)倾销标准与倾销认定
美国财政部与商务部认识到反倾销的通常的检验标准(如外国商品在美国市场以低于其母国同类或相似商品价格销售)不能运用到蔬菜反倾销调查之中,因为墨西哥蔬菜主要是为出口而生产。因而,财政部和商务部选择使用第三国市场价格而不是结构价格(即生产成本)作为检验标准。使用第三国价格的方法看起来满足法律要求,但是其结论的经济学解释却是模棱两可的。即使加拿大新鲜蔬菜价格与美国市场蔬菜价格相近,也不能得出没有发生倾销的结论。
由于农产品市场存在众多买家与卖家,在考虑其他相关经济变量的影响之后,美国与加拿大购买商之间不可能存在任何系统性的价格差异。此外,很难想像美国与加拿大市场蔬菜的价格弹性会有差异。
在使用加拿大蔬菜价格作为第三国价格时,关键问题就是实际低于成本销售的价格是否包含其中。在最终裁决中,美国政府认为:
这些标准并不要求每项调查都忽略低于成本销售,因为在通常的商业运作中,外国与美国市场都需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过时或不流行商品……因此,适当时期在预计销售量基础上,不常见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抑或是以收回所有成本的价格销售不应当被忽略。
代表墨西哥利益的律师提交了充分的证据,辩论说低于成本销售是~项通常而持久的商业活动,而代表佛罗里达利益的律师则没有就同~问题递交任何声明,即便美国市场发生同样现象。
在最终裁决中,商务部陈述到:“墨西哥新鲜蔬菜在美国与加拿大市场并没有存在价格歧视的结论来自于对第三国价格检验结果的回归分析”(U.S.Department of Commerce,p.19);商务部在此基础上再次陈述到:“第三国价格检验的回归分析结果决定性地表明,与加拿大市场销售的冬季新鲜蔬菜价格比较,美国市场并不存在定价方面的差异”(U.S.Department of Commerce,p.19)。美国商务部就这一结论给出了进一步的支持:
基于新鲜蔬菜商品通过美国--加拿大边界的自由流动,任何有益于美国购买者的持续价格差异几乎都能肯定的导致套利交易(美国蔬菜购买商向加拿大购买商销售墨西哥蔬菜以获取差价利润),然而,并没有任何证据显示有这样的活动存在。(U.S.Department of Commerce,p.19)
最后,美国商务部在其最终裁决中这样陈述到:
1979年法案并没有要求使用构造价值,……它表达了采用第三国市场价格而非构造价值的总体倾向,因为前者不涉及母国市场价格。更进一步说,在这个案例中如果运用构造价值,将会产生明显忽略经济现实的结论。……采用诸如构造价值的单议价格,在某些环境中,如本案所体现的那样,将必然导致低于公平价格销售的结果,即使是销售商根据产业所具有的特点,按照通常商业实践进行定价。因此,使用构造价值是不恰当的,因为它需要~种结果,在那里能够接受的、合理的和必要的实践是不公平的(U.S.Department of Commerce,p.22)。
在冬季蔬菜反倾销案件中,除非墨西哥政府提供出口补贴或生产补贴,墨西哥蔬菜生产商长期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是不可能的。生产商不可能用国内市场利润支持这样的行为。
(三)其他数据的补充证明
为了就倾销问题提出另外证据,委员会对5种蔬菜即西红柿、胡椒、黄瓜、南瓜与茄子从1962~1973年、1966~1976年、1969~1979年三个连续十年的运输状况进行分析。佛罗里达与墨西哥冬季新鲜蔬菜产业在美国和加拿大市场竞争的相对激烈程度。例如,西红柿销售总量在1962年秋季到1972年春季期间,以每年753 400箱(30磅/箱)的速度增长,利润率的年增长率几乎为零。
数据显示,在整个研究过程中,每种蔬菜销售总量总是处于积极增长的趋势中。所以说,佛罗里达与墨西哥蔬菜产品之间的竞争发生于扩张性的大市场中。1969~1979年,佛罗里达与墨西哥共有运输量的年增长率以西红柿4.2%、胡椒7.8%、黄瓜5.9%、南瓜13.4%、茄子7.3%的比率在增长。与同期美国可任意支配的实际收入2.9%的增长率相比,这些比例的增长是显而易见的。
考虑1969~1979年整个期间,来自佛罗里达的西红柿、胡椒与茄子总量大大超过来自墨西哥单方面的运输量。来自墨西哥的西红柿总量增长比来自佛罗里达的西红柿总量增长要稍高;而来自墨西哥的南瓜总量增长要比来自佛罗里达的南瓜总量增长高40%。尽管在1976~1977和1977~1978年期间遭受了不同寻常的寒冷气候,佛罗里达蔬菜生产商依然取得了主导性竞争地位。按照生产重量计算,佛罗里达1969~1979年间占据了65%的市场份额。1962~1979年的流量数据清楚地表明,这段时期的早些时候,墨西哥获得了强有力的优势地位,并在其蔬菜产业迅速扩张时期充分利用了这点。然而随着1962~1979年时期的终结,佛罗里达的蔬菜流量以超过墨西哥的速度急速增长。近年来,佛罗里达蔬菜生产商已经与墨西哥生产商展开了有效竞争。因此,在这样一个相对自由的市场持续进行倾销指控显然与当前的竞争环境不协调。
四、案例启示
在本案中,从美国商务部的调查、经济分析与最终判定中,我们不难看出:
(1)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产业损害调查,体现了美国反倾销事务中立法的完备和完善性,这对中国立法部门提供了很多可以借鉴的地方。法律是任何一个国家反倾销的基础和操作依据,只有法律完善了,才能使反倾销行动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2)委员会根据案件的不同特点灵活确定产业损害调查法律中某些定义的范围,比如本案例中对于新鲜西红柿(如温室西红柿、樱桃西红柿、田生西红柿等做出区分)“同类产品”的范畴的界定就充分体现了委员会的判断力和决策力(主观能动性),这对中国执法部门提供了很多启示。中国商务部在进行损害认定时,切不可一概而论,要在案件的执行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使得每个案件的审理做到全面、准确、公平和公正;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产业损害调查中,既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操作,又不失灵活性和主观能动性,尽量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去对待每一个复杂案件,使得自己的结论有着充足的法律依据和事实基础,最终做到最大限度上保护本国的产业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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