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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为什么长期对农产品贸易实行保护?

在欧洲,这种保护政策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德国最早于1879年就对其谷物贸易实行保护,法国是从1881年开始。英国则稍晚一些,是在1932年以后。在北美洲,美国从1933年大萧条后开始对农业进行补贴,加拿大是从二次世界大战以后。

发达国家为什么长期对农产品贸易实行保护?

在亚洲,日本是最典型的农产品贸易保护国,其贸易壁垒始筑于1904年。 农产品贸易始终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又难以解决的问题。

尽管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在关贸总协定的推动下,工业产品保护程度不断下降,但农产品的保护程度却一直高居不下。无论是关贸总协定还是WTO,农产品都被作为例外对待。

扩展资料:

国家规定初级农产品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产品,不包括经过加工的各类产品。包括:

烟叶。是以各种烟草的叶片经过加工制成的产品,因加工方法不同,又分为晒烟叶、晾烟叶和烤烟叶。

晒烟叶是指利用太阳能露天晒制的烟叶;晾烟叶是指在晾房内自然干燥而成的烟叶;烤烟叶(复烤烟叶除外)是指在烤房内烘烤成的烟叶。

毛茶。是指从茶树上采摘下来的鲜叶和嫩芽(即茶青),经吹干、揉拌、发酵、烘干等工序初制的茶。

食用菌。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食用菌,包括鲜货、干货以及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连续进行简单保鲜、烘干、包装的鲜货和干货。

瓜、果、蔬菜。是指自然生长和人工培植的瓜、果、蔬菜,包括农业生产者利用自己种植、采摘的产品进行连续简单加工的瓜、果干品和腌渍品(以瓜、果、蔬菜为原料的蜜饯除外)。

百度百科-农产品

多哈回合贸易谈判又称多哈发展议程,是世界贸易组织于2001年11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第四次部长级会议中开始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议程原定于2005年1月1日前全面结束谈判,但至2005年底为止仍未能达成协议,最终于2006年7月22日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的批准下正式中止。

谈判领域

多哈回合贸易谈判包括8个谈判领域,包括:

1.农业

2.非农产品市场准入

3.服务

4.知识产权

5.规则

6.争端解决

7.贸易与环境

8.贸易与发展

进程:

2003年9月在墨西哥坎昆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第五次部长级会议上,各成员国在农业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令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

2004年8月3日,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议,达成《多哈回合框架协议》,为全面达成协议跨出一步。协议包括5部份:农产品贸易、非农产品市场准入、发展、服务贸易及贸易便利化。协议明确规定美国及欧盟逐步取消农产品出口补贴及降低进口关税,回应发展中国家的诉求。

2005年12月13日开幕的世界贸易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各国期望就多哈回合贸易谈判收窄分歧,并希望可于2006年完成整个回合的谈判。

2006年7月27日,世界贸易组织总理事会正式批准中止多哈回合贸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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