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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木楸树的历史

楸树是我国较为古老的树种之一。

橡胶木楸树的历史

据在山东临朐出土的楸树化石证明,始新世以前楸树就在我国中部和东部广为分布。

由于楸树生长快、材质好、用途广、适应性强,成为我国历史上栽培利用最早的树种之一。

公元前六世纪的《诗经·_风》载:“爰伐琴瑟、椅、楸、桐、梓、漆。

”说明2600多年前,我们的祖先就开始利用楸木,并把楸树、梓树等优良用材树种与漆树等经济树种相提并论。

古代关于楸树的名称,历代史书叫法不一。

春秋《诗经》称楸树为“椅”。

《左传》记楸为“_”。

战国时期《孟子》谓楸为“_”。

到了西汉,《史记》始称楸。

东汉时期《说文》注云:“_,楸也”。

宋《埤雅》又名楸为“木王”。

该书还解释:“椅即梓,梓即是楸。

”又因楸与梓外形相像,古人常二者混称,说梓往往兼楸而言。

《汉书》说:“楸也,亦有误称为梓者。

古人认识到楸树材质好,用途广,居百木之首。

《埤雅》载:“今呼牡丹谓之花王,梓为木王,盖木莫良于梓。

”还赞其“取材为器,其音清和”。

叙述楸木适做各种乐器。

后魏贾思勰所著《齐民要术》中述说楸木的用途时写道:“车板、盘合、乐器,所在任用。

以为棺材,胜于松、柏。

”说明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很早就把楸木作为珍贵用材用来器具、乐器、棺材等,并赞美楸树用途之广,简直无所不能。

古代印刷刻板非楸、梓木而不能用,因此书籍出版就叫“付梓”。

用楸木的棋盘被誉为“楸枰”。

楸树在古代被作为主要用材树种,栽植相当普遍。

我国著名历史学家司马迁所著《史记·货殖传》中记载:“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楸,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

”说明在汉代人们不仅大面积栽培楸树,并能从楸树经营中得到巨额收入

拥有一千株楸树的人家,其收入可抵掌管一方百姓的千户侯

古时人们还有栽楸树以作财产遗传子孙后代的习惯,南宋朱熹曰:“桑、梓二木。

古者,五亩之宅,树之墙下,以遗子孙,给蚕食,供器用也。

古人喜欢楸树高大雄健的风姿,尤爱淡红素雅的楸花,因此,楸树被作为园林观赏绿化树种而多植于庭院。

《埤雅》载:“楸,美木也。

”又赞其“茎干乔耸凌云,高华可爱”。

一些文人学士也多以楸树题诗作赋。

唐代大文豪韩愈诗:“庭楸止五株,芳生十步间。

”又作《楸树》诗赞美道:“几岁生成为大树_一朝缠绕困长藤。

谁人与脱青罗帐,看吐高花万万层。

”后一句与李白名唱“飞流直下三千尺”有异曲同工之妙笔。

楸树叶浓荫,冠如华盖,古人善作行道树。

周朝有桑、梓“列树以表道”的记载。

梁元帝有诗云:“西接长楸道。

”三国曹之子曹植诗中也说:“走马长楸间。

”这些美好的词句,说明楸树在古代被当作行道树是很普遍的。

《洛阳伽蓝记》中还有这样的记载:“修梵寺北有永和里,里中皆高门华屋,斋馆敝丽,楸槐荫途,桐杨夹植,当时名为贵里。

正因为楸树有如此广泛的用途,古代劳动人民将其与人们当时衣食住行关系密切的桑树一样看待,喜称为“桑梓”。

因为人们偏爱这两个树种,遍植于家宅旁,故有将“桑梓”比作故乡的。

以为看到桑树和楸树,如同回到故土,见到家人一般。

《诗经·小雅》中“维桑与梓,必恭敬之”,意思是说看见桑与梓,容易引起对父母的怀念。

张衡《南都赋》:“永世克孝,怀桑梓焉;真人南巡,睹旧里焉。

”柳宗元《闻黄鹂》诗云:“乡禽何时亦来此,令我生心忆桑梓。

古代劳动人民在长期从事楸树栽培的生产活动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清《三农记》记载分殖楸树之法:“实熟收种熟土中,成条,移栽易生。

