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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货主拉苹果蕉被收千元过路费,原因是「过路费只免香蕉不免苹果蕉」?

7月5日,云南昆明,一名货主称拉了一车9吨的苹果蕉路过大营高速收费站时,收费站人员坚称是芭蕉不是香蕉,不能算绿通,收费1066元。货主王先生称,自己从广东一路到云南,其他省份都免费,只有大营站收费。对此,黄马高速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文件只显示绿通产品是香蕉,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如何看待货主拉苹果蕉被收千元过路费,原因是「过路费只免香蕉不免苹果蕉」?

大营收费站及中心工作人员所说的文件,指的是高速绿色通道执行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在这个目录上的农产品,可以享受高速通行费优惠。对照该目录发现,“热带及亚热带水果”大类中,列明了13个水果名称,其中有“香蕉”,但确实没有“苹果蕉”,收费站坚持收费,货主也没办法。

问题是,货主的质疑是成立的:第一,苹果蕉就是香蕉,它不是苹果,也不是苹果与香蕉的杂交,只是味道像苹果的香蕉而已,所以应该按照“香蕉”享受绿通产品的待遇。第二,从广东一路南下,其他省份都免费,唯独云南大营收费站收费,既然全国共享一个绿通产品目录,这个代价不能让货主承担。

对于第一个质疑,苹果蕉也是香蕉,但绿通产品目录上没有这三个字,那就要看收费站怎么解读文件,是一个字不差地抠字眼,没有“苹果蕉”三个字就得收费,还是按照常识去理解文件,苹果蕉既然是香蕉的一个品种,免费也没错。所以,同个文件在执行中自由度很大,这种不确定让货主叫苦连天。

至于货主的第二个质疑,其他省份都收,为何云南要收取?因为按照交通部的规定,各个省可以在全国版本《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之外增添品种,但高速优惠只限于本省范围。所以,苹果蕉可能在广东免费。当然,也可能是免费省份的收费站工作人员灵活处理,理解力没问题,实事求是地把苹果蕉当作香蕉。

苹果蕉只因为没写在绿通产品目录上,就遇到相互矛盾的文件执行情况,绝非个案。类似的例子是,核果类的“樱桃”有资格享受绿通,但“车厘子”却不行。交通部给出的网络释疑是:“车厘子”不是“樱桃”的别名。同个解释还说,菠萝的别称是凤梨,所以凤梨也可以享受绿通。

这样看来,针对绿通优惠的那个指定目录,理解和执行的弹性很大。它既可以被扩容,在特定省份和地区扩大品种,而交通部又会通过临时解释的形式,做一些变通。一个影响相当普遍的绿通产品目录,解释权完全在交通部门,而各地执行口径很不一致,这种弊端反复显现,应该到了设法统一解决的地步。

苹果蕉是亚热带农产品,种植地域是特定的,但市场流通往往覆盖全国。即使产地省份将其列入地方性的绿通目录,却会在流通中遭遇行政壁垒。除了苹果蕉,一个典型例子还有四川的藤椒,种植面积、产量和品质全国第一,但至今未能进入目录。地方名特优农产品与绿通目录之间的矛盾持续扩大。

现行的绿通产品目录颁行于12年前,受制于当时的农产品和交通惠农幅度,“入目”品类都不算多,遴选标准只从最大众化的角度去衡量,主观性很强,越来越不能满足农产品种植与流通的现实。在这种情况下,坚守目录就容易陷入本本主义,在新的大宗绿色农产品通行矛盾下无所作为。

即使坚守一个自相矛盾的绿通目录,收费站人员还说是“严格照文件执行”,这就不只是本本主义,还有点荒谬的意思。说白了,坚持认定“苹果蕉”不是“香蕉”,就是怕变通免费后,领导找麻烦,而领导又不愿意担责,固步自封。拘泥目录来收费也许最保险,但恰恰疏远了绿通的本质。

来源:视觉中国

绿通产品目录的出发点就是扶持名特优新农产品,减少流通环节的成本,将国家优惠让利给市场和消费终端。苹果蕉不是香蕉,车厘子不是樱桃等种种收费站的纷争,已经证实现行绿通目录捉襟见肘,简单的名称列举法不敷使用,及时修订它,赋予它更科学、更清晰的指引,应该提上议事日程。

