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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和农商行是一样的吗,需要注意些什么?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简称,指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和农商行是一样的吗,需要注意些什么?

农商行是农村商业银行的简称,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共同入股组成的地方性银行。

农村信用社和农商行功能性质都是一样的,因为农商行以前就叫农村信用社,后来因为国务院下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经过这次改革,农村信用社只有在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核心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和呆账准备充足率等各方面的指标都符合农村商业银行标准了,报给中国银监局审批,经过同意之后,才能进行筹建改制挂牌成为农村商业银行。

而不一样地方就是企业性质不一样,农村信用社是股份合作制企业,监管机构主要是受省联社监管。农商行是股份有限公司,监管机构是银监会监管。从规模上来说农村商业银行要比农村信用社要大,也更具有实力。

简单来说农商行就是农村信用社的升级版本,相当于你玩 游戏 小号练成了大号,对于你本人来说,这个号不论是小号还是大号,都是在一个框架里面,只不过换了张地图,换了一种打法,实质没有变。

所以我想好多人会想为什么我们这里还叫农村信用社,而别的地方怎么叫农商行。你只要理解了农村信用社和农商行的区别和我上面说的,也就知道为什么了。像北京、上海、安徽、湖北、江苏等很多省份都已经改组,完成了都叫农商行,没完成依然叫农村信用社, 这也是以后必然的趋势。

两者的 历史 沿革

农信社的 历史 ,最早可以追溯到建国初期,那时候全国只有两家金融机构,城市里面都叫人民银行,农村后来就组建农信社。人民银行是由国家出资成立的正规金融机构,而对于广大农村地区来说,政府没有太多的资金和管理能力,所以就在1952年前后,仿照互助组的形式,让各地农村社员自筹资本金,以乡镇一级组成农村信用合作社,信用社是独立法人独立经营,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

合作制跟股份制有些相似,但是不一样,合作制更像是一种会员制,为特定人群提供服务、非公开的信用合作,理论上以互助为主,盈利为辅,股份制是公开的股权制度,为市场服务,为股东赚取利润是目标。合作制并且不是中国首创,在工业 社会 早期的英国、德国和法国,后来的美国、日本都广泛存在信用合作组织,亚洲来说,日本和中国台湾的信用合作金融是最发达的, 社会 影响力和规模也很大。

农信社体制比较特别,乡镇一级叫做农信社,可能只有几个网点,但是可以独立放贷款,独立经营;再上一级是县,叫做某某县农信社联合社,是管理机构,以前没有实际经营管理权,只是各乡镇信用社代表而组成的联合体,属于协调机构和行业管理机构。

这种体制的目的是,一方面谁出资为谁服务,不能越出社员的范围,二是防止总行化,资金被抽调到城市里面,农村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

回到中国大陆来说,农信社在农村地区扎根服务70年,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之后,不少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村变得富裕,加上流动人口和企业的发展,尤其在旧村改造过程中产生大量的财富,让当时小信用社一下发展壮大,更重要是当时的农村,城郊,现在可能已经成为城区和市中心,服务对象扩大,市场竞争也直接面对当地银行,在多数城市,农信社的规模都仅次于当地的四大国有行。

在这种情况下,农信社这种体制已经不能满足服务对象、市场环境和本身的发展的需求,必须进行商业化改造,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更重要的是可以名正言顺为城市居民服务。在2003年左右,国务院批准了在部分地区试点和改制农村信用社的方案,当时还有两种改制方向,一种是农村合作银行,即继续坚持合作制,但是又引入商业化改造,第二种才是农村商业银行,这就跟普通的商业银行体制差不多,但是国家要求其农村两个字不能去掉,不能忘本,不能脱离农村市场。到了近几年,农村合作银行试点不太理想,都逐步统一改造成农商行。

基本概念和规范

1、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2、农村商业银行(Rural commercial bank) 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共同入股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3、农村合作银行是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入股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主要任务是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设立条件、股权设置、法人治理结构和服务重点等方面都各不相同。

一、设立条件:

注册资本金、资本充足率、资产规模、资产质量等方面均有不同要求。

二、股权设置:

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农村合作银行股权分为资格股、投资股两种股权,资格股实行一人一票,投资股每增加一定额度就相应增加一个投票权。

三、法人治理:

股东大会是农村商业银行的权力机构,同时设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农村合作银行权力机构是股东代表大会,股东代表由股东选举产生,同时设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农村信用社为入股社员服务,实行民主管理,社员一人一票。法人治理上,社员代表大会是权力机构,社员代表由社员选举产生,同时设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四、服务重点:

虽然三者都是主要为辖区内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但由于农村商业银行是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组建,农业比重较低,因此,在满足"三农"需要的前提下,还需要兼顾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对象则更多地侧重于三农。

2003年6月,国务院下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鼓励资产规模达到10亿,不良贷款低于15%,组建后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资本充足率达到8%,有较强的管理能力的农村信用社组建股份制银行,也就是农村商业银行。

不管是农商行也好,农信社也好,两者都是由银监会负责监管,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所以有些答案认为农信社不归银监会管辖,而归省联社管辖,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农信社在日常管理上不仅接受银监会的监督,同时也受当地省联社管辖。

由于全国各地的农信社改革模式不一样,因此管理上也不一样。我们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各个省、直辖市的农商行不是一家就行了。而在同一个省或者直辖市的农商行、农信社基本上都是一家,所以省内农商行存取款都是免费的,跨省就需要收费了。这里唯独有个例外,就是湖北省的武汉农商行,这家农商行完全与湖北省联社脱钩了,存取款就需要收费了

此外,还有部分农商行的已经上市了,比如江阴银行、吴江银行、常熟银行、无锡银行、张家港银行,主要集中在江苏等一些发达省份,这些上市银行完全按照股份制公司进行管理,与其他商业银行并无差别。

两者是不一样的,农村信用社属于农村金融机构(不能称之为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属于银行;农村信用社满足银监会规定的相应指标后可以申请改组为农村商业银行,所以,并非你想改就能改。因此可以说农商行的综合实力会比农信社来的强。 不过虽然两者 名称不一样,但是目前实际办理的业务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

农村信用社的股权结构多为合作制,农村商业银行的股权结构为股份制,这是两者最根本的不同。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会使原来农村信用社的资本金扩大、块头变大,内部运行机制则以股份有限公司为基础,可以消化掉 历史 包袱和优化股权结构,本质上来说这是适应政策走向、适应经济趋势、适应市场需求。可以说农信社是1.0版本,当它达到升级的标准时就变为了2.0版本了。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和银监会相关文件,目前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包括资本充足率、拨备率、不良率以及股权结构等要求 (具体指标为:资本充足率上要不低于10%,拨备覆盖率要不低于150%,资本盈利率不低于15%,资产盈利率不低于1.5%等) 。 相关指标达标后,可以报中国银监局审批,经银监局同意之后,才能进行筹建改制挂牌成为农村商业银行。

一般农信社(农商行)都是以县级为单位进行区分的主体,改组是整个县级区域的改组,所以对于常年居住在一地的人而言,改不改组对其而言,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虽然农信社不算严格意义上的银行,但是其也受《存款保险条例》保障,50万元以内的资金,无需担心安全。

农村信用社和农商行是一样的吗,需要注意些什么?

农村信用社和农商行,在本质上还是有一些区别的,但是在实际上还是行使一个作用,就是吸纳存放款以及支持农业生产的农业贷款。

农村信用社,是在农村分布最广泛的信用社,吸纳存放款以及农业生产的贷款,对于农村的农业生产和民生有着良好的支持作用。农村信用社在我理解就是属于地方性的金融机构,达不到银行的规模。特别是一些县市的农村信用社,都是以县市的名字作为农村信用社的名字,规模比较小。并且由于其不属于银行,不归银监会管理,而是受省联社管理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们的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软件不能绑定农村信用社卡的原因。

而农商行则是属于银行的范畴了,虽说还是属于地方性的银行,但是也归入银监会管理了。其所行使的只能和农村信用社其实没有区别的。也就相当于农村信用社是普通的,而农商行是信用社的PLUS版本。农商行和信用社也有着共同点,就是农商行的银行卡也很难被支付软件绑定的,说明农商行的规模还是比较有限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 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一般情况下,某地区有农商行(农村商业银行)就没有农村信用社,因为农商行是农村信用社改制而来的,所以可以将这两家银行认为是同一家银行,也就没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了。

 某地区的农商行和农村信用社一样,原则上不能跨县经营,而农村信用社以县(区)为单位,由省联社监管。如果某县(区)农村信用社改制成功,那么该县(区)的农村信用社就会被农商行代替,不会再有农村信用社。

 而改制成功之后,原有的农村信用社业务会被农商行接管,存款和相关的投资理财一般不受影响,也就没有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了。

 但是最近看到一条资讯说是在农村信用社里存了五年定期,到期以后去取发现农村信用社不在了,一番打听之后才知被改制为农商行,可是到附近的农商行去取钱取不出来(期限较久,柜员没有权限),说是要到总行才能支取。那么也就是说,如果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商行,可能给存款人或投资人造成一定的麻烦,这一点倒需注意。