”因为楸树多花而不实,所以《齐民要术》中说:“楸既无子,可于大树四面,掘坑取栽之。

方两步一根。

”明《农政全书》论述埋根繁殖楸树的方法:“春月断其根、茎于土,遂能发条,取以分种。

”《三农纪》记载分殖楸树之法:“于树下,取傍生者植之。

”可见,古时候人们就已经全面地掌握了培育楸树的多种方法。

楸树的其它用途,古书中也有记载。

,《本草纲目》中说:“楸树叶捣敷疮肿,煮汤洗脓血。

冬取干叶用之。

”还说,“楸树根、皮煮之汤汁,外涂可治秃疮、瘘疮及一切毒肿”;食用,明代鲍山《野菜博录》中记载:“食法,采花炸熟,油盐调食。

或晒干,炸食,炒食皆可”;用作饲料,宋代苏轼《格致粗谈》记述:“桐梓二树,花叶饲猪,立即肥大,且易养。

”从以上这些古籍记载中,可以看出楸树在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生活生产中占有多么重要的地位。

1492年哥伦布在美洲发现印第安人以玉米为食物,于是将其带回欧洲, 随后传播种植到世界各地。中国则在明代将玉米引进。

玉米是一种驯化作物。与小麦、水稻有明显的野生近缘种不同,人们很难找到果实颗粒分排密布在玉米轴上的野生品种。

玉米的起源有多种说法,目前认可较多的一种说法是,其祖宗是墨西哥的大刍草,又称为类蜀黍。其植株形态和果实形态均与现代玉米有较大出入。

大约一万年前,在墨西哥区域居住的古代农民开始选育玉米,他们选择了其中或较大的,或味道较好的,或更容易磨碎的种子来播种。最终玉米棒变得更大,颗粒更多,成为现代玉米的模样。现今玉米的无稃(果实硬壳)以及果穗外包厚厚苞叶便是人们长期选育的结果。

通过遗传学分析,大刍草的果实与玉米有着相同数目的染色体和类似的基因序列。事实上,大刍草与现代玉米可以杂交,自然繁殖为新的品种。

但这就引发在进化上一个巨大难题。因为人们普遍认为进化始终是缓慢而渐进的,缘何玉米会突然出现在大刍草的进化舞台上?这难倒了科学家。

人们最终推倒了原来的进化认识,转而倾向于认为在玉米驯化最早的时候,单个基因的微小变化而产生了戏剧性结果。

科学家想弄清楚两者杂交的历史过程,以便了解其DNA水平的变化详情。如今结合遗传学研究和考古记录,人们已经拼凑出玉米演化的故事。

大刍草中的tga1基因使得其籽粒被较长的坚硬稃壳包裹,而玉米中的tga1则使得玉米颗粒无壳且柔软。科学家将玉米的tga1基因转移到大刍草后,发现其外壳变小且转变为半包裹状态,而两者tga1基因之间仅一个核苷酸的差异。

另外一个重要基因则是tb1,与玉米分蘖有关。这个基因在大刍草中被抑制,结果产生许多分蘖,而在玉米中表达更多,结果则是无分蘖或少分蘖。一个依据是,科学家将大刍草的tb1转移到玉米中,导致玉米的分蘖陡增。

玉米具有分蘖的特点,但分蘖会会消耗自身营养,减弱主茎的生长发育,分蘖一般难以发育成果穗,从而影响最终产量。因此大刍草在人类长期栽培驯化后变得无分蘖或少分蘖。

这正说明,某个基因的微小变化可以产生剧变,这也就也解释了玉米为何会突然出现。也就是说,进化并不总是渐变的。

当然,玉米进化会涉及许多基因,只是其基因效应相对较弱。如淀粉类型和含量,不同气候和土壤的适应能力,果实颗粒的长度和数量,颗粒的大小、性状和颜色,抗虫性等等,这些变化正应传统进化论的看法:进化是渐进缓慢的。

选育还不止如此,野生植物的驯化并非易事。已有实验证明,从墨西哥类蜀黍到玉米要经历不到20代植物的驯化。

野生谷物为了更大范围传播其种子以求较高存活性,其种子成熟时便自动脱落。但这个植物天生的求生本能却导致农民不能充分收获种子,只有这些种子留在穗上等到所有种子成熟方能充分收获。要成为粮食作物,这些野生谷物便要减弱其落粒性,我们的祖先一直在驯化谷物的低落粒性。人们在采集的时候倾向于采集那些不易于脱落的种子,这种无意识的选择驯化的长期结果便是产生不落粒品种。

另外,与其它多数作物不同,玉米被人类驯化得失去了自然繁衍的能力,必须靠人为手段才能得以繁衍。

研究还显示,作物驯化并非快速、本地化的过程,而可能是在不同区域进行很长时期的不断试错过程。

当然,到现在玉米育种早已不再是自然杂交产生的选育。作为高新农业育种技术,转基因玉米已经有抗虫、抗除草剂、抗旱、转植酸酶玉米等多个品种,而复合性状转基因玉米更是大受农民欢迎,并且已经有育种公司推广了8个基因转移的玉米。

(作者:孙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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