苹果蕉不是香蕉,这是违背常识的认知,却在绿通目录那成为“真理”。这不是可以一笑了之的事情,一次收费超千元,相当昂贵,使得绿通目录远离“初心”,这才是值得严肃对待的民生大事。苹果蕉等非“入录”产品被排除在绿通之外,看似货主被“夹”在收费站,实际上是行政优化卡在了收费站。

新年伊始,四川开通试运行5段新高速

2020新年第一天,四川省新开通试运行5段高速公路。

1.仁沐新高速公路(井研至孝姑段):全称为“仁寿经沐川至屏山新市高速公路”,是G4216成都至丽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主线全线约46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设有罗城、玉屏、孝姑三个收费站和罗城服务区。通车后,井研至孝姑的通行时间将由90分钟缩短至30分钟。

2.汶马高速(桃坪至薛城段)、3.?汶马高速(米亚罗至尽头寨段):汶马高速公路桃坪至薛城段、米亚罗至尽头寨段共计43公里。从成都绕城高速出发,至马尔康的行车时间比此前缩短1小时,约4小时可达。

4.荣泸高速公路(四川段):全长约42公里,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该高速起于泸州市泸县方洞镇川渝交界处,接重庆潼南至荣昌高速公路,有效连接南充市、大足区、潼南区、荣昌区和泸州市,重庆市荣昌县至四川省泸州市车程缩短30分钟以上。

5.古峨高速习水(川黔界)至古蔺段:赤水河大桥是习水至古蔺段高速公路的重点控制性工程,也是这段高速上最后一处工程。随着习水至古蔺段高速公路正式开通试运行,从四川古蔺县太平镇到对岸贵州习水县习酒镇的车程由2小时缩短至10分钟。

1月3日起成都蓉北商贸大道一段禁行机动车

据成都市交管局消息,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5月31日,成都市蓉北商贸大道一段(五福桥路—福源路)封闭施工,禁止机动车通行。

施工期间,原经蓉北商贸大道一段由北向南通行的机动车,可通过中环路洞子口路、王贾路、五块石路、五块石西路段等道路绕行;原经蓉北商贸大道一段由南向北通行的机动车,可通过五块石西路、五块石路、王贾路、中环路洞子口路等道路绕行。

大件运输经过成都市,交管部门提醒车辆请注意合理出行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消息称,2020年1月3日有1趟大件运输从成都市内经过,大件运输线路:广汉向阳路口~川陕路龙域天地路口~货运大道蜀都建材城路口~货运大道川宏产业园路口~青南大道成渝铁路跨线桥~车城大道经开区南六路路口~双简路路口~太和路路口~东山大道路口~科学城路口~科学城路府河大桥~成昆铁路跨线桥~新津与眉山交接处。

为保障通行安全,成都交警将根据大件的运输线路及路面运行(长、宽、高)要求,提前拆除沿线妨碍大件车队通过的电子眼设备、信号灯杆、隔离墩及标志标牌等道路设施,并对大件车队途径线路的路口、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控,保证车队所经线路逆向、顺向道路畅通,防止其它社会车辆穿插大件车队,确保大件车队一次性通过。?为此成都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尽量提前避开大件运输车辆行经线路,并注意观察路面状况,小心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今年起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要提前预约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做好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优惠预约通行相关工作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全国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将按照ETC门架系统分段计费,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和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将通过安装使用ETC车载装置、提前预约通行的方式,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并继续享受车辆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

《通知》设置了预约通行过渡期,在2020年6月30日24时前,运输鲜活农产品和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未安装ETC或安装但未通过互联网预约,也未在入口收费站指定车道完成通行登记的,符合条件也可免收车辆通行费。过渡期结束后,车辆通过安装ETC并预约通行,即可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安装ETC但未提前完成互联网预约,也未在入口收费站指定车道完成通行登记的车辆,通行过程中产生扣费,可在出口收费站申请查验,符合条件的将予以退费。

未安装ETC,或已安装ETC但在入口收费站未使用以及因被列入ETC用户信用黑名单等原因无法正常使用,领取CPC卡或纸质通行券通行的车辆,均不再享受免费通行政策。因收费系统故障,ETC车辆只能领取纸质通行券通行的仍可享受优惠政策。

