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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低风险地区商场市场全面恢复正常经营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24日发布关于统筹推进商务系统消费促进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精准推进复工复业,把复工复业和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紧密结合起来。在防疫措施到位、确保疫情不反弹的前提下,以市县为单位,推进低风险地区的各类商场市场、生活服务业全面恢复正常经营。

推进低风险地区商场市场全面恢复正常经营

意见指出,要激活传统商品消费热点,包括大力促进汽车消费,抓紧落实延长新能源车购置补贴和税收优惠、减征二手车销售增值税、支持老旧柴油货车淘汰等新政策新措施等。

意见还强调,要着力恢复扩大服务消费,包括提振餐饮消费、发展社区生活服务消费、完善家政服务消费等。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加快培育发展新型消费,加快零售创新转型、做大做精“双品网购节”活动、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等。

意见具体如下:

一、提高站位加强谋划部署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国际疫情持续蔓延、世界经济下行风险加剧、外需受到明显抑制的形势下,要充分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深刻认识扩大国内需求、激活消费潜能、促进消费回补,对于对冲疫情影响、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千方百计促进消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形势阶段性变化,抓紧完善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匹配的消费促进方案,树牢底线思维,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横纵联动,狠抓全面落实。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因时因地优化政策举措,抓紧抓实抓细消费促进工作,积极扩大消费增长。

二、推动复工复业提速扩面

精准推进复工复业。把复工复业和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紧密结合起来。在防疫措施到位、确保疫情不反弹的前提下,以市县为单位,推进低风险地区的各类商场市场、生活服务业全面恢复正常经营;高风险、中风险地区要防疫优先,科学防控,分区分级精准推动复工复业。多措并举创造有利于复工复业复商复市的条件,帮助企业增加客流量,提高上座率,尽快恢复市场人气,畅通与疫情防控相适应的商业循环、市场循环、经济社会循环。

破解复工难点问题。密切跟踪企业复工动态,会同相关部门,坚决破除复工条件繁杂、防疫物资不足、物流运输不畅、员工返岗不及时等堵点问题;抓好惠企政策落实,强化宣传解读,搭建多部门集合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切实解决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租金成本较高等困难,促进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协同复工,推进商旅文、游购娱、吃住行有序联动复业。

三、促进城市消费回补升级

加快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指导步行街分类防控、因街施策,抓紧组织商户开业复市,尽快吸聚人气,重振街市繁荣。把握时机加快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确定一批全国示范步行街,启动第二批试点。因地制宜出台步行街促进政策,创新管理和运营模式,打造步行街交流合作机制,形成一站式综合性消费平台。

完善便民消费网络。优化便利店网点、菜市场布局,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充分发挥经营灵活、贴近社区居民的优势,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有条件的地区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支持快递收发站、便利连锁店、停车场、充换电站等便民设施建设。

推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对标国际,按照评价指标,选择推荐具备条件的城市申报国际消费中心培育建设试点,指导申报城市制定完善实施方案,结合当地实际配套支持举措,加快推动形成具有国际水准的消费中心城市。

强化免税退税政策效应。配合财政等相关部门,完善免税店政策,做好增设口岸出境免税店和市内免税店等工作,鼓励增设离境退税商店,推广开展“即买即退”业务,吸引更多消费回流。

四、补齐乡村消费短板弱项

提升电商进农村。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整合县域物流快递资源,加强名优特新农产品线上线下展销。推动农村商贸流通和零售网点转型升级,加强生活服务与农村商业对接,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发展乡镇商贸中心,引导大型商贸企业在乡镇布点,推动供应链下沉,打造农村消费集聚平台。

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确定骨干市场和骨干企业,构建新型农产品供应链条;推进农产品分拣、加工、包装、预冷、仓储等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效率。

抓好电商和产业扶贫。扩大电商扶贫覆盖范围,抓好产销对接扶贫。引导农产品流通企业与贫困地区开展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推广“三品一标”认证,提高农产品电商化水平,开展形式多样的农产品品牌推介洽谈活动。推进规模化、集约化蚕桑基地建设。

