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政府政务中心可以报销新农合不
作者:业奇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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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2-18 09:57:14
可以。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296号)文件规定,2016年度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标准为120元/人(含新农合基金为参合群众在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大病医疗保险费用)。
1、县内镇乡卫生院:起付线150元,按可报销范围内费用的90%比例报销。
2、县内中心卫生院及镇乡所在地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按可报销范围内费用的85%比例报销。
3、县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及县城所在地定点民营医疗机构:起付线400元,按可报销范围内费用的73%比例报销。
4、县外市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按可报销范围内费用的55%比例报销。
5、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按可报销范围内费用的50%比例报销。
6、县外非新农合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起付线1200元,按可报销范围内费用的40%比例报销。
7、其他市外非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总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起付线1500元,按可报销范围内费用的20%比例报销;医药总费用在1万元及以上的,起付线2000元,按可报销范围内费用的15%比例报销;每次报销最高金额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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