车主用双面胶涂改车牌L变E,被扣12分

近日,绵阳交警三大队民警接到举报,一车主使出障眼法,竟然私自将车牌中的“L”改为“E”。执勤民警在发现被举报车辆并成功拦截后,经现场核查,该车后牌中“L”被车主用双面胶添上两笔后变为“E”,前牌照正常。民警依法暂扣其车辆,将对驾驶员涉嫌使用变造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依法处理。

目前,驾驶员薛某因涉嫌伪造号牌,驾驶证将记12分,同时面临15日以下拘留,处以2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网友表示:这样也可以?双面胶都用上了,不得不佩服车主的智商与勇气……

成彭高架入城段夜间吊装钢箱梁,需要绕行

成都交管部门发布消息,成彭高架入城段(商贸大道跨二环路)钢箱梁吊装拟于1月3日至12日夜间24:00-6:00时段进行。为确保安全,夜间吊装期间,将临时中断吊装位置的二环高架和底层道路机动车通行。

绕行方案如下:二环高架内环方向可经高架营门口立交左转—茶店子下穿—金牛立交—三环路—凤凰立交—北星高架返回二环高架绕行;二环高架外环方向可经北星高架右转—凤凰立交—三环路—金牛立交—茶店子下穿—营门口立交返回二环高架绕行;二环底层道路内环方向可经九里堤南路—一环路—人民北路返回二环底层道路绕行;二环底层道路外环方向可经人民北路—一环路—沙湾路返回二环底层道路绕行。

此外,夜间吊装期间,将在二环高架内环的营门口立交左转出城匝道口、二环高架外环的北星高架出城右转匝道口和进城右转匝道口、二环底层道路的九里堤路口、二环内侧府河上高架匝道口、二环北站西一路路口、二环人民北路路口分别设置交通管制分流点位。施工期间,非机动车和行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经过二环底层道路通行。

成都最新电子眼抓拍点位启用,来看都是哪些路段

日前,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最新启动一批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始入导向车道、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路段点位如下:

科华南路(南三环路三段内侧辅道路口至桂溪西街路口)

东坡路(西三环路三段内侧辅道路口至东坡北二路路口)

西三环路三段内侧辅道与玉宇路交叉路口

北三环路一段外侧辅道与华丰路交叉路口

三环路羊犀立交桥下蜀西路进城路段

武侯大道顺江路段(西三环路一段外侧辅道路口至武兴一路路口)

中环路昭觉寺横路段6号人行横道路口

中环路锦绣大道段(经天东路口至静安路口)

中环路双荆路段与驷马桥街交叉路口

中环路昭觉寺横路段与昭晖路交叉路口

中环路火车南站西路段(益州大道北段路口至桐南巷路口)

北三环路二段内侧辅道与泉水东路交叉路口

北三环路四段内侧辅道与东荆路交叉路口

东三环路二段内侧辅道与向龙一路交叉路口

东三环路四段外侧辅道与赖家坡三路交叉路口

东三环路四段内侧辅道与东虹四路交叉路口

龙兴大道(南三环路三段内侧辅道路口至水杉街路口)

南三环路三段外侧辅道与天长路交叉路口

天和西二街(南三环路三段内侧辅道路口至天仁南街路口)

南三环路五段内侧辅道与华泰四路交叉路口

西三环路一段内侧辅道与武侯大道双楠路段交叉路口

西三环路二段内侧辅道(智谷大道果盛路段路口至果堰路路口)

南三环路三段内侧辅道与天和西二街交叉路口

西三环路二段外侧辅道与武青东四路交叉路口

南三环路三段外侧辅道与天府大道北段交叉路口

成都一6座面包车挤了22个人,驾驶员罚200,记6分

近日,成都交警七分局在天府大道南一段与沈阳路交叉路口查获一辆牌照为川A11GXX的6座面包车,经清点车内共搭载22人,而该车核载人数仅为6人,超过核载人数16人。最终因超载的违法行为,面包车驾驶员受到了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经民警询问得知,车上搭载的乘客都在同一个地方工作,平时专门安排有几辆车负责接送。但由于当天其他几辆车都有安排,公司便临时叫这辆面包车的驾驶员陈某某负责送这22名工人返回住地。陈某某自认为对返回路线熟悉且驾驶技术过硬,车内又比较宽敞,加之天气寒冷,觉得来回跑几趟远路比较麻烦,便决定让工人们挤一挤一次性拉回去。不曾想,他刚驾车离开公司不远,就被民警逮个正着。成都交警提醒:超员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司乘人员提高安全意识,杜绝此类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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