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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官大帝的相关

三官[Sān Guān]:

三官大帝的相关

1.古代三种官的合称

(1)指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

《礼记·王制》:“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斋戒受质,百官各以其成,质于三官。”

《左传·昭公四年》:“使三官书之,吾子为司徒,实书名;夫子为司马,与工正,书服; 孟孙为司空,以书勋。”

《孔子家语·正论》:“ 于奚辞,请曲悬之乐,繁缨以朝,许之,书在三官。” 王肃注:“司徒书名,司马书服,司空书勋也。”

(2)军队中执掌鼓、金、旗以发布军令的三种官。

《管子·兵法》:“三官:一曰鼓,鼓所以任也,所以起也,所以进也。二曰金、金所以坐也,所以退也,所以免也,三曰旗,旗所以立兵也,所以利兵也,所以偃兵也。此之谓三官,有三令而兵法治也。”

(3)管理农、商、工的田师、市师、器师。

《荀子·解蔽》:“农精于田,而不可以为田师;贾精于市,而不可以为市师;工精于器,而不可以为器师。有人也,不能此三技,而可使治三官,曰精于道者也。”

《吕氏春秋·上农》:“凡民自七尺以上属诸三官,农攻粟,工攻器,贾攻货。” 高诱注:“三官,农、工、贾也。”

(4)汉代管理铸钱的均输、钟官、辨铜令合称三官。是水衡都尉的属官。

《史记·平准书》:“其后二岁,赤侧钱贱,民巧法用之,不便,又废。於是悉禁郡国无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 裴骃集解引《汉书百官表》:“水衡都尉,武帝元鼎二年初置,掌上林苑,属官有上林均输、钟官、辨铜令。”

(5)三国时魏国称廷尉属官正、监、平为廷尉三官。

《三国志·魏志·鲍勋传》:“诏曰:‘ 勋指鹿作马,收付廷尉。’廷尉法议:‘正刑五岁。’三官驳:‘依律罚金二斤。’帝大怒曰:‘ 勋无活分,而汝等欲纵之!收三官已下付刺奸,当令十鼠同穴。’”《资治通鉴·魏文帝黄初七年》引此文, 胡三省注云:“三官,廷尉正、监、平也。”

2.道教所奉的神

天官、地官、水官三帝的合称。传说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

《黄庭内景经·沐浴》:“传得可授告三官。” 务成子注:“三官,天地水也。”

[唐]吴筠《游仙》诗:“三官无遗谴,七祖升云軿。”

[明]归有光《汝州新造三官庙记》:“三官者出于道家,其说以天地水府为三元,能为人赐福赦罪解厄。”

3.人体三种器官

(1)指耳、目、心。

《吕氏春秋·任数》:“凡耳之闻也,藉于静;目之见也,藉于昭;心之知也,藉于理。君臣易操,则上之三官废矣。” 高诱注:“三官,耳、目、心。”

(2)指口、目、耳。

《淮南子·诠言训》:“食之不宁于体,听之不合于道,视之不便于性,三官交争,以义为制者,心也。” 高诱注:“三官,三关,谓食、视、听也。”

农村三官庙门对联是怎样的

一,武汉市蔡甸新农镇三官村的拆迁费:

1,要看当地的拆迁政策是怎么规定的,拆迁费的补偿标准,并非固定不变的;

2,当事人如果对补偿有异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还可以起诉解决;

二,房屋拆迁程序:

(一)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三)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双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办理证据公证。

2、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农村三官庙门对联如下:

1、三元赐福,殄九厄以消三灾;九府留玄,赦八难而降九祥。

2、瑞草齐开,日际地官之考籍;桂花将绽,月当少昊之司权。

3、天官地官水官,只在心官不昧;求福赐福护福,务段积福为先。

4、握乾坤,司坎离,昭昭灵应九宵;铺天地,掌水衡,赫赫恩被六合。

5、云台山上放毫光,显无极无量之法;都会府中施慧力,弘大圣大慈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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