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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旱改水果树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甘蔗及其他农作物按300元每亩;桑树按2000元每亩补偿;

广西旱改水果树补偿标准

2.

桉树及其他树类按600元每亩补偿;

3.

果树补偿标准详见《损毁果树补偿标准表》;

4.

惠农奖励政策。奖励标准为:第一年奖励800元每亩,第二年奖励800元每亩,第三年奖励800元每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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