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扶贫新规定
作者:业奇农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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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2-19 13:34:07
主要补贴内容和标准如下:
1、对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以及销售环节的税收给予优惠
在增值税方面,对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随着增值税转型改革和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企业可抵扣进项税的项目大幅增加,充分享受净减税的改革红利。
近一年来,我国持续下调增值税税率,农产品税率已由13%下调至9%,降幅高达30%,农业深加工产品税率由17%下调至13%,降幅23.5%,有效降低涉农纳税人增值税税负。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从事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林产品的采集、农产品初加工等农、林、牧、渔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019年1月9日,国家出台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大幅放宽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分别降至5%和10%。从事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以及销售的相关企业均可按规定享受农业项目减免税和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减税措施。
2、将有机农产品发展列入国家扶贫优先方案
国家已将发展有机农产品列入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为此,农业农村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于今年印发了《关于扶持贫困地区开展全国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的通知》,对贫困地区开展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予以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推进精准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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