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绿色通道)到底什么含义?
作者:业奇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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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2-19 09:25:57
为服务“三农”,进一步降低鲜活农产品运输成本,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扶持力度,交通部对在全国“五纵二横”“绿色通道”上行驶的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政策。国务院3月26日确定将优惠政策执行到2008年年底。按照政策,我省部分高速公路对符合规定的农副产品运输车辆实行了免费通行。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的实施,对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物价和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国家政策支持“三农”、促进民生的同时,部分车辆钻营国家政策,利用政策漏洞,打擦边球,逃缴、拒缴公路通行费,导致了部分通告费流失,并呈日益增加的趋势,给交通部门通行费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也增加了绿色通道政策执行的难度。仅以潭耒高速公路今年二季度实际收费情况为例:四月份绿色通道车辆为7351台次,减免金额2174605元,减免比率为11.04%;五月份绿色通道车辆为9069台次,减免金额2595155元,减免比率为13.75%;六月份绿色通道车辆为8992台次,减免金额2673230元,减免比率为15.76%。从车辆数量来看,是高居不下;从减免金额来看,是日趋加大;从减免比率来看,是逐月递增。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第一,简化立项审批程序,创建绿色通道。。
第二,政府加大税收、补贴优惠力度。
第三、国家设立亿万级别乡村振兴基金。
第四、银行贷款倾斜助力乡村振兴项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五十八条 国家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投入,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发行政府债券,用于现代农业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第五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能力,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帮扶长效机制,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国家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支持力度。第六十条 国家按照增加总量、优化存量、提高效能的原则,构建以高质量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新型农业补贴政策体系。第六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完善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农村教育、农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支出,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以工代赈工程建设等。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相关专项资金、基金应当按照规定加强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国家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优化乡村营商环境,鼓励创新投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乡村。第六十三条 国家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政策措施,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依法完善乡村资产抵押担保权能,改进、加强乡村振兴的金融支持和服务。财政出资设立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应当主要为从事农业生产和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经营主体服务。第六十四条 国家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多渠道推动涉农企业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促进涉农企业利用多种方式融资;丰富农产品期货品种,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分散功能。第六十五条 国家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机制,促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将更多资源配置到乡村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信贷支持和其他金融服务,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商业银行应当结合自身职能定位和业务优势,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扩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增加对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规模,为乡村振兴提供金融服务。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当主要为本地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当年新增可贷资金主要用于当地农业农村发展。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nongye.s666.cn/news/1_657579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