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的生产过程
生产过程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提出要严把三道关:
(1)依照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受精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防止因违反规定使用农业投入品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
(2)依照规定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有关情况、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以及农产品收获、屠宰、捕捞的日期等情况。
(3)对其生产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其生产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得销售。
农产品(farm produce)是农业中生产的物品,如高粱、稻子、花生、玉米、小麦等。国家规定初级农产品是指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各类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06年4月29日通过,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法。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全文共八章五十六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行业知识积累(一)
(1)农产品质量标准管理
农产品质量标准是对农产品进行检验的依据,对于规范农产品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农业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几年,我国加快农产品质量标准制订、修订步伐,已累计出台国家标准800余项、行业标准2380项、地方标准8000余项,形成了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配套、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农业标准体系。(2)农产品产地质量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具有监管农产品产地质量的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
同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改善农产品的生产条件,包括: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农业生产用水和用作肥料的固体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监督农产品生产者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3)农产品生产质量管理
①农业投入品的生产许可与监督抽查。对可能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兽医器械,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许可制度。各级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
②农产品生产档案记录。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记载事项包括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两年。
③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农产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防止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对其成员应当及时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自律管理。(4)农产品包装和标识质量管理
①农产品包装与标识的要求。包装上市的农产品,应当在包装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有分级标准或者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产品质量等级或者添加剂名称。不能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等形式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其目的是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②对于特定农产品的要求。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在销售时应当包装和附加标识的农产品,应当按照规定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属于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应当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标识;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附具检疫合格的标志、证明;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等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销售的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优质农产品标准的,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相应的农产品质量标志。(5)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管理
①农产品不得上市销售的情形。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结果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权限予以公布,以保障公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知情权;监督抽查检测应当委托具有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的检测机构承担,并不得向被抽查人收取费用,被抽查人对监督抽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可以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现场检查,查阅、复制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有权查封、扣押;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责令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是指运用信息化的方式,跟踪记录生产经营责任主体、生产过程和产品流向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满足政府监管、良好生产过程展示和公众查询需要的管理措施。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包括追溯、监管、监测、执法四大系统。追溯平台旨在实现农产品“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追踪、风险可预警、产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
风险监测分为:例行监测、专项监测;
检测任务分为: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复检任务;
日常执法分为:现场巡查、委托检测任务、行政处罚。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三者简称“三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称“一标”。
1、追溯信息采集: 将生产经营信息记录在追溯系统里;
2、信息传递: 将上一环节的信息与下一个环节的信息连接起来建立信息链条;
3、追溯标识: 将生产经营信息的通过载体表达出来;
4、信息查询: 消费者和监管部门用扫码软件查询生产经营信息;
5、数据监管: 用记录的信息和数据进行责任追究和产品召回。
第二十四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
(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
(二)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
(三)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禁止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国家鼓励其他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
第四十七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六个月。
1、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通过追溯能够掌控到农产品来源去向,发生质量安全事件时,切实找到产品质量负责人及问题所在,提高对问题农产品的发现能力,在发现问题后,可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实施精准执法监管,防止重大安全事件的发生与蔓延。
2、提升企业全程质量控制能力
可以提高生产企业的诚信意识和质量意识,改善生产经营,提升生产管理水平,帮助企业寻找危害的原因与风险的程度,通过对各个环节的管理将生产过程中的风险降低到最低水平,减少损失,确保安全。
3、提振消费者信心
消费者可以通过扫码,了解更多生产经营信息,减少柠檬效应,使信息对称起来,生产经营信息的透明化,增强消费者信心。
牢牢把握食品安全 “四个最严” 的基本方法,确保做到“严”字当头,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
牢牢把握食品安全 “从农田到餐桌” 全过程监管基本规律,切实做到监管工作无缝衔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
2019年2月18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提出了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到2022年,要基本建立质量兴农制度框架,初步实现“四高一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二)推进农业全程标准化。
(三)促进农业全产业链融合。
(四)培育提升农业品牌。
(五)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六)强化农业科技创新。
(七)建设高素质农业人才队伍。
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四高一强”目标:
(一)产品质量高;
(二)产业效益高;
(三)生产效率高; ?
(四)经营者素质高;
(五)国际竞争力强。
韩部长在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毫不松懈抓好农业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二是确保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
三是持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四是发展壮大乡村产业;
五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六是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
七是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农膜回收处理、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东北地区秸秆处理、畜禽粪污治理、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
农产品: 人类通过种植、养殖、采摘、捕获(捕捞)等方式获得的对人类有利用价值植物、动物、微生物产品和其在一定环境下自身生长转化的产品,农产品有食用和非食用之分。农业的初级产品。
食品: 可供人类食用或饮用的物质,包括加工食品,半成品和未加工食品,不包括烟草或只作药品用的物质。
主体: 监管机构、检测机构、执法机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生鲜乳企业、屠宰场。
执法监督的主要对象: 执法监督的主要主体是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和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监管的对象主要是: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主要工作是:基地巡查。
监测种类:
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其中风险监测中包括:日常监测和例行监测,主要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和各省会指定监测计划,根据监测计划具体开展监测工作。
定性检测和定量检测:
农产品的定性检测指的是快速检测,即通过农残速测设备快速检测农药残留是否合格。定量检测是指通过实验室仪器进行定量的分析,出具详细的检测报告,风险监测中主要说的是定量检测。
投入品追溯的基本内容:
什么是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或添加的物质。包括种子、种苗、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用生产资料产品(农资)和农膜、农机、农业工程设施设备等农用工程物资产品。
投入品追溯的主要环节:
投入品的生产不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业务范围内,所以我们只需掌握农药生产登记信息即可,重点对投入品的流通(农资门店的销售记录),投入品的购入使用(生产主体的购入使用记录)进行监管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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