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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菜市场的经济规律

1 浅谈农贸市场规划的原则 ——以保定市农贸市场规划为例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加入WTO后,传统中小城镇商品流通市场的组织形式面临着巨大挑战,有 形市场的无形化将成为一种发展趋势。但农贸市场属于例外,它仍将沿袭有形市场的组织模式,仍将保留固定的交易场所。那么,如何改变农贸市场分布杂乱无章兼市场脏、乱、差的局面,使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时俱进,便成为了城市规划的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 关键词农贸市场 城市规划 摊群 一、引言 农贸市场是完善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育程度与文明城市目标的实现具有密切的联系。农贸市场是最接近市民生活的公共服务设施之一,是城市环境系统中一个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是文明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它的形象可以从侧面反映出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 农贸市场,就是经营生鲜农产品的市场。生鲜农产品是指不经过统一加工,不作冷冻、脱水、罐装等工艺过程的处理,而是以自然状态出售的农产品,俗称“副食品”。中国人历来都习惯食用生鲜农产品,因而农贸市场与我国居民的“菜篮子”、“米袋子”紧密相关。 近年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城市经济日益繁荣,市场建设空前活跃,各类市场(农贸市场、专业市场、超级市场)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涌现。俗话说“民以食为天”,由于农贸市场不仅直接关系着市民的米袋子、菜篮子,还可以为下岗职工提供再就业的机会,因此农贸市场的建设较其他市场而言更加迅速。但是,由于过去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忽视了对农贸市场的规划,导致农贸市场建设主要依靠市场自发调节,缺乏宏观、长远的规划,因此出现了空间分布不合理、阻碍道路交通、造成环境污染等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 根据现状农贸市场经营场所建筑形态和管理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农贸市场分为正规的马路市场、封闭式市场、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和早市四种类型。这四种类型的农贸市场由长期的市场需求逐渐演化而来,风格殊异、各有千秋,成为城市居民生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二、现状农贸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造成交通拥堵 大多数农贸市场均会对道路交通造成不良影响。比较典型的是马路市场,它一般占据着城市支路,周围分布着大片的居住区,因供需两旺,加上部分经营者不服从管理,占据车行道经营,导致购买者随意停放车辆,遇到上下班高峰时段时,经常出现一个马路市场堵塞一条城市支路的局面。这不仅使需要取道支路的行人深感不便,支路不能发挥分流交通流的作用,还会进一步给周围干道的道路交通造成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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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封闭式市场虽然做到了“退路进厅”,但是由于大多数市场在建设时没有预留出停车用地,所以购物人群的车辆依然处于自行停置状态,一般非机动车和摩托车被带进市场,汽车等在便道或马路上随意停放,阻碍了道路的通畅。 而孳生于居住人口密集又缺乏正规市场的地段的自发市场和摊群,其规模虽然不大,但由于缺乏监督管理,对小范围的道路交通也会造成负面影响。如保定市老城区和旧城改造区的琅瑚街、穿行楼南街、陵园路、小集街等,这种现象就比较突出。 (二)、造成环境污染 农贸市场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主要表现为垃圾、污水和噪声污染三方面。封闭式市场的环境问题相对较小,马路市场和早市则往往缺乏配套的专用上下水道和污染物排放、处置设施,因此经营者就地处置污染物的现象随处可见,许多马路市场的环境污秽不堪。这不仅增加了环卫工作的负担,也严重影响市容市貌,降低了城市环境质量,而早市的噪声污染则对附近住户的休息形成干扰。 (三)、经济效益良莠不齐 尽管农贸市场的建设和培育并不以盈利为主要目标,但是市场中的每个经营者仍然是以追求经济利益为己任的“经济人”。经济效益好的农贸市场可以吸引众多的经营者进行竞争性经营,顺利达到方便生活、繁荣经济的目的;经济效益不好的农贸市场则会逐渐萎缩,从而既不能实现市场建设的目的,还会造成投资的浪费。因此,经济效益的好坏仍然是衡量农贸市场建设当与不当的重要因素。目前,四种类型的农贸市场由于地域、档次、规模和辐射范围等种种原因,经济效益良莠不齐,总体而言马路市场的经济效益优于封闭市场,规模适度市场的经济效益优于规模失当市场的经济效益。 综上,现有的农贸市场建设状况已经不再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构筑新的农贸市场体系以克服农贸市场的种种弊端。因此,为了协调市场发展与城市规划的关系,规范农贸市场市场建设行为,使农贸市场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服务,进行农贸市场规划已经势在必行。 三、农贸市场规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进行农贸市场规划必须克服思想上的近视和狭隘的局部观念,从全局着眼,以宏观、科学的规划原则作为指引。 (一)协调原则 协调原则是城市规划的基本原则,也是农贸市场规划应当首先遵从的原则。协调原则要求市场主体的规划综合考虑地理位置、消费人群经济能力等因素,使市场既能够满足周边居民的生活消费需求,也能创造比较好的经济效益。协调原则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布局与人口分布相协调 农贸市场布局应与人口密集程度相适应,新建住宅小区(居民区)特别应注意农贸市场的配套。总体来说,人口密集的区域应当建设或者多建设农贸市场,人口相对稀少的区域应当少建,甚至不建农贸市

3 场。 以保定市为例,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保定市总体规划》及《保定市分区规划》,立足保定市实际情况,在人口居住密集区域,宜按服务半径350M至600M不等布设农贸市场。但由于以前忽视了这一原则,实践中已经出现了一些失败的例子。如秀兰城市花园、西苑小区、新一代小区、富昌新城等地人口密集,但这几个区域却没有一处正规农贸市场,居民购米、菜等物需花费较多时间;而五一市场因周围居民较少而相当萧条。 此外,农贸市场属于公共服务设施,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投资成本回收周期较长,所以选址时也需充分考虑这一特点,在兼顾其它条件的同时,应选择投资相对较低的地块,以降低建设与运营成本。 2.类型与布局区位相协调 根据农贸市场单次交易量的大小,可以将农贸市场区分为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两种类型。这两种类型的市场对市场的位置要求截然不同:批发市场对所处区位的交通便捷度要求较高,要求市场尽量在城市主要交通干线附近选址,并且附近应有较大面积的空地以便于运载副食品的车辆的出入和停放;零售市场则要求接近消费人群,因此其位置宜优先考虑临近城市支路或小区路,尽量避免临近城市干道,这样既可以减少市民穿越城市干道的机会,确保人身安全,也可以避免对道路交通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保定市的府河市场是违反这一原则的一个失败例证。它作为唯一辐射全市、进行大宗副食调味品批发的市场,却位于交通岗口附近,占地狭长,被河道和居民住宅包围,车辆出入极为不便,从而使得发展空间、繁荣程度都受到了限制。 3.规模与辐射范围相协调 市场规模是农贸市场规划的一个重要内容,规模过大、消费群达不到“门槛值”,会造成利用率(即摊位占有率)低、市场辐射范围萎缩、土地资源浪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低下;容量过小、农贸市场的规模不能满足消费者需求时,则必然会带来交通拥挤,购物环境恶化等负面效应,还可能使得马路市场和摊群产生、蔓延,进而影响城市交通系统的正常运转。所以农贸市场应根据消费者的数量确定适宜的辐射范围和规模,才能赢得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 一般而言农贸市场的规模按居住区域和人口多少考虑,按居住区级农贸市场用地1500——2000M2 ,小区级农贸市场用地500——1000M2 控制。其具体规模根据所处区域住宅区分布、人口数量、多年形成的市场人气指数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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