五、激活传统商品消费热点

大力促进汽车消费。抓紧落实延长新能源车购置补贴和税收优惠、减征二手车销售增值税、支持老旧柴油货车淘汰等新政策新措施;配合完善机动车报废、二手车流通政策规章,加强法规标准贯彻实施;创新借鉴各地优化汽车限购、促进新车消费、加快老旧车淘汰、取消皮卡进城限制、完善汽车消费环境等做法,积极推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政策转变,进一步释放汽车消费空间。

带动家电家具消费。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奖励与补贴相结合的消费更新换代政策,鼓励企业开展消费电子产品以旧换新,积极促进绿色节能家电、家具消费。

办好第三届进口博览会。做好交易团组织、宣传推介等工作,积极开展展前展中、线上线下供需对接,强化精准化、市场化招商,扩大进口,优化国内优质商品供给。

促进特色品牌消费。保护和发展中华老字号,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培育一批文化特色浓、品牌信誉高、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华老字号品牌。做强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打造小店经济重点城市和公共服务重点企业,推动小店经济发展。

六、着力恢复扩大服务消费

提振餐饮消费。指导企业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提供消毒测温服务,倡导分餐和使用公勺公筷,让消费者安心进店、放心消费。宣传推广重点菜系,促进餐饮传承创新。

发展社区生活服务消费。开展社区生活服务业发展试点,创新社区生活服务业管理制度、发展模式和服务载体,推进餐饮、家政、理发、洗衣、代收代缴等生活服务集聚化、便利化发展。低风险地区在优化防控措施基础上,尽快推动快递、家政、维修、装修等服务从业人员开展社区业务。

完善家政服务消费。指导家政行业严格落实运营防控指南,在落实好防疫措施的前提下,提供上门服务。加快制订出台家政服务质量、诚信、互联网融合等服务标准,完善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支持发展家政商业保险。

七、加快培育发展新型消费

加快零售创新转型。鼓励零售企业数字化发展,打造沉浸式、体验式消费,引导中小百货大楼向邻里型社区购物中心转型,促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普及应用。加快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支持线上经济、平台经济合规有序发展,保持线上新型消费热度不减。

做大做精“双品网购节”活动。高标准吸纳更多商品交易电商平台,新增服务交易电商平台,引导电商企业以数据为依托,精准匹配网络消费新需求,大力发展个性化订制、柔性化生产,打造“小而美”的网络新品牌,加快线上线下融合。

加快供应链创新应用。指导企业建立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培育国内外供应链领先企业。指导电商与物流企业加强业务联动,推广库存前置、智能分仓、仓配一体化等服务,提高供应链协同效率。

八、积极有序活跃消费市场

有序打造消费促进平台。在充分评估疫情风险、分区分级精准防疫的前提下,以“防疫保供促消费”为主题,根据本地疫情防控中涌现的消费新模式新需求,结合传统消费旺季和网络热购时段,制定完善整体规划,分时分类搭建贯通全年、吸聚人气的消费促进系列活动平台。

创新开展消费促进活动。组织行业协会、大型零售商、电商平台和快递物流等企业,顺应便利居家办公、丰富宅家生活、供需零距离对接等消费新理念,聚焦消费传统热点和新兴领域,创新举办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促销活动。有条件的地方依法依规、公开公平组织面向特定群体、特定商品、特定领域推出形式多样的消费券,分层引导消费需求,激发各方参与热情。

九、促进外贸出口产品内销

加大内销支持力度。抓好应对疫情稳外贸相关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切实降低外贸企业产品内销成本。进一步扩大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实施范围,加快完善“同线同标同质”公共信息服务。

拓宽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利用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等展洽会,搭建内销展示交流平台,组织外贸企业与国内采购商加强对接、洽谈成交。通过消费促进活动平台,促进出口产品内销的产需对接。引导外贸企业与国内大型电商平台加强合作,面向国内市场,线上线下同步展示销售优质出口产品,推动内销规模化、品牌化,更好满足国内消费需求。

