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农产品如何处理可抵扣的进项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免税农业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时,无需将收购价格人为地划分为“不含税价格”和“税额”两部分。可抵扣的进项税可以直接按票面金额计算求出。
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答:1.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进口农产品,按照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5.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6.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等文件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扣税凭证直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是根据购进农产品所生产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情况,按照一定扣除标准,核定出当期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7.加计扣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抵扣进项税是什么意思?
抵扣进项税,纳税人购进的已作进项抵扣的固定资产发生非增值税应税行为.
根据财税[2004]15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后,支付了相关费用并取得了相关抵扣凭证,但这部分进项税额并不能全部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所以,我们先将此部分进项税额记入"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然后按有关规定,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借方,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的已作进项抵扣的固定资产发生非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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