 截至2018年9月末,全国有农村商业银行1436家,即有1436家农村信用社进行了改制,改制之后不再受省联社监管,而是像其他商业银行一样直接受银监会(如今为银保监会)和央行监管,相较而言更为自由,存款利率和推出的理财产品收益相对可能较高。

农信社是农商银行的前身,当其规模达到一定程度,同时核心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和呆账准备充足率等各方面的指标都符合建立农村商业银行的标准时,就可以报银监局审批进行筹建改制,最终挂牌成为农村商业银行。也就是说,农信社和农商银行其实就是同一个体,只不过农信社代表着“成长期”,当各方面“成熟”以后自然而然也就成了农商银行。

当然,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农商银行以及农信社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农信社全称叫做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遵循的是“一社一法人”制度,受省联社统管,下面的各地分社相当于其连锁加盟店,实行的是自负盈亏、自我约束模式;而农商银行和城商行、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是一致的,只有总行是独立法人,下面的各市分行都要接受其管理,经营发展等都要在大方向上与总行的安排相一致,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农信社时期存款利率是可以自行制定的,而改制为农商银行以后就要按照总行的约定利率来执行!

与农信社相比,成为农商银行以后的金融机构格局变大了,不再是单纯的服务农民以及涉农企业,而是可以在区域内综合发展,像其他金融机构一样开发更多更好的存贷款业务产品,让自身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总之,未来所有的农信社必将被农商银行全面取代,这是时代的进步,也是国内金融发展的必然趋势!

钱被机器吞了没存入卡中怎么办

农信社现在改叫农商行了 就是一家啊

是准备考农商行吗啊,一般需要靠行测公基+专业知识的 有基础可以自己看书刷题备考,也可以来我们中公教育参加培训备考!

也就是同行异地汇款收费和不收费关系。

农村商业银行是不是农村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社是农商银行。

“农信社”改组“农商行”,是国务院对于深化农信社改革的路径部署。

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进一步深化农信社改革,积极稳妥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培育合格的市场主体,更好地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

在我国农村金融服务领域,长期以来形成了多种中小型机构并存的局面,它们包括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其中,农信社承担着支农服务主力军重任,在部分农村地区,它甚至是农民获得金融服务的唯一渠道。

然而,农信社也有着较重的“历史包袱”:产权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控制度不健全、资产质量差、潜在风险大。

由此,国务院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中提出,要重点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以法人为单位,改革信用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妥善处理历史积累和包袱;二是改革信用社管理体制,将其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交由省级人民政府承担。

扩展资料

“农信社”改组“农商行”的机制转换

一、把化解风险放在首位

1、落实财政、货币政策,各级地方政府用“真金白银”置换农信社不良资产;

2、农信社实施股份制改革和增资扩股,通过股东购买方式化解不良资产,用市场力量加快化解历史包袱;

3、对于高风险、经营管理水平较差的农信社,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优质企业可对其兼并重组,民间资本阶段性控股也获得政策允许。

二、要“形似”更要“神似

与现代银行制度相比,新组建的农商行不仅要“形似”,更要“神似”。要求各改制机构从公司治理、资本管理、内部控制、薪酬激励、高管选聘、经营创新等6方面进行机制转换,从根本上解决改革中隐匿的“简单翻牌”问题。

三、深化省联社改革

随着改革深化,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完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省联社要加快淡出行政管理,强化服务功能,优化协调指导,整合放大服务“三农”的能力。

中国新闻网-农信社变身农商行不是简单翻牌

农村商业银行不是农村信用社,而是部分农村商业银行从农村信用社改变组装而来。 农村商业银行(RCB)是由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等经济组织在其管辖范围内共同投资的股份制地方金融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设立条件、股权设置、公司治理结构和服务重点等方面存在差异。对注册资本、资本充足率、资产规模和资产质量有不同的要求。 在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经济发达地区,三农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业的比例很低,在某些情况下只占不到5%。 虽然信用社为农民服务的地位没有改变,但他们大多不再从事以传统农耕为主的农业生产和劳动,对农业支持服务的要求也较低。

:事实上,信用合作社已经实施了商业运作。这些地区的信用社可以转变为股份制机构,形成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合作银行(RCB)是由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等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其他经济组织组成的社区地方金融机构,由以合作制为基础的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经营机制组成。

农村信用社是依法承担农村信用社全部资产负债,享有民事权利的独立企业法人。依法进行的财产、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置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按照国家法律和财政政策的规定,组织和调整农村资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全面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成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农村信用社分为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国际财政部门、政治交流农村信用社培训学校、农村信用社信用部等部门,由银监会和国务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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