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期货和期权的区别
期权与期货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期货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权,是指一种合约,源于十八世纪后期的美国和欧洲市场,该合约赋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该日之前的任何时间以固定价格购进或售出一种资产的权利。
远期——合约双方承诺在将来某一天以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标的物(标的物可以是大豆、铜等实物商品,也可以是股票指数、债券指数、外汇等金融产品)。
2、投资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
期货合同是双向合约,交易双方都要承担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义务,如果不愿实际交割,则必须在有效期内对冲;期权是单向合约,期权的买方在支付保险金后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买卖期权合约的权利,而不必承担义务。
3、现金流转不同
期权交易中,买方要向卖方支付保险费,这是期权的价格,大约为交易商品或期货合约价格的5%~10%;期权合约可以流通,其保险费则要根据交易商品或期货合约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
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都要交纳期货合约面值5%~10%的初始保证金,在交易期间还要根据价格变动对亏损方收取追加保证金;盈利方则可提取多余保证金。
期权与远期的区别如下:
1、交易对象不同。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标准化合约,远期交易的对象主要是实物商品。
2、功能作用不同。期货交易的主要功能之一是发现价格,远期交易中的合同缺乏流动性,所以不具备发现价格的功能。
3、履约方式不同。期货交易有实物交割和对冲平仓两种履约方式,远期交易最终的履约方式是实物交收。
4、信用风险不同。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信用风险很小,远期交易从交易达成到最终实物交割有很长一段时间,此间市场会发生各种变化,任何不利于履约的行为都能出现,信用风险很大。
如何促进农户与期货市场有效对接
世界上主要的期货交易所及交易品种有哪些?
现代有组织的商品期货交易,以美同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和英国伦敦金属交易所(LME)之成立为开端。除厂这两家交易所外、在世界上影响较大的期货交易所还有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伦敦国际金融期货期权交易所(LIFFE)等。
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是当前世界上交易规模、代表性的农产品交易所,19世纪初期,芝加哥是美国的谷物集散地,随着谷物交易的不断集中和远期交易方式的发展,1848年,由82位谷物交易商发起组建了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该交易所成立后,对交易规则不断加以完善,于1865年用标准的期货合约取代了远期合同,并实行了保证金制度。芝加哥期货交易所除厂提供玉米,大豆、小麦等农产品期货交易外,还为中、长期美国政府债券、股票指数、市政债券指数、黄金和白银等商品提供期货交易市场,并提供农产品、金融及金属的期权交易。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玉米、大豆、小麦等品种的期货价格,不仅成为美国农业生产、加上的重要参考价格,而且成为国际农产品贸易中的权威价格。
伦敦金属交易所是世界上的有色金属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的价格和库存对世界范围的有色金属生产和销售有着重要的影响。在19世纪中期,英国曾是世界上的锡和铜的生产国/同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业需求不断增长,英国又迫切地需要从国外的矿山大量进口工业原料。在当时的条件下,由于穿越大洋运送矿砂的货轮抵达时间没有规律,所以金属的价格起伏波动很大,金属商人和消费者要面对巨大的风险,1877年、一些金属交易商人成立了伦敦金属交易所并建立了规范化的交易方式。从本世纪初起,伦敦金属交易所开始公开发布其成交价格并被广泛作为世界金属贸易的某准价格。世界上全部铜生产量的70%是按照伦敦金属交易所公布的正式牌价为基准进行贸易的。
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前身为农产品交易所,由一批农业经销商于1874年创建。当时在该交易所上市的主要商品为黄袖、鸡蛋、家禽和其他非耐储藏农产品,1898年,黄油和鸣蛋经销向迟出农产品交易所,组建了芝加哥黄油和鸡蛋交易所、重新调整机构并扩大上市商品范围,后于1919年将黄油和鸡蛋交易所易名为芝加哥商业交易所,1972年。该交易所为进行外汇期货交易而组建了同际货币市场部分(IMM),推出世界上第一张金融期货合约。此后.在外汇期货基础L又增加了90天短期美国国库券期货,和3个月期欧洲美元定期存款期货合约交易。该交易所的指数和期权市场部分成立于1982年,主要进行股票指数期货和期权交易。该部分最有名的指数合约为标准·普尔500种股票指数(S&P500)期货及期权合约。1984年,芝加哥商业交易所与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率先在世界上进行了交易所之间的联网交易、交易者可在两个交易所之间进行欧洲美元、日元、英镑和德国马克的跨交易所期货交易。
伦敦国际金融期货期权交易所成立于19S2年,1992年与伦敦期权交易市场合并,1996年收购伦敦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主要有英镑、德国马克、美元、日元、瑞士法郎、欧洲货币单位、意大利里拉的期货和期权合约,70种英国股票期权、金融时报100种股票指数期货和期权以及金融时报250种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等。该交易所虽然成立时间铰晚、但发展速度惊人,截至1996年,已成为欧洲、世界第三的期货期权交易所。
继美、英之后,日本、法国、德国等主要工业发达卜家都相继建立了期货市场,并展开了激烈的争夺期货交易中心地位的角逐,新加坡、巴西、南非、菲律宾等新兴国家和中国香港也先后建市了自己的期货交易所,韩国、泰国、印度和我国的台湾省等也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建期货交易所。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96年底,全世界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所共77家,其中,综合性期货交易所11家。从事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期权交易;商品期货交易所32氛专门从事商品期货期权交易;金融期货交易所34家,从事金融期货期权交易,1996年交易量列世界前十位的期货交易所分别是: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美国芝加哥商业交易所、英国伦敦国际金融期货期权交易所、巴西商业期货交易所,美国纽约商业交易所、法国国际期货交易所、英同伦敦金属交易所、德国期货交易所,日本东京金融期货期权交易所和两班牙股票交易所
