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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的三农包括非遗吗

12月10日,中共四川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在成都举行,会议强调,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巴蜀文化繁荣兴盛,创作生产更多精品力作,提供更加丰富更有营养的精神食粮。(四川日报12月10日)

三创的三农包括非遗吗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让中华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中共四川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指出,要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巴蜀文化繁荣兴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最古老最鲜活的文化,弘扬“非遗”是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这一方面需要政府作为,但更关键之处是在于“非遗”项目自身的创新发展。

“非遗”项目创新,一是要创新内容。当下时代在飞速发展,人民的生活在不断地更新换代,因此,“非遗”要获得当前人们的关注与认可,必须老瓶子里盛新酒,进行内容上的创新,是要结合现代优秀文化及地域特色文化,将现代及地域元素融入“非遗”项目,让传统文化与现代、地域文化相结合,使其内涵更加接近当今受众的思想理念,从而与时俱进。

“非遗”项目创新,二是要创新形式。主要是利用现下先进的材料或技术,在不改变主体的前提下,对原有形式进行细微改动让其功能得到优化。例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坝高装文化传承人结合观众反馈对原有表演形式进行创新,将静态的展示创新为动态展示,使得大坝高装带有了“空中川剧”的新特色。

“非遗”项目创新,三是要创新传承人培养机制。“非遗”文化要长远传承,核心在于“人”,必须要培养有能力的传承人,这首先要进一步完善传习基础设施,为各项目提供传习所等传习场地;其次要形成传承人培训制度,在培训时间、方式、师资上要做到规律化、规范化、有效化;再者要多开展如“非遗项目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进一步挖掘传承人才,特别是年轻人才;最后要适当提高项目传承人补助标准,保障传承人权益,以提升其推广“非遗”的积极性。

中国现代问题透视3.4三农问题的复杂性表现在?

三农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三农问题日益凸显出来,在社会经济和国家安全中的位置越来越重要,这样的形势下,三农问题,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已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成为社会热门问题,引起强烈反响。

现阶段我国三农问题形势,表现为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趋势和俨然严峻现状并存,严峻的形势有浅层次的因素,也有深层次的矛盾;既有历史的沉淀,也有新形势下产生的问题。主要归纳为以下几点:

⒈教育水平普遍低下,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部到位;医疗体制机构不够完善,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严重存在。

⒉农村产业结构化不够完善,剩余劳动力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土地耕地的保护措施没有做到位。

⒊农民生活水平较低,与城市贫富差距较大。国家农业税重,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农业设备都要自己掏钱;农业生产中的科技含量不够,没有得到足够的国家扶持。

⒋地方政府官员也农民沟通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

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加强“三农问题”的工作的思路是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统领三农问题工作,实施“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加快实施治本之策,推动法制,科技,教育,医疗投入等要素,落实到位,建立长期机制,加快实现我国三农问题的明显好转。主要归纳为以下几点:

⒈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从构造和谐社会,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正确处理协调机制。给予农民相关扶持,如:提供教学的各种设施,明言规定必须要做到九年义务教育。医疗设施和健全农村医疗队伍。从根本解决关系到农民生活的问题。

⒉给予农民更多的就业条件,让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得到充分利用;大力支持农业产业结构化,让农民更充分的实现民主自治。严格保护农民的耕地,严厉打击为了自身利益所要农民耕地的行为。

⒊让城市也农村接轨,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如大学生下乡行政等。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缩小城乡差距。产少农民负担,如减税,国家提供农业设备,科学发展农业的指导和扶持。

⒋科学发展观重点在领导,关键在各级干部能带头示范,核心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多与农民交流,给农民提供农业生产中的咨询和帮助。

三农问题的妥善解决与否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相信党和领导的正确引导和决策下,在全社会的努力下,这个问退一定能得到解决。

