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治理小摊小贩
1、政府要限制或取消小贩必须要有合法的目的。当然政府要限制城市的小贩显然有合法的目的:一是为了交通秩序,二是为了他人的生活安宁,三是为了公共卫生等。太多的小贩会影响交通,在小区可能影响居民生活安宁,不卫生的食品可能使人生病甚至造成公共卫生问题。基于这些理由,政府可以对小贩进行管理。但是,这些都不足以构成剥夺小商贩经营权的理由。因为,小商贩的上街销售产品是一种生存方式,生存的需要肯定高于一些人对秩序的需要。?
2、治理过程必须合理合法。按照国家制定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进行整治。即使政府对小贩进行管理,但管理的手段必须适当。政府的管理只是为了让小贩不影响交通,不影响他人生活的安宁,不要出售不卫生的食品、让人吃坏了肚子,也不要把街上卫生搞得乱七八糟。这就是政府的管理目的。出于这样的目的,所采取的手段,就是让他们规范、有秩序,而不是取缔他们。为了街头交通和卫生秩序的目的,政府就不能采取把人抓起来的手段,也不能将小贩的生存工具给没收、给毁掉,只能告诫他们遵守秩序,或给予轻微的罚款,劝离现场等,执法的手段过当,也是违法的。城管的不合法性更在于它的手段的严重过当,用一种很暴力的手段维护城市的光鲜靓丽,这种政府过度管理,使城管陷于全民的指责和公愤之中。城管的不合法性在于,它为了实现取缔“无照商贩”的城市政策,而不得不采用暴力执法的手段。这就使得它的执法目的偏离了宪法基本权利保护的原理,政府无权剥夺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和经济自由权。保证公民的生存权是人权的核心价值,也是任何政府一切活动的基本目的。政府没有权力取缔公民的个体经营方式,政府对个体商贩的管理是服务性的,而不是限制、取缔。在尊重个体经营方式特点的情况下,充分放开,让他们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进行经营活动,这才是城管的出路。
3、对街头小商贩、地摊采取开放政策,把它当作就业和商业发展的一部分,可以在商务部门下建立城市服务管理机构,实行低门槛登记制的服务管理制度,为他们提供在适当的地点、适当的时间进行经营的管理,仅此而已。政府能做的最好之处是提供服务,这就是城管的出路。?
?4、 城管是中国政府过度管制的标本。中国政府必须从“全能政府”的观念中彻底解放出来,放松管制,给人民以充分的人身自由和经济自由,才是走政府过度管理带来的大量社会矛盾的根本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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