因此,规避农户面临的农产品价格风险已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任务。
19世纪中叶起源于美国芝加哥的农产品期货市场,以其特殊的交易制度设计使得所形成的价格被公认为是最真实、权威的价格信号,在农户进行价格风险管理中发挥着独特作用。目前,美国是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最完善和成熟的国家。美国农户,无论种植规模大小,都习惯于利用期货市场的价格信息进行生产经营决策。
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经过多年的发展,交易规则和交易制度不断完善,交易量、持仓量不断攀升,影响力日益扩大。但由于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起步晚,发展还不成熟,仍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农产品期货市场交易者仍以中小投机者为主,而真正需要规避风险的农户参与度却非常低,存在着较为严重的过度投机现象。过度投机加大了期货价格的非理性波动, 使期货价格脱离现货基础,不能真实反映供求状况,严重弱化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规避风险的功能。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发挥农产品期货市场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和农产品期货服务机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农户与期货市场的对接,但收效甚微。充分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规避价格风险是农业发展的方向,但我国农户参与期货市场者寥寥无几,政府和期货市场服务机构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也没能被农户很好地接受,之所以出现这一扭曲现象,笔者认为有以下原因:
第一,期货服务供需不匹配。我国农户期货市场参与度低,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他们对期货市场的认知度偏低,大部分农户不知道期货是什么,更不知道如何操作。虽然政府和期货交易所为农户提供了大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服务,但没有能够充分考虑到农户的特点和实际需求,许多接受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服务的农户对期货市场的理解程度仍然相当低,远远达不到能够直接或间接利用期货市场的水平,导致大多数农户对期货市场依然是“敬而远之”。
第二,专业的农业合作组织缺乏。我国农户大多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的小规模生产者,难以参与集中而大宗的农产品期货交易,加之农户对期货市场的认知和操作能力不足,需要专业的合作组织引导和帮助。然而,当前我国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运行不规范,层次普遍较低,能够帮助农户有效利用期货市场的专业性合作组织非常少。同时,农户与农业合作组织之间也没有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农业合作组织在帮助农户与期货市场对接过程中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农户借助农业合作组织参与期货市场所获得的效果也难以传导到农民身上。
第三,期货品种创新滞后。一方面,我国农产品期货现有品种的合约规模单一,尚无适合中小种植规模农户参与套期保值的小合约,在缺乏专业的农业合作组织的情况下,这部分农户就被无形地“拒之门外”。另一方面,期货市场品种数量偏少,与农业大国的地位不相称,过少的上市品种制约着期货市场服务农户生产经营的范围和能力。此外,农产品期权虽然列入品种发展计划多年,但一直未能破题。农产品期权以特有的交易机制可将农产品价格维持在一定水平之上,期权产品的缺失不仅减少了农户利用期货市场的选择机会,也降低了期货市场对农户的吸引力。
第四,风险保障措施不完善。农户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可以规避价格波动风险,但套期保值如果操作不当,本身也会面临一些潜在的风险,这也是部分农户不愿利用期货市场的原因之一。农户利用期货市场是个动态过程,从进入市场到合约平仓或交割需经历较长时间,要面临诸如持有期货头寸的现货产量变动和期货头寸价格波动导致保证金变动等风险。而就目前来看,我们对潜在风险的保障措施不够完善,还不能消除农户利用期货市场的后顾之忧。
综上,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以实现农户与期货市场的有效对接。
首先,实现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常态化和案例化。要根据农户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并使之形成一种常态化的制度。在宣传教育方法上,力求采用形象的、通俗易懂的案例形式,并可在各地区设立专门的期货,随时解答农户的问题。
其次,推动期货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帮助农户建立期货专业合作组织,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一定的扶持。探索科学的合作方式和服务模式,提高合作组织的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优化农户与合作组织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防范合作双方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
再次,推进期货制度和品种创新。创新品种上市制度,变革高度行政化且多头相互牵制的审批制度。加快研究设计现有交易品种对应的小合约,对条件成熟的新品种尽快安排上市。积极推出农产品期权。
最后,建立、健全风险保障体系。探索设立农业期货风险保障基金和期货专项发展基金,尝试引入农业保险、成立专门的担保机构和管理机构。邵永同(作者单位:天津商业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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