三农问题的复杂性表现在

(一)历史包袱沉重

我国“三农”问题矛盾较复杂、工作难度大,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没有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农业合作化办早了,升级太快了,还没有稳定又办人民公社。土地改革后,虽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发展很快,集市贸易呈现繁荣景象。但是由于国际环境影响和缺乏经验,我国仍然没有摆脱前苏联的工业化模式,即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实行单一的公有制,结果事与愿违。解放初,美帝国主义对我国进行经济封锁,国际资金很难流入中国。中国政府出于积累工业化资金的需要,便将人口众多、但又非常分散的农民作为工业化初始阶段的纯贡献者,并将这些资金投入重工业和城市建设,用剥夺农民和农业的办法,创立了一个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致使“三农”问题的历史包袱越背越重。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和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下,农民没有生产积极性,那就只好用不间断的阶级斗争“推动生产”,用严格的制度管理“社员”。人民公社化时期的农民,除了按生产队规定参加劳动外,几乎没有多少属于自己的自由天地,“走亲戚”“行门户”得请假,自己喂的猪到集市交易也要受到许多管制,搞一点“副业”产品换几个钱,还得偷着干;农田基建等场所的劳动,实际上是在各级干部的监督下劳动,各级政府可以随便强制调动农民到数百里外无偿劳动。农民每工值1元以上的生产队极少,能达到5角钱,农民就谢天谢地了,每工值1至2角钱的生产队为数不少。这种急于求成、追求单一公有制、超越客观实际、不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依靠国家政权的强大力量拼凑的农村公有制,导致农业生产率低下、商品生产停滞,危机不断加深。我们党内许多人与农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很容易把农民追求小生产的“均贫富,等贵贱”的大同理想和平均主义,当作人民公社的共产主义因素,这在实际上不是思想理论上的进步而是一种倒退。由于这种平均主义是在低生产水平基础上和战争条件下的人与人的平等,而不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物质极大丰富的满足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在这种平均主义思想指导下,对先富裕的集体和个人往往要进行限制、打击,平调他们的物质财富,结果抑制了整个农村经济发展。乌托邦空想社会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是有着本质的不同,它不是科学社会主义,是小生产在封建社会、资本主义前期对社会公平、自由、福利的一种追求,根本是不可能实现。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情况下,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实际,把“乌托邦”的理想,当作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把小生产的平均主义,当作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企图通过这种途径实现由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在理论上是荒谬的,实践上是有害的。当时许多人同意实行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可能是出于对农民的同情,不愿意让旧社会农民的悲惨生活再现。社会主义是前人没有干过的事业,探索中免不了出现失误。假如中国在1955年至1956年不要搞合作化,在50年后的今天,中国农业可能不会比西欧农业落后,但是,历史是不允许有“假如”的。工业化最终无可置疑的会给农民带来利益,可是在调整工业化和农民当前利益时一定要用合作化的体制吗?农民的个体经济是否与社会主义现代工业不相容?在实现工业化中,一定要把农民剥夺的干干净净,当一个绝对的奉献者?这些问题,1950年至1953年农业发展速度最快的事实,以及在1978年以后,农村改革的实践已经回答了,无需多谈。但是,人民公社体制废除了,公社化体制运行的惯性,至今还时隐时现;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取消后,一些***员考虑问题时仍跳不出“统购统销”的阴影;农民还不习惯于市场竞争,既想要自主权,又想让政府把他们的一切产品“统购统销”;农村基层政权的某些领导,嫌自己权小,总想独揽“政社合一”的权力,既能包揽行政事务,又管理、调配生产资料……这样一个历史包袱,我们要用许多年才能消化。

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农村公社化体制已经难以为继,农业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邓小平同志和党中央果断地支持了农民搞家庭承包的创举,义无反顾地废除了人民公社体制,顺应时势且及时地取消了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调整了生产关系,解放了生产力,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我国改革开放创建了坚实的基础。这次改革有几个显著的特点:

一是尊重农民意愿,敢于从体制改革入手,抓住了农村改革的“牛鼻子”;

二是给了农民土地使用权,且保障了农民行使使用权的自主权;

三是拓展农村集市贸易,农业率先向市场经济过渡;

四是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开了建设小城镇、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先河;

五是实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了农产品商品生产率,基本上打破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把千家万户拖进了大市场;

六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打破了平均主义。

总之,这次改革前所未有、功绩卓著,为今后解决“三农”问题指明了方向,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但因受当时历史条件限制,在前进中有些不足之处,这些不足之处,与合作化、公社化的失误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任何改革,不可能一次把问题全部解决完。1979年至1981年,家庭承包的来势很猛,出现了“两头热中间冷”(即中央和农民热,省市县部分领导冷)的局面,一部分地方领导抱着观望态度,还有相当一部分地方领导对此“不理解”,不愿意看到自己亲手创建的集体财产被“分掉”,怕与社会主义原则不符;大多数是跟着潮流走,坚决支持和坚决反对的地方领导是少数。许多地方是在县上领导还不知道的情况下,农民已经“分田到户”“牲口到户”,有的地方还出现过“要纠正这种资本主义道路”的声音。改革开放之初,出现这种情况不难理解,但是地方领导缺乏应有的支持,总给家庭承包经营留下了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当时,农民“只怕分不开,怎么简便怎样分”,大多数是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有能力和无能力、有劳力和无劳力的都是按人口平均。把“大稳定、小调整”搞成“大调整”,过几年再按人口增减平均分一次,造成了短期行为和对土地的掠夺经营,地力普遍下降。后来到1998年实行土地延长承包期时,也是按人口平均土地。这种平均分配土地,不利于所有土地提高产量。我在县上工作时,曾经进行过这方面的调查。一般地说,一个村子真正能发挥土地效益的农户只有20%左右,40%左右的处于中间状态,30%-40%左右的农户发挥不了土地效益,经营较差,有的干部职工家属、出外打工者、懒人还有撂荒现象。农民承包耕种别人的地,一般是掠夺性经营。有些农民在私下表示,在土地所有权没有给个人明确前,他们不愿转让,实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很少,即使长期出外的农民,只是把土地承包给别人耕种,留有“后路”。当时有些报刊、文件上把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称为“先稳住一头”,给一些人心中增添了疑问,“这是不是权宜之计”?多数农民存在“怕变”心理。另外,国家行政机关、计划经济体制、流通领域改革比农村改革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商品生产的进一步活跃和增长,影响了规模经营的迅速形成。