十、发挥政策资金促进效应

强化政策引领作用。狠抓国办发〔2019〕42号、商综发〔2020〕30号等国家部委已出台政策措施落细落地,充分发挥政策组合稳消费、促消费作用。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消费促进政策,各地因地制宜,继续推动出台更有力度、更具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切实用好服务业发展资金,结合本地防疫保供和消费促进需求,在资金规定使用范围内因地制宜确定具体支持方向,用好地方配套资金,带动社会资本,加强监督管理,全力支持促进国内消费。

十一、强化消费促进基础支撑

加强监测预警预判。密切跟踪消费市场动态和异常波动,及时发现梳理境内外疫情形势对消费运行产生的新制约、新挑战,深入分析影响,科学研判走势。增补核心监测样本企业,优化完善全国市场运行和流通发展服务平台。

营造安心消费环境。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健全消费信用体系,加快完善单用途预付卡管理体系,加强流通行业管理,配合维护市场秩序;加强新闻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让居民放心、安心的消费大环境。

完善应急保供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保供能力,健全大型保供骨干企业名录,完善应急商品数据库和应急投放网络。推动建立应急方便食品代储机制。进一步稳定猪肉市场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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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复工公交预约附合肥复工时间

至少提前一周,各方面的通知都表示将会在2月10日开始陆续复工。半个月全国停工停产的情况,未来的发展形势,开工必定纳入考虑的范畴。2月下旬,南宁开始走向逐步复工状况。

复工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相关规定,为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遏制疫情扩散,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筑工程安全复工复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工复产时间安排按照《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告》(第4号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除疫情防控必需的各类企业外,其他企业年2月9日24时前不得开工。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时间安排如下:

(一工业企业2月10日,本地员工为主、本地产业链完整的工业企业。2月17日,来自疫区员工少、本地产业链较为完整的工业企业。2月24日,其他工业企业。

(二服务业企业2月17日,三星级以上宾馆,提供送餐外供连锁性餐饮企业(不设堂餐,为制造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

2月24日,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网上销售、中介销售等房地产服务企业。3月2日,科技服务业企业。暂缓复工复产的服务业企业:经营性客运行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小型门店,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影院、剧场等娱乐场所,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业以及经营单位。

(三建设工程2月25日,重点民生工程(含市政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省市重点工程等。3月6日,一般民生工程(包括安置房等建设工程。3月16日,其他工程(包括房地产等建设工程。有关企业复工复产名录详见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方案。二、复工复产条件所有拟复工企业和工程均要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纳入全市疫情防控信息化系统,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不少于2周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

(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做好员工排查登记,安排对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省内其他地市返郑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7天。实施制定错峰返岗措施,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

(四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食堂要具备提供盒饭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三、复工复产审批监管各县(市、区、开发区成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成的联合审核小组,集中办公、集中受理企业和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申请。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建设工程由企业或业主单位向联合审核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交书面承诺书和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联合审核小组应当在3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向企业或业主单位下达复工复产通知书,并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强化日常监督指导,严厉查处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对未经审核擅自复工复产、不满足复工复产基本条件的企业,责令其停工停产。对在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行为,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视疫情防控情况和管控要求,适时调整企业复工复产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年2月6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复工具体要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第4号,对返岗、复工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做了具体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返岗、复工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令如下: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对本区域机关、企事业单位返岗、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单位必须按照“织牢防控网、阻断传播链”的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企业实行法人负责制,与当地人民政府签定复工疫情防控责任书。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人专班负责本单位人员返岗、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堵住疫情输入输出,坚决防止疫情在本地区、本单位扩散。

二、机关、企事业单位返岗、复工前,按照《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的要求,提前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场所和职工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消杀防疫。工作期间定时对办公区、生产作业区、楼道、电梯间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杀防疫,明确责任人并实时做好记录。