(二)农民是弱势群体,农业是弱势产业

综观世界各国现代化进程,特别是现代化未实现前,农民都是一个弱势群体、获益最低,成为被改造的阶层。这是因为:(1)为工业化积累资金;(2)农业效益比其他产业低,农民生活水平最低;(3)农民是被改造的对象,即从数量上看,逐渐被转移、被改造,一直到这个阶级被现代化进程消灭;(4)社会地位最低,城市领导乡村,现代工业经济领导农业经济。中国农业效益低,更能体现以上几点。美国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2.1%(如果包括产前、产后部门则为2.5%),他们创造的农业增加值占整个GDP的2%,农业劳动力的比重与其创造的经济价值基本一致,法国、德国等西欧国家也基本如此。中国农业实际从业人员达3.5亿人,占社会总劳动力的50%,而农业增加值仅占整个GDP的17%;农业劳均经济增加值为3600元,非农业劳均增加值为21000元(以上数字引自郑杰民2001年《提高农业组织化水平,增强竞争能力》)。由于农业效益太低,逼迫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贫困地区可能比这个平均数字低得多,这里的农民更想转移,只好想尽一切办法供儿女上学以求离开“农门”;走后门进入国家单位,使儿女混出个“人样”;其次,远赴异地打工挣钱,多为做苦活。女性青年出外找活相对容易,大多搞些服务行业,贫困农村的“男光棍”有增无减;最没有办法的人便死守土地,其中一部分人丰年温饱、灾年返贫,至于拿钱购买现代化日用品,那实在是奢想。少数边远农村的村容村貌给人一种荒凉的感觉,人们的精神、物质生活不要说和城市比,就和公路沿线、城镇附近的农村相比都相差甚远。改革开放以来,国家投入大量资金、物力开展扶贫,收到显著效果。但是中国农村的情况和人口的文化、技术素质千差万别,能达到现在的温饱程度,已经十分了不起。我以上所说的情况仅是贫困落后地区的一些表现,并不代表中国农村的主流,但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三)城市化进程缓慢,还遇到一些障碍因素

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经济落后地区农民向发达地区流动,是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也是结果。但由于历史遗留的习惯制度、城市基础设施不足、就业竞争等因素,不少城市和发达地区政府并不欢迎农民落户;没有文化和技能的农民更难在城市稳定就业;不少地方政府和企业对外来民工的种种限制甚至歧视,使农民的异地转移受到较大限制。我国东部特别是沿海地区小城镇发展迅速,吸纳了不少农民;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小城镇建设十分缓慢,许多地方有口号没行动,有想法无资金。实际上国家的户籍制度早就松动,政策非常明确,目前主要是工作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在城市搞“形象工程”有积极性,但为进城农民做些实事、抓好小城镇建设没有积极性,这种对“三农”问题无动于衷的态度,延缓了农民的异地转移。中国沿海地区乃至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只有农民摆脱了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使农业成为现代化农业,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城乡社会经济的“二元化”,才可以说基本实现了现代化。

(四)农村资金短缺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瓶颈

为了解决农村的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卫生等问题,需要大量投资,钱从那里来?经济发达地区还好解决一些,贫困落后地区就非常难了。50多年来,农民为国家工业化作出了奉献,国家完全应该帮助他们解决这些问题,问题是:国家是否愿意拿钱以及能拿出多少钱解决这个问题?现在中国的发展水平是否到了工业补贴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阶段?在不加重农民负担的前提下,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和途径?这是值得我们认真探索和思考的问题。

(五)更困难的问题,是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面还有不少事要做

解放以来的50多年时间里,农村发展最好的时期是1950年至1956年、1979年到现在,这两个阶段都是党领导农民进行以土地为核心的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出现的繁荣,那么下一次繁荣的出现,是不是也要进行这样的改革?我认为是肯定的。这几年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上做了一些工作,也有成效,但还需要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在体制改革上与时俱进,进一步深化。

总之,解决“三农”问题,主要是解决上述难题,绝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更不可能短期内解决。要有科学求实的态度,对历史真实的了解,对现实准确的把握。同时,我们既要看到中国“三农”问题的特殊性,也不能因此忽视其在现代化过程中与其他国家的共性,轻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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