三、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返岗、复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在返岗、复工前,对全部上岗职工的健康状况、假期出行和参加聚会情况逐人进行统计核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上岗前对每个职工进行体温筛查,实行台账管理,随时掌握职工身体状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隔离观察、及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对目前仍在疫区的有关人员应通知其暂不返回。机关、企事业单位应设置防疫隔离区,对出现感染症状的人员先行隔离。鼓励大型企业设立集中隔离点。自治区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经开区、工业园区由管委会统一设立集中隔离点。对不具备自行设置集中隔离条件的中小企业,由当地人民政府集中安排。四、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降低工作区域内人员密度,职工的工位间隔要拉长,尽量每人保持在1.5米以上。减少接待外来人员。集体住宿要尽量降低人员密度,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按标准规范消毒。

六、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尽量减少或避免举办大中型会议、聚集性活动。如确需召开会议,人数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控制参会人数和范围。

七、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推行分餐制,尽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减少人员聚集。八、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必要防护用品和消毒用品等物资的配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组织防控知识培训,增强职工防疫意识。有条件的单位提倡使用专门车辆接送职工上下班。九、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做到及时、真实、准确,严禁迟报、少报、漏报、瞒报和谎报。

十、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布的防控疫情的决定、命令,自觉接受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等部门采取的有关防控措施,主动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对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等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聚集活动,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毒,或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造成病毒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接此令后,要结合实际迅速落实到位。疫情防控热线电话:12320。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年2月8日

从开始春节假期,除了疫情之外,大家现在再为关注的问题便是什么时候才开始复工。是的,不少城市要求返回之后还需要隔离14天,生产开始恢复正常还需要又一个周期。

全市企业复工复业的通告

(第10号)

为有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业工作,切实保障企业稳健运行和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复工复业时间安排

按照《合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5号)规定,除涉及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外,市内其他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企业复工复业必须把握分期、分批、有序总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统筹调度、科学制定复工复业计划,灵活安排员工分批返岗,有序组织复工复业

。企业复工复业时间安排如下:

(一)工业、建筑业企业。

1.工业企业。2月10日,本地员工为主、本地产业链配套完备的工业企业。2月17日,来自疫区员工少、本地产业链配套较为完备的工业企业。2月24日,其它工业企业。

2.建筑业企业。2月24日,重点民生工程(含市政重点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省市重点工程等)。3月2日,一般民生工程(包括安置房等建设工程)。3月9日,其他工程(包括房地产等建设工程)。

(二)服务业企业。

1.2月10日,三星级以上(含三星)星级旅游饭店。2月17日,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为制造业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2月24日,科技服务业企业。

2.暂缓复工复业的服务业企业:经营性客运行业,百货商场(不含超市卖场)、餐饮行业(不含送餐外供连锁性餐饮企业),批发市场(不含农产品批发市场),家政行业,房地产开发项目售楼现场、房产经纪机构门店、房产估价机构经营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娱乐场所、演出场所、影院、剧场等文化娱乐场所,实体书店,城市阅读空间、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场馆,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文化旅游行业以及经营单位。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合肥公交

合肥公交集团自即日起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错峰返程、复工复产临时通勤需求专线预约。线路里程20公里以内,实行一票制,2.00元/人,线路里程20公里以上实行市场化定价。

据了解,全市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均可向合肥公交集团申请预约。线路开行条件为:

服务区域:合肥市区范围;

服务时间:疫情防控期间(具体时间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等级和公共交通运营恢复情况实时进行调整);

预约人数要求:一次出行不低于20人;

预约单位应具备防疫期间复工复产条件,乘客需提供实名登记;返程客流须团体预约。

根据里程收费,线路里程20公里以内,实行一票制,2.00元/人;线路里程20公里以上实行市场化定价;实行平台实名制电子购票。

居民健康信息登记

乘客必须身体健康,体温正常;上车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对未佩戴口罩乘车者公交驾驶员或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上车。

请全市各住宅小区、村庄、单位宿舍居住人员,通过扫描二维码,或使用“皖事通”APP、“合肥通”APP进行居民健康